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節(一)(1 / 3)

作為社會結構的轉型,雖然發生在漢代初年,但其思想的準備則早在周代初年就有了。這就是前麵所說的周公之曆史作用的二重性。周公一方麵製禮作樂,試圖以此建立一種嚴格的等級化的社會秩序。但另一方麵,他的“敬天”與“保民”的主張,以及將政治倫理化和神學化的思路,卻又是從觀念上否定了等級化的貴族社會存在的合理性。特別是儒家學說產生後,更是將此種理念和理論係統化,且廣播於民間,從而形成一種占主導地位的理論形態。而且,將政治倫理化和神學化,在先秦諸子那裏,還不僅僅是儒家才有的,當時的墨家、道家、陰陽家等派別都是這一思想傾向,隻不過他們在這一方麵的思想不及儒家的係統罷了。因此,從這一層麵上說,由貴族社會轉為平民社會,知識分子起到了極其重要的曆史作用。或可說,自此之後,他們的處境日益尷尬,日益淪為被閹割的地位,很大程度上乃是由於他們自己的原因。說得形象點便是,閹割他們的刀子原本就是他們自己打造出來的。這真是中國文明的莫大悲劇。本來,這把刀子是用於對付統治者的,是為了防範統治者的專橫和殘暴,可在實際的功能中,卻被用來宰製人民,尤其是用於閹割知識階層。

從道德的層麵上看,由貴族社會轉為平民社會,應是曆史的進步。道理很簡單:政權如果始終把持在貴族手裏,以血統決定人們的社會地位,畢竟是不公平的。然而,中國的曆史就是這樣的複雜:貴族社會雖然不公平,但國家治理的難度卻要小得多。而平民社會看似具有道德的合理性,但其統治秩序的維係卻要困難得多。原因是:(一)由於沒有貴族力量的製約,國家權力集中於君王一人之手。秦漢以前,最高統治者在五等爵位(即“天子、諸侯、卿、大夫、士”)之中,天子同其他貴族,隻是等級的不同,而不是主奴之關係。而到了平民社會,天子和王公貴族,已不再是等級尊卑的關係,而是主奴關係。所以我們看秦漢以後的中國,不難發現天子已不在官階與爵位之列。朝中的官員有一品、二品……之別,但天子已不在品級之中。一品大員在皇帝麵前,同樣是奴仆,同樣誠惶誠恐。而且,權力總是同物質待遇聯係在一起的。平民社會的最高統治者,權力的高度集中,同時也就意味著他的物質生活之待遇也是王公貴族們無法比擬的。他是全體臣民的主子,也是全國財富的主人,因之也就可以隨心所欲,奢淫無度。但是他擁有這一切,全在於他坐在皇位上。一旦他從皇位上跌落下來,不但會變得一無所有,而且性命也保不了。所以,為了保全他的皇位,他必須竭盡全力。(二)由於權力向全民開放,任何人都有可能在“有德者王”之觀念的驅動下奪得最高的權力,所以皇權的不確定性也就相應增大,隨時都有可能江山更姓城頭易旗。換句話說,平民社會的權力結構和政治觀念都有可能導致社會的動亂。

社會的動亂,原因固然是多方麵的,但其最內在的原因則在思想文化方麵。因之,對於統治者來說,欲防止社會動亂,亦必須在思想文化方麵下功夫。而這也就是本文所說的“不帶血的閹割”。

“不帶血的閹割”,盡管各朝各代的方法有所不同,程度亦不同,但基本思路則是古今無別。具體說來,大致不外乎如下幾種閹法:

(一)以聖人的是非為是非

中國人格外崇拜聖賢人物。這一傳統在先秦時代就有了。不過,漢之前後的情況大為不同。漢以前,人們崇拜聖賢,主要是推重聖賢的道德人格,並非將其看作真理的化身;而漢以後,由於儒學獨尊,聖賢遂由道德楷模而變為真理的化身。堯舜禹湯等曆史人物退居其次,取而代之的是孔子和孟子。孔孟的言語遂被定為真理的尺度,一切以孔孟的是非為是非。此種做法延續到20世紀,便是以馬列的是非為是非,將馬恩列斯毛的語錄奉為“放之四海而皆準”的真理。尤其是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似乎找到一兩條所謂的“經典作家”的語錄作為論據,一切難題都可迎刃而解。

