翠榮1970年出生在一個普通的農村家庭,有一個哥哥,後來又有一個弟弟和妹妹。翠榮的爸爸封建重男輕女,隻讓哥哥誌軍和弟弟誌海上學,翠榮和妹妹翠華隻能上山種地幹活。翠榮乖巧懂事,翠華脾氣暴躁,不愛幹活,搶著誌海的書包就去上學了,父母拿她沒辦法,隻好由著她了,家裏的活隻能翠榮多幹點了。翠榮一天天的長大,到了十七八歲,村裏有個和她歲數差不多大的小夥子暗戀她,兩個人經常一起撘伴上山幹活,也很聊的來,一來二去的,翠榮也對他有了感覺。不知什麼時候這事兒傳到翠榮她爸耳朵裏,這個封建的爸爸可看不慣這個,回來把翠榮狠狠的大了一頓,翠榮她媽不當家,也隻能在一旁看著,不敢拉仗。
翠榮她爸一想,這丫頭不念書就應該早點嫁人,再說了老大誌軍也該念完高中就去媳婦了。翠榮她爸托人給翠榮介紹了對象,也沒問翠榮願不願意,就是所謂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把翠榮遠嫁到了山西。翠榮她爸嫁丫頭也是有條件的,通過介紹人要了兩萬多塊錢,介紹人和男方家說:這姑娘吃苦能幹,大個長的俊。男方拉窟窿倒洞拿出了兩萬塊錢,介紹人要了五六千,算是吃喝和路費錢,錢到手了,翠榮一家人還沒見著男方長的什麼樣,就稀裏糊塗的把翠榮嫁過去了那年她才18歲。
翠榮到了這,心裏很是不舒服,眼前這個男人是那麼普通:不到一米七的個子,黑黑的,小眼睛(確實配不上翠榮),但她沒有反抗的能力,因為父母已經拿了人家的錢,她隻能乖乖的跟人家過日子。
父母拿著賣女兒的錢在家蓋房子,給兒子娶媳婦。因為要還債,翠榮在婆家吃盡了苦,還好她的丈夫玉泉很疼愛她。結婚第二年他們有了可愛的女兒,家裏開銷也大了,玉泉買了個三輪車出去收廢品了,翠榮在家帶孩子,公公婆婆想要孫子,翠榮又要了二胎,可惜一出生還是女孩,玉泉對很疼孩子,雖然兩個都是女兒,但他還是很開心,對二女兒格外疼愛,對翠榮也很好,玉泉要是回來的早,還經常下廚給老婆孩子做飯吃,是個好男人。有時候翠榮在家種地孩子沒人看,玉泉就帶著孩子去收廢品,雖然掙不了多少錢,但他中午還是會給女兒買驢肉火燒吃(這個當是很貴的)。因為又要養還子又要養老人,泉玉賺的錢遠遠不夠花的,他就淩晨起來去市場進菜,上午去集市上賣,下午在去收廢品。
可是,即使這個男人再優秀,掙不來錢也沒用啊,翠榮隨著年齡的增長,也和村子裏其他的婦女一樣,經常買衣服。有好幾回她偷著買衣服被玉泉發現了,她賭氣就把衣服仍灶火裏燒了,玉泉也拿她沒辦法。玉泉能做的隻能是多賺錢,好讓媳婦買新衣服。玉泉早出晚歸,每天都拖著疲憊的身子回來的很晚,翠榮想和他纏綿一會兒,可他心有餘而力不足,這一天太累了。
玉泉即滿足不了翠榮的心裏需求,也滿足不了她的生理需求,本來翠榮就覺得嫁給他很委屈,這下更委屈了。她除了兩個女兒,沒有別的樂趣了,再說她不愛玉泉,所有對孩子也就一般吧,對玉泉也沒什麼感情了。玉泉天天不在家,老大辛憐也上學了,老二辛語也會走了,翠榮這下輕快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