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節:走出寺院
我決定提前結束我的這些閑言碎語。生活中好多事情,其實沒有必要深究。人世如幻化,是非歸於空。
還是在故事發生的時候,就讓它煙消雲散為好。可是我們還是有太多的情執,難以舍割。現在發覺,痛下殺手自我舍棄,也為時未晚。
但是我還要對當初列出的提綱,來一次過目。看看還有什麼有必要嘮叨幾句的。
我們辦公室的編輯工作,做了一些調整。主要是用稿問題,大和尚的意思就指定限與寺院有關的幾位法師人等共五位作者的稿子可以用,其他的外來稿子一般不用了。我想一本書10萬字,最少。一人就通知約稿2萬字吧。可是實際情況執行起來,並不如此。因為有的人根本不寫稿子,或者稿子不符合編輯的要求。那隻能在指定約稿的其他人中加稿。
這個後來也成為了別人舉報我的一條罪狀。說我濫用職權,中飽私囊,多用自己的稿子賺稿費。
從我從大和尚的口中得知,這個舉報我的人,還知道我家人的姓名,查到我家人在網站上開了一個佛教用品店。我推測就是那位虎妞幹的好事了。因為我家人的姓名,即銀行卡開戶名,是我交給她幫助彙款稿費的。這個名字隻有她知道。
我給她用的稿子字數基本和我差不多。但是她就是心理不平衡。認為我最好比她少點。我和大和尚說,我做這麼多事情,就多拿個三五百塊錢。大和尚說,你忙的沒有時間,可是她們沒有事情找你的事情;你請她們吃飯了她們還以此舉報你。
大和尚問我怎麼處理?
我說我老早說過不要這個人的,你偏偏把這個人放我辦公室。
大和尚說“讓我先查出來再說,這樣搞下去連我也住不下去的”。大和尚讓我先走。
我想我還是離開這裏吧,沒有必要和這些人共事。再說,我不就一個月拿3500元工資嗎?累得要死,操碎了心,受夠了怨氣。何不一走了之。
第二天一早,我就把工作交接了。後來八九點鍾,辦公室眼鏡姐姐打來電話,讓我去辦公室有事情,我說,我不管這些了,工作已經交接了。她還在一邊嗬嗬笑著說來一次歡送,我說不要的。
沒有必要多說。我已經很冷淡了,對這個地方。
我是下午走的,走之前,寺院裏幾個執事來我寮房看看我。遵照大和尚的交代,讓我說是回家看病的。我就如是說。
當家的來和我說,大和尚說宗教局找他;還關照我出門要穿和尚衣服;住新買的房子不能穿和尚衣服,否則大和尚叫宗教局來封我的房子。我想有那麼嚴重嗎?宗教局有權利來封我的房子?這該是法院的事情吧,房子是我家人買的,合法所有。
隨便吧,也好。
我是傍晚上樓的,六樓。我家的高度和寺院的寶塔一般高。
回想起近來,幾天早課後,我總是神不守舍;在寺院的進口周圍繞,總想遇到阿程。是上癮了,無法自製而已。
有時見到,翻翻白眼。無言。
阿程還是責怪我,“和你說幾句話,整個寺院都知道了!”我想我隻是和眼鏡姐姐說過;而眼鏡姐姐又把這些話告訴了陳偉偉,那時陳偉偉在追阿程。事情變得複雜了。
阿程說要跟著我過,還責怪我“去找那樣的人”,還嘮叨和尚感情不專一。我被她的語氣和指著我鼻子說話的氣勢,搞得莫名其妙。
我知道她愛著我了。而我束手無措。
大和尚問過我,說出來這些事情,我有沒有考慮過對別人的影響?
而她考慮過對我的影響嗎,和我粘來粘去?我一個和尚家的。
兔子不吃窩邊草,何況在一起、住一個寺院的出家人,最基本的做人信條,持守不邪淫戒,這個是比生死還重要的;是僧格的要求,清淨佛地!假如僧人和白衣不幹不淨,又怎樣去麵對佛前座下的善男信女,朝朝暮暮?還談何修持?妄造無邊罪業,豈不是?
社會有時候把人逼急了,看花了眼。如阿程,已經快30了;她隻是想找個歸宿,嫁個人,有個家而已。
我想我還是走得對了。
黃牆之外的世界,也還算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