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出獄
人的一生,有很多事情都來得意外,措手不及。命運,永遠是一種捉弄人的玩意,最後的結局,已不是初衷。
驀然回首時,才猛然驚醒,那些美好的東西已遙遠。
不知不覺夜似乎已經深了,牆上的掛鍾指到了十點。
李誌豪站在陽台上,看模糊夜色裏紛揚的雪花。莫名的,一陣空虛自心底湧起,他忍不住點燃一支煙,深吸了一口,煙頭發出刺眼的紅光,但一瞬即暗,濃濃的煙霧瞬間飄散無形。
不經意的,他又想起了生命中的那些夢想,竟如這煙一般,再亮的燃燒也僅有短暫的片刻,然後化成煙與灰。
曾經,他崇尚正義,立誓做個好人,但是結果他變成了囚犯;曾經,他的心裏也根植了一粒真愛的種子,憧憬永恒,但是,他最愛的女人卻無情地背叛了他。
三年前,他為了他愛著的女人得罪了山城公安局副局長的兒子顏人傑,並絕不妥協,結果在顏人傑喊人教訓他的時候,他反而將顏人傑打傷,他獲刑三年,罪名是防衛過當。
三年裏,這個女人卻一步一步地疏遠了他,最終是一句決絕。
她在最後一次來監獄探望他的時候,在很久的沉默之後爆發出一句:“誌豪,我們還是分手吧。”
他對這樣一個突如其來的宣判很茫然,問為什麼。
她不敢看他的眼神,把目光看向一邊,連語氣也明顯的中氣不足:“我想了很久,我們不是很適合。”
他覺得有些可笑:“不適合?為什麼不適合?”
她說:“家裏——我家裏反對。”
他問:“他們反對什麼?還是當初那樣的理由,因為我是農村的,因為我沒有出息?”
她點頭。
他有些憤然了:“當初他們也是這麼反對,你不是說要和我過一輩子的人是你,不是他們,你會堅持自己的想法嗎?”
她有些內疚:“也許,一開始我們都很單純,沒想到很多事情最終還是會變。”
他努力地隱忍著內心裏想要爆發的情緒,問:“那你告訴我,你是為什麼變了?”
她說:“你也知道,為了和你在一起,我一直和家裏對抗。但是,我終於想清楚了,他們養大了我,我不應該這樣對他們。”
他質問:“那你覺得你這樣對我就應該嗎?”
她無言,隻有內疚,她知道自己的背棄其實有著更深層的複雜原因,隻是難以啟齒。
他仍然想努力地找些東西來挽回她,打動她:“我一直都相信我們之間的感情是無堅可摧的,你也曾經答應過我,我們要從始至終,我們一起努力,掙我們的房子,買我們的車子,你答應過要做我幸福的新娘。楊洋,相信我,以後我能給你幸福的,困境隻是暫時的。”
但她對他的懇求宣判無效,她下定了決心地抬起頭:“誌豪,什麼都不要說了,是我對不起你,你要恨我也隻能讓你恨了。總之,我們的一切就到此為止,你自己保重吧。”
那時候,她的眼睛裏淚水飽滿。
他沒來得及再說點什麼,她已經掛了電話。
監獄探視犯人都隻能隔著冰冷的玻璃用電話通話,因此他還想說些什麼也已經來不及,更沒辦法去追她匆匆的腳步,隻能眼睜睜地看著她轉身而去。
那個瞬間,他覺得自己的心在撕裂。他親眼看見,一個夢幻般的美麗而潔白的雪球,帶著童話的夢,無聲地摔落在地,粉碎了。
她叫楊洋,與李誌豪熱戀了將近一年的時間。
兩人的相遇很戲劇性,他是一名很優秀的特種兵,而她是酒吧歌手。
那個喧囂潮退、霓虹落寞的夜晚,楊洋下班從酒吧出來,遇到一個醉酒的男人糾纏她,剛好李誌豪從那裏經過,於是上前替她解圍。
但是,那男人不買賬,還吆喝倆同夥一起教訓他,自然都不是他的對手,他將幾個鬧事的人送到了派出所。
但是,就那麼巧,那個男人的姐夫是他的連長。
那男人還添油加醋地向他的姐夫說:“我當時報過姐夫你的名字,可他不當回事。”
李誌豪百口莫辯,戰友們都說他不懂人情世故。
直到某一天,一位戰友借故與他發生口角,進而與他動手。領導找他談話,說他情節惡劣,隻有一條路可走,退役。