(二)以吏為師

以吏為師本是法家的提法,而且曾遭到過儒家的批評。可事實上,儒家同樣是奉行以吏為師之原則的。不同的隻是,法家的以吏為師是赤裸裸的,直接宣稱統治者的意誌是為人們行為的準則。而儒家的以吏為師有一曲折,通過“學而優則仕”和“君權神授”等觀念將統治者擺到師的位置上。在儒家看來,政權的合理性既來自民意,又來自天意,因為天意代表著民意。天是有意誌的,有仁心的,但對其知曉又隻能是極少數人。而這樣的人便是君王。君王之為君王,不在於他有多少權謀,多少武力,而是因為他有通神的本事。如是,君師合一,吏師合一。誰的官最大,其所擁有的真理也就越多,同時也就最有資格發號施令。這樣一種思想傳統給全社會帶來的是唯上主義的盛行。千百年來,中國人很少有自己的主見,一切都由“上麵”安排,緣由即在於此。

(三)將政治神秘化

將政治神秘化本是人類社會一個較為普遍的現象,就連西方社會也有君權神授的思想。但是,相對於其他民族,中國的情況又有所不同。第一,中國的君權神授論是同德治主義聯係在一起的,所謂“天予之”、“天奪之”雲雲,皆同為政者的道德修為緊密相關;第二,中國的君權神授論有一整套理論體係,直接同陰陽五行學說相聯係,特別得益於讖緯神學的支持;第三,中國的君權神授論帶有明顯的終極關懷之色彩,尤其對於臣民的忠誠和順從來說,更是這樣。中國人有“三不朽”的說法,即“立德、立功、立言”。而“德、功、言”三者在中國,皆同政治相關。或者說,惟有同政治相關聯(而且是以王權為軸心的),“德、功、言”才可能做到“不朽”。而在中國,宗教觀念淡薄,人們的終極關懷不在天國,而在身後的社會評價。他們追求“三不朽”,就是在他們看來,“三不朽”乃是中國人的終極意義所在。

(四)將政治血緣化

中國的政治同宗法和血緣有著緊密的聯係。據學者考證,“君”、“皇”、“王”皆同祖先崇拜有關。傳說也是這樣。黃帝是中華民族的共祖,我們至今還自稱為“炎黃子孫”,而黃帝在傳說中又是中國第一位君王,司馬遷寫《史記》,就是從黃帝寫起的。由於君王與祖先相同一,所以孔夫子才有“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說法,民間才有將政府官員視為“衣食父母”的現象。血緣情感是天生的,非獨人類是這樣,就連一些動物亦有此種情感。統治者或部分思想家將人們的血緣情感用之於政治領域,將其作為忠君的情感紐帶,無疑使國民將血緣情感轉移到對統治者的忠誠。

(五)民本主義的價值關懷

在很早的時候,中國便有“民為邦本,本固邦寧”的說法。孟子更是提出“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的原則性口號。後來的唐太宗更是形象地將君與民比喻為舟與水的關係,“水能載舟,亦能覆舟”。發展到20世紀,更有“人民當家作主”、“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等說法。可以說,從周代初年開始,綿綿三千年,民本主義的政治話語似一根紅線,一直貫穿下來。可是,曆史的實際情況又如何呢?客觀地說,中國的老百姓是最沒有社會地位的,從來就沒有處於“本”的位置。三千年來始終是官本位君本位,從來就不見民本位。那麼問題是,口號同實踐怎麼會有如此大的反差呢?秘密就在於,民本主義是作為維護官本位君本位的工具而被張揚的。因為民本主義的張揚,既可為在位的統治者提供道德的合理性,又可使臣民心悅誠服地為統治者賣命。特別對於知識分子這一群體具有莫大的欺騙性。知識分子大多是有理想和抱負的,而在中國的政治話語中,他們的理想主義同民本主義是一體的。他們為民眾的利益而呐喊,甚或浴血奮戰,但是他們的一切努力皆是事與願違。因為任何的統治者都是以民眾利益的代表而自稱的。這樣,他們的民本主義關懷不可避免地被統治者所利用,作為其維護專製獨裁統治的法門。而對於這其中的曲折關係,知識分子又是不明晰的。他們自以為是為人民服務,卻想不到他們的一切努力都是為了維護既定的統治秩序,或者說是為了迎接新一輪的獨裁統治。而且,中國曆代的統治者由於深諳內中的秘密,又總是利用這一法門,作為愚民和役民的工具,從而驅動人民(尤其是知識分子)將自己送到民本主義這把閹刀下麵。

