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麵已經稍稍講了講詩為什麼不當廢除格律。現在可以將格律的原質分析一下了。從表麵上看來,格律可以從兩方麵講:(一)屬於視覺方麵的,(二)屬於聽覺方麵的。這兩類其實不當分開來講,因為它們是息息相關的。譬如屬於視覺方麵的格律有節的勻稱,有句的均齊。屬於聽覺方麵的有格式,有音尺,有平仄,有韻腳,但是沒有格式,也就沒有節的勻稱,沒有音尺,也就沒有句的均齊。

關於格式,音尺,平仄,韻腳等問題,本刊上已經有饒孟侃先生論新詩的音節的兩篇文章討論得很精細了。不過他所討論的是從聽覺方麵著眼的。至於視覺方麵的兩個問題,他卻沒有提到。當然視覺方麵的問題比較占次要的位置。但是在我們中國的文學裏,尤其不當忽略視覺一層,因為我們的文字是象形的,我們中國人鑒賞文藝的時候,至少有一半的印象是要靠眼睛來傳達的。原來文學本是占時間又占空間的一種藝術。既然占了空間,卻又不能在視覺上引起一種具體的印象這本是歐洲文字的一個缺憾。我們的文字有了引起這種印象的可能,如果我們不去利用它,真是可惜了。所以新詩采用了西文詩分行寫的辦法,的確是很有關係的一件事。姑無論開端的人是有意的還是無心的,我們都應該感謝他。因為這一來,我們才覺悟了詩的實力不獨包括音樂的美(音節),繪畫的美(詞藻),並且還有建築的美(節的勻稱和句的均齊)。這一來,詩的實力上又添了一支生力軍,詩的聲勢更加浩大了。所以如果有人要問新詩的特點是什麼,我們應該回答他:增加了一種建築美的可能性是新詩的特點之一。

近來似乎有不少的人對於節的勻稱和句的均齊表示懷疑,以為這是複古的象征。做古人的真倒黴,尤其做中華民國的古人!你想這事怪不怪?做孔子的如今不但“聖人”“夫子”的徽號鬧掉了,連他自己的名號也都給褫奪了,如今隻有人叫他作“老二”;但是耶穌依然是耶穌基督,蘇格拉低依然是蘇格拉底。你作詩摹仿十四行體是可以的,但是你得十二分的小心,不要把它作得像律詩了。我真不知道律詩為什麼這樣可惡,這樣卑賤!何況用語體文寫詩寫到同律詩一樣,是不是可能的?並且現在把節作到勻稱了,句作到均齊了,這就算是律詩嗎?

誠然,律詩也是具有建築美的一種格式,但是同新詩裏的建築美的可能性比起來,可差得多了。律詩永遠隻有一個格式,但是新詩的格式是層出不窮的。這是律詩與新詩不同的第一點。作律詩,無論你的題材是什麼,意境是什麼,你非得把它擠進這一種規定的格式裏去不可,仿佛不拘是男人,女人,大人,小,非得穿一種樣式的衣服不可。但是新詩的格式是相體裁衣。例如《采蓮曲》的格式決不能用來寫《昭君出塞》,《鐵道行》的格式決不能用來寫《最後的堅決》,《三月十八日》的格式決不能用來寫《尋找》。在這幾首詩裏麵,誰能指出一首內容與格式,或精神與形體調和的美,在那印板式的律詩裏找得出來嗎?在那亂雜無章,參差不齊,信手拈來的自由詩裏找得出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