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後來進了護校,認識了鄭歡,成了她人生中第一位,也是唯一一位好朋友,性格才稍微轉變,偶爾和人交談,鄭歡的樂觀和友誼,逐漸打開了她緊閉的心靈世界。環境的改變,年齡的增長,開始讓巫離在內心深處生出罪惡感。
據鄭歡和以前的同學介紹,那時,常常看到她晚上跑出去,躲到角落發呆,哭泣,還常常失眠,惡夢,驚醒。這說明什麼?說明開始懂得殺人是錯的,是犯罪。但是,那些宿命的論調,已經根植在她思想中,讓她再度保持了沉默。
工作後,這樣的狀況一直持續,直到和冷雲歌重逢,相戀。開始,巫離並不知道冷雲歌的身份,後來他母親的出現,才知道是冷如海的兒子。這一係列的巧合,加上玄女廟求的卦,讓巫離更相信了宿命的觀點,認為上天早就安排好了她的命運,所有的災難都是注定的,逃也逃不過去,加上內心深處的罪惡感,對愛情和生活的絕望,她選擇了自首。後來的兩次自殺,也是因為相信宿命,直到我們找上她,她依然認為是前世注定的劫。
根據魏小米醫生的結論,她是典型的臆想症,人格分裂,因為她一直認為,這些受害人是她前世的仇人,殺人時,潛意識中覺得是上天讓她殺的,自殺時,認為不自殺,就還會有人被她害死。
拋開殺人的事實,從她的成長經曆,到貸款還債,到工作上的優秀,對病人的愛心,就可以看出她本身是一個善良的人,是一個自尊自立,自強不息的人!
綜合以上事實,我的當事人雖然殺了人,但卻不是凶手,也不應該承當殺人犯的責任!那麼,誰是凶手?誰應該承擔這一切?
真正的凶手,是她父母,是龍四爺,是巫七婆,是她所有的親戚,和用有色眼鏡看她,對待她的人!是大家的愚昧,是這個社會的陳規陋習!
而我的當事人,不過是受害者,一直受到各種觀念的迫害。苦難的童年,屈辱的成長,到後來的悲傷戀情,她一直是受害者!
律法為什麼崇高?因為它維護和平,伸張正義,保護弱者。本案件中,既然我當事人隻是受害人,卻還要受到法律的懲戒,這樣的法律,是文明的體現嗎?司法,還會讓廣大民眾敬仰嗎?
所以,我以辯護律師的身份,請求法庭維護法律尊嚴的同時,更多的拷貝人性,拷貝良心,判我的當事人無罪!“
靜默,一片靜默,整個市法庭內,靜得隻有大家的心跳聲。
這是第三次法庭議會,公訴人堅持巫離有罪,殺死兩命是事實,應該判刑。周副當然認定有罪,隻是無數個回合下來,沒人能辨得過金臨風,加上網絡上,報刊上,巫離無罪的呼聲太高,百分之八十的網民,和很多律師,都偏向巫離無罪,心理鑒定也給出了那樣的結論,所以一直猶豫著沒下判決。
但是,如果判決巫離無罪,一是怕以後有人效仿,也不甘心這樣放過冷雲歌,所以,在今天,又經過幾次唇槍舌戰後,見再也沒人接著駁斥金臨風,周副宣布休庭,審判員們退席商議。
雖然隻是文字審判,但法庭上依舊座無虛席,基本是司法內部的人,冷雲歌也在其中,麵無表情地聽著。本來秦院長勸他不要出現,但最後依然來了,坐在後麵的角落裏,聽著師兄的辯詞,敬佩的同時,也異常難過。為父親,也為巫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