(六)“士誌於道”的使命感

“道”是中國哲學的一個核心範圍,雖然不乏本體的內涵,但更多的則體現在政治倫理方麵,且同民本主義關懷不可分離。而且,在中國人看來,“誌於道”乃是安身立命的根本途徑,是“修齊治平”的另一種說法。故孔子說“朝聞道,夕死可矣”。由於將“道”作為人生的境界和社會運行的理想法則,所以中國知識分子又常常將其同君王的權威對應起來,從而有“道”與“勢”二分的說法,並將“以道壓勢”和“從道不從君”作為他們的價值追求。然而在實際的政治思維中,他們又常常將“道”與“勢”作一體看待。這主要是通過兩條途徑而達致的。一是直接將君王奉為“道”的肉身載體;二是通過“有德者王”、“得道多助,失道寡助”等語彙將“勢”與“道”合為一體。本來,試圖以“道”壓“勢”的士階層自以為是“道”的肉身載體,然而一旦他們將“道”與“勢”作一並看待時,“道”的肉身載體便變為君王了。這樣,他們“誌於道”的理想追求也就變成了為君主的統治而效命。

從以上幾端可以看出,不管是以聖人的是非為是非,還是民本主義關懷,甚或將政治神秘化和血緣化,在中國特有的觀念形態中,都是披著漂亮的外衣的,都是以堂而皇之的學說作支撐的。正因為如此,千百年來的中國人不僅很難識破其中的機巧,而且還將其作為他們所應追求的價值觀和是非觀。卻不知這諸多美妙的理論與理念,正是閹割他們內在精神的軟刀子。在這些軟刀子下麵,他們不僅失去了自主的精神,而且還將閹割他們的屠刀當聖物崇拜。

1998年2月

以吏為師

秦始皇以吏為師,一直受到後人的譴責。其實,秦始皇的治國方略,都是當時的法家為他設計的。他的以吏為師之國策,就是法家的李斯提出來的。司馬遷的《秦始皇本紀》就曾記載:

“古者天下散亂,莫之能一,是以諸侯並作,語皆道古以害今,飾虛言以亂實,人善其所私學,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上並有天下,別黑白而定一尊。私學而相與非法教,人聞令下,則各以其學議之,人則心非,出則巷議,誇主以為名,異取以為高,率群下以造謗。如此弗禁,則主勢降於上,黨與成乎下。禁之便。臣請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所不去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若欲有學法令,以吏為師。”

司馬遷的這段記載,許多人都是熟悉的。我之所以有必要將其大段的引出,乃是因為文中包含著大量的思想史信息,至少從中可以得到如下幾方麵的消息:一、以吏為師乃是同焚書坑儒聯係在一起的;二、以吏為師和焚書坑儒的目的相同,都是為了強化中央集權的統治;三、焚書坑儒之必要,在於儒生和儒典乃是一種異己的力量,相當於戰國時期的處士橫議;四、以吏為師而不是以儒為師,體現的是儒法兩家的生死鬥爭,其結果是法家通過政權的力量而獲勝。

需要指出的是,以吏為師的思想並非李斯的發明,而是法家固有的家法。韓非在《五蠹》篇中就明確說過:“故明主之國,無書簡之文,以法為教;無先王之語,以吏為師。”

韓非也好,李斯也好,皆主張以法為教。吏為法的執行者,亦為法的肉身載體,整個社會也就自然是以吏為師了。其實,法家並非不要教,隻不過他們所奉行的教同儒生們不一樣。儒生們的教是文教,法家的教是法教。因之,秦始皇的以吏為師又可理解為以法教取代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