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凱沒有去米蘭,我這麼多年的夢終於實現了。我問他:“小凱,你不是和葉辰曦在一起了嗎?”
我靠在的懷裏,想起了葉辰曦。王俊凱的指尖輕輕劃過我的鼻子,說:“葉辰曦啊,我沒有和她在一起啊。其實這中間還有很多事你不知道,我和葉辰曦嘛,都是她一廂情願。”
事情是這樣的,葉辰曦是喜歡王俊凱的,但是葉辰曦喜歡王俊凱的同時對於她的追求者也很上心。而且葉辰曦為了一個公司的總裁,欺騙王俊凱去了紐約,王俊凱沒有挽留一怒之下和葉辰曦斷絕了關係。原來,葉辰曦是這樣一個人。當初班裏追求她的人那麼多,她也隻對王俊凱一人癡心,結果她竟然做出了這樣的事。
“所以,相比她,你更好。這麼多年來,你從來都隻愛我一個人,我幹嘛晾著你不要?”王俊凱笑得很壞,但笑得更瀟灑。我說:“可我很平凡。”王俊凱對我寵愛一笑,說:“縱然你有萬千平凡,但在我眼裏你永遠都是那顆最閃耀的星星。”
我做了十二年的夢總算是成真了。我從來不會想到有一天我會和王俊凱走進教堂。
我再次塗上烈焰般的口紅,化好妝,穿上他親自為我選的婚紗。
他穿著西裝,那樣俊朗,那樣迷人,這是多少人的夢想。我和他,這場夢不是沒有,隻是從沒想過現實。他牽著我的手,另一隻手裏我拿著他給的捧花,一步一步踏進教堂,台下的人很多,閃光燈隨時閃著。
王俊凱單膝跪下,打開那隻盒子,裏麵是一枚閃亮、璀璨的鑽石婚戒。王俊凱把戒指戴在我左手的無名指上。我,結婚了,和我最愛的人,和我愛了12年的人。
後來,我們有了孩子。他長得很像王俊凱,他會說話前,我和王俊凱最愛談論的他是先叫“爸爸”還是“媽媽”。第三年,我們有了她,長得很像我,我們仍舊熱愛那個話題。第四年,我們依然很幸福,陪伴著他們一起成長。第七年,我們的感情在向親情發展。第十年,熬過了七年之癢,我們的感情已變成了親情,我們開始了第二次蜜月,我們都習慣了。第二十年,我們共同經曆風雨,一起看著花開花落,看著月缺月圓,看著雲舒雲卷,我們漸漸發現自己越來越像對方。第三十年,我們的頭發已經有些發白,但我們依然相伴。第四十年,我們的生活逐漸走向平淡,一起買菜,一起過斑馬線,浪漫在這些小事中依舊。
第五十年,我步履蹣跚,王俊凱和我互相攙扶著,走在小路上。終於有一天他走街上會沒人認得出。
他扶著我,我扶著他,走到了八中。這是7月份,我模糊想起來,五十多年前來過這裏,隻為他。我們顫顫巍巍地走到19班,門換新了。
我們慢慢走向自己的位置坐下來,他緩緩轉過頭,喊我:“小孩兒。”我像16歲那年一樣,送他一個白眼,然後我們相視一笑。
和60多年前比,皺紋攀上了我們的臉龐,華發隱退了我們的青絲,從前那個健步如飛的翩翩少年,如今也必須慢下了腳步,變成一個滿身是書香氣息的老人,陪伴著我這樣一個老婆子。
我們坐在黃昏下,我習慣著靠在他的肩膀,含糊不清地說:“當初我憑盡全力想讓你注意到我,我更以為你對我遙遙無期,結果我們真的走到一起,能不能告訴我為什麼?”
王俊凱的聲音也不似年少時那樣清脆,他忽然很深情地說:“因為愛我的人還是我愛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