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很喜歡一個人。
他總是將頭發剪得極短;不愛幹淨,卻總愛穿白色;有著粗嗓音,卻無比鍾愛梁靜茹的勇氣;籃球打得還算好,最喜歡的NBA球員是麥迪;寫得一手爛字,成績總在及格線上下徘徊......
性格很惡劣。
同桌...5個學期零2個星期,然後......
“我喜歡你。”這樣的話排練過無數次的話,每次到嘴邊卻都變成“你真的很討人厭”。
其實是我才對吧,討人厭的...膽怯的家夥。
“沒複讀了呢。”“好像去外地了呢。”“聽說過得還蠻好的。”“要結婚了吧,對象貌似是個很不錯的女孩呢。”
從開始熱衷於同學會,到和從未交流過的男生變得熟絡,再到切斷和所有高中同學的聯係。
我...隻是小心地矜持著,隻是如此。的確很沒用呢。
後來的後來,遇見另一個人,在一起,隨即分開。
今天是情人節,我失戀了,理由是...“是個好人”。
稍微有點生氣,稍微有點難過,稍微有點在意,隻是稍微,隻是這樣而已...
在似乎是有些微妙的時刻,微妙的又想起了曾經的很喜歡,真不可思議...
有些神經質地將高中相關的全部都翻了出來。
多出了一本書,牛皮書殼上歪歪斜斜的“曆史”下是同樣歪歪斜斜的“董流江”。
“哈啊..怎麼會.....?”恍惚地翻開書,看到每頁密密麻麻的筆記,以及——總隱在角落的淺淺字跡。
“劉大頭,我喜歡你。”寫了那麼多遍,那麼工整。
心瞬間被抽空,隨即被填滿。
曾經的某個時候,我喜歡著的那個人,也喜歡著我。
這是一種....無比甘甜的感覺吧...
眼淚洶湧而出,並不是“稍微而已”
接著,笑了。
“大頭,你喜歡我吧,絕對喜歡我吧。”
“最討厭你了。”
很久很久以前,一個悶熱的午後,莽撞少年玩笑般的告白,在很久很久之後,終於被女主角意識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