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何方妖孽(1 / 3)

一間通體木質的老舊房屋,大約二十平左右,異常幹淨,幹淨到除了一張快要散架的破床別無他物。

窗前,一個身高在一米八左右的青年,二十歲上下的樣子,穿著一件廉價的迷彩短袖和一條退了色的沙灘褲,鞋子也是東北常見的軍板鞋,所幸的是,男人生得一張讓那些拜金女都能忽略一切玩些**的俊臉,此刻正眼神迷茫的望向窗外。

青年腦中浮現著了一個略顯蒼老的麵孔,紅血絲,酒糟鼻,一蓬亂發,正唾沫紛飛的說著:“旁門八百,左道三千,這些年你小子陪著我這老頭子走遍了大半個中國,聽得到,看到的,學到的!別的不敢說,但以後隻要你自己想好好活著,誰想讓你死都難。”

想到這,青年自嘲的笑了下,“想死都難!你個老酒鬼還不是說走就走了!你可知道現在小爺我碰到一個十多歲的娃子都得笑臉陪著,生怕人家再一個不小心把我給弄殘弄死了。”

手下意識的伸進褲兜裏,掏出了一包僅剩一根的硬包長白山和一個印有半裸女郎的劣質打火機,胸大臀翹。

青年看著煙盒猶豫了一下,最後還是點燃了,深吸一口吐了一個煙圈,自語道:“師父!自打記事起就跟你全國四處晃悠著,遭了十多年罪,學了一堆亂糟糟的東西,最後你救我先走了,我卻又莫名奇妙的到了這鬼地方,你說我李默這人生是不是操蛋了點。”

自稱李默的青年原本是個孤兒,被一個什麼都懂點的老兵帶大,老頭總說他十年抗戰時期一杆長槍挑死的鬼子沒有一千也有八百!

多少有點吹牛了,李默一直是這樣認為的,但老頭的槍術卻是實打實的,走遍大半個中國無人能出其右,還會幾手望穴引氣的本事,可惜李默誌不在此,隻學到了點皮毛。

都說養師大過生父,李默一直也是這樣認為的,隻是嘴上從來沒有服過軟,好在本身也老不正經的糟老頭一直也沒在乎過這些。

按照老頭說的十年硝煙沒有帶走他的命,十年動蕩的特殊時期也是提早全身而退,是個福將,李默一直總說他是個屁福將,還不是跑得快,溜的早。

想到這,李默呢喃自語道:“那這次你為什麼不溜?不自己快點跑?弄得我活著比死都難受,你倒是睡得安穩了!”

李默想到大雪山下雪崩的那一刻,已經年過七十的老東西怎麼就那麼有勁,拖著自己十幾個呼吸間奔出了數百米,最後借助冰麵單臂猛揮將他送出了危險地帶,而老頭自己卻永遠的留在了那裏。

那一夜,李默在雪山腳下哭的撕心裂肺,自己已經凍得僵硬的雙手不停地扒著積雪,最後自己也昏迷在了那裏,再之後...

李默揉了揉通紅的雙眼,掐斷了已經吸了一半的煙,重新放回了煙盒裏,罵了句。

“狗娘養的老天!”

推開半掩著的木門走了出去。

一個四周皆是圍欄的小院子,兩間背北朝南的老舊木屋,右側是一個小菜園子,種得幾壟蔬菜和一些不知名的草木,幾棵被架起的葡萄樹下,一個頭發胡須皆花白的老人懷抱紫金葫蘆怡然的靠在搖椅上,若是沒有那跌宕起伏的鼾聲和嘴角晶瑩的液體,還頗有幾分仙風道骨之意。

左側則是一塊空地,一個一人不能環抱的光滑木樁和幾把散落在地的槍棍。

可笑的是這樣地一個小院門前還不倫不類的擺著一隻體長近兩丈,安靜沉睡又不失威嚴的大石獅子。

李默抬頭看著院外林立的蒼天大樹和門前不遠處那大到一眼望不到邊的湖泊,湖邊小獸來往不斷。

“鬼地方。”

李默碎了一口,在他眼裏遠沒有秀色可餐這個詞彙,畢竟秀色真的不可餐,已經餓到連肚子的懶得叫的他,掃了一眼搖椅上熟睡的老頭,抬步向院外走去。

一隻腳剛要邁出院子的李默卻聽見一句。

“不想死在外麵就給我老實的滾回來。”

想著昨天第一次睜開眼,那些滿眼**大到離譜的巨狼,渾身一哆嗦,於是原路返回的李默蹲在了葡萄樹下和老人大眼瞪小眼,老頭一口一口的喝著,李默嗅著滿院酒香,不由想到自己這輩子是不是就和老頭有緣。

半晌,李默吧嗒吧嗒嘴,咽了一口唾沫。

“老頭,那個昨天來的匆忙!沒請教您老貴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