於是他回到了屬於自己的城市,在一家星級酒店做了一名保安,又有那麼巧,在這家酒店他遇到了楊洋。
楊洋告訴他,因為那件事之後她擔心對方報複,畢竟那裏是別人的地盤,於是她就離開了那裏,回到自己的城市,仍然是當一名夜場歌手。
楊洋聽了李誌豪的經過之後,覺得很內疚,請他吃飯。
這樣的相遇很偶然,也很浪漫,兩人聊天,約會,然後熱戀。
英雄配美女,本是絕配。
楊洋的家裏知道了李誌豪的背景本不大同意,但是楊洋卻堅持要跟他一起,那段時間,除了工作他們幾乎都黏在一起,在租來的一間並不是很寬敞的房子裏,築起他們的愛巢,雖然清淡,但很幸福。
李誌豪永遠都不會忘記,那天她的生日,山城的天空大雪紛飛,溫暖的屋子裏,一個蛋糕幾根蠟燭一瓶紅酒,她滿眼溫柔地看著他說:“豪,雖然這是個把戀人當過客的快餐時代,但我們一定要守住永恒。”
那時候,一個自認為無比堅強的男人,也沒忍住心頭的熱淚,緊緊地擁抱著她,對她承諾:“楊洋,我雖然沒有別人那樣有出息,給你很優裕的生活,但我一定會用我的生命來愛你。”
但是,這場他願意用生命來捍衛的愛情,終究隻是一場過往雲煙。
月亮酒吧,那天楊洋一個朋友的生日,楊洋帶李誌豪一起去慶祝。
恰好,顏人傑那天也在那家酒吧,而且隻與他們的位置隔了一張桌子。顏人傑是山城公安局副局長的兒子,同時也是一個流氓、痞子、花花大少。他初見楊洋第一眼就打定主意,要把這女的搞到手。
尤其在楊洋唱過一首歌之後,顏人傑更是覺得這樣的女人少見、漂亮、有範兒,很有明星味道,就非上不可了。於是他讓手下的一個兄弟過去請楊洋。
楊洋開始婉言拒絕,但禁不住對方比較禮貌地好說歹說,心想過去喝一杯也沒什麼。
哪知道,她一過去顏人傑就借機動手動腳,還強行留她作陪,不讓她走。一邊的李誌豪忍不住了,就過去很不客氣地把楊洋拉走。
於是顏人傑的幾個手下就出手教訓他,結果都被他打了個落花流水,他甚至忍不住想把顏人傑也狠狠地教訓一頓,但被楊洋給勸住了。
事情暫時告一段落,但顏人傑怎會甘心服氣,於是派人查到了李誌豪的底細,然後親自帶著一大群人到他上班的地方興師問罪。
當時,顏人傑很囂張地給李誌豪開了一個條件,給他一個活命的機會——他得主動認錯,然後把他的女朋友給讓出來,承認自己是牛糞,不配插在鮮花上。
李誌豪本來是個硬骨頭的人,怎會接受這樣屈辱的條件。結果自不用說,顏人傑下令動手廢他,但是,他反抗了,而且非常強悍地反抗。
他是誰,特種兵中的尖兵!
但有一點對李誌豪很不公平,對方除了人數多以外,還都拖刀拿棍的,他隻是赤手空拳,讓他處於極度劣勢。於是他想到了擒賊先擒王的道理,冒險在包圍裏衝出一條路,直撲顏人傑,在兩人距離還有兩米的時候,他騰身而起,給了顏人傑一腳。
顏人傑讓不開,更接不下,被蹬了個正中,摔了個四腳朝天。那一腳,蹬到了顏人傑的大手臂上,後果是骨折。
李誌豪趁機控製住顏人傑,借以要挾他的手下,然後帶著楊洋上了一輛的士,安全離開。
而顏人傑的父親直接下令抓了他,這是讓他做夢都想不到的。他隻是出於正當防衛,所以出事以後他隻想換個地方工作,以避開顏人傑的糾纏,沒想過逃,因為他清楚自己根本沒有犯罪。
但他還是被強行抓了進去,警察要他認罪,他拒不認罪。後來,警察不知道在哪裏找來些所謂的目擊者,扭曲了事件真相,在法庭上作了偽證,說他在生命並沒有受到威脅的情況下使用了極端暴力,他作為一名受過特種訓練的人,力量非比尋常,出手應該有分寸,所以被判防衛過當,判刑三年。
對於李誌豪的入獄,獄友們有佩服的,但更多的是說他傻,為了一個女人來坐牢,值得嗎?
他覺得值,因為他愛楊洋,他一直都覺得作為一個男人應該有保護自己心愛女人的責任,他可以用生命來保護自己心愛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