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是誰?為何會在我家?”
小男孩一臉驚恐的望著眼前的兩女一男,怯怯的問道。
小男孩一身的破爛衣裳,幾呼是布難掩體。
活像個小乞丐,臉上也髒兮兮,看不出本來相貌,隻知道,此男孩原本的皮膚應該很黑。
男孩名叫淩風,今年七歲,居住在落陽城郊外的一間被遺棄的廢寺廟當中。
其實,淩風原本是有自己的家與家人的,原居落陽城中,與自己的母親相依為命。
然就在淩風五歲那年,淩風的母親不幸患病而亡,遺下了淩風這個遺腹子。
為葬母親,淩風將自己唯一剩的房子便買,湊錢葬母。
之後的生活,淩風自然過上了偷雞摸狗的日子。
每天,除了到落陽城中,要些剩菜剩飯以外,便也會到處偷別人家母雞下的雞蛋。
倒不是淩風不願將整的一隻雞盜走,而是怕他人報官,自己被官差所抓,那將是生不如死。
這兩年來,淩風終日過著偷雞摸狗的生活,孤苦伶仃。
然這天,淩風像往常一般,到了落陽城中,要了一碗剩飯之後,便又模到了落陽城外的一處村民家中,偷走了母雞剛剛生下的兩枚雞蛋。
懷著一臉的歡喜之色,返回到了自己的破廟當中。
而平時,自己的破廟向來是無人問津的,就連一些乞丐,都不屑到自己的老窩來,這自然也是因為破廟極為的偏僻。
可今天也不知道是什麼一回事?自己的破廟一來就是三個人,其中兩女,更是美若天仙,如同仙女下凡般。
這二女,大約都在十七八歲左右,一身的富貴宮裝。
而男子,同樣也是一名青年男子,藍衣道人,背束長劍,一副道貌岸然的模樣。
“小乞丐,這廟是你建的嘛?什麼成了你家了?”
這二女一見淩風,柳眉一皺,其中一名粉衣女子諷笑的說道。
“可,可可我住在這裏,那些大乞丐都不來跟我爭,你們幹嘛要來槍我家呢。”
淩風弱弱的說道,目光不由的偷偷瞄了三人一眼。
這沒有母親在身邊的兩年來,淩風早已習慣看他人的臉色做人。
一個不好,就會被痛打一頓,有時,為了一頓飯,都可能讓人先打個半死,討人心喜,這才會賞淩風一碗飯。
這些富貴人家,也最喜歡有事沒事就拿淩風出出氣,然後賞上他一口飯吃。
這也是為何,這二年來,淩風不會被餓死的原因了。
不過也正因為如此,淩風對富有的人家,有著一種天生的懼怕感,總覺得,這些人不管有沒有理由,都會打上自己一頓。
自然在與這些穿著好看點的人說話中,語氣也不由怯弱了幾分。
“混蛋,小乞丐你在說什麼呢,誰要和你搶乞丐窩。”
那名少女一聽淩風這話,氣得直咬牙切齒,嘟起嘴說道。
“那,那你們幹嘛來我家?”
淩風依久不死心的追問道。
在落陽城,不管是城內城外,也就隻有這一間無人的破廟可容身了,若連此地都被他人搶占,那麼淩風可真是無家可歸,無處容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