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8章(2 / 2)

而她,就為了一個不愛她的男人,卻陪上了所有!她的自由,她的家,她的丈夫,現在,還要加上她的女兒!

她恨,她現在隻有恨!恨冷如海,更恨她自己!

女兒,今生已經傷害你太多,不知媽媽可還能補救?

就在車仁娜又要拍門大叫時,法警來叫她,說跟他去辦公室。

因為案件的特殊性,也不想引起新的騷亂,所以法院隻是通知當事人分別到場,送達判決書。

“現在宣讀判決書。車仁娜,十三年前以涉嫌殺人兼故意傷害幼女罪,被判處無期徒刑。現經過認真調查,排除殺人嫌疑,但作為巫離監護人,教育適當,導致女兒故意傷人致死,應承擔一定責任。傷害幼女罪雖事出有因,但也存在一定過錯,根據刑法第條,第條,撤銷原判決,改判十三年有期徒刑。因已服刑十三年,刑期已滿,從今日開釋出獄,恢複公民權利。本判決即日起生效。”

車仁娜呆呆地站在那裏,對塞到手裏的判決書無動於衷。

自由了麼?她終於自由了麼?她不再是殺人犯了?可是,這是女兒用她入獄的代價換來的吧?用她的青春,換取了自己的自由?

“不!我不出獄!我說了,我是殺人犯!他們是我殺的!我說過,你們為什麼不聽?為什麼不相信我?”車仁娜突然發出瘋狂的怒吼,震蕩著所有人的耳膜:“你們為什麼不聽?我說過,我是殺人犯!我不出去!我不出去!”

整整兩天過去,車仁娜依然呆在法院,不停地找院長,副院長,一次次下跪,哀求:“求你們了,求你們相信我,我才是殺人犯!我才是殺人犯!不關她的事,求你們撤回判決。求求你們……”

困了,坐在地板上睡,餓了,有同情她的,買個盒飯給她,在大家的勸說下,流著淚機械地吞咽。

車躍鵬來看她,她立即扯住哥哥哀求:“哥哥,幫我想個辦法救她出來,我才是殺人犯,他們都是我殺的,真的是我殺的……”車躍鵬看著語無倫次,神智已經不太正常的妹妹,隻能歎氣,塞了兩百元錢給她後,走了。

記者聞訊趕來,她聲淚俱下,一遍遍重複:“人是我殺的!可是他們不相信,冤枉沙沙,還判她十五年!他們冤枉她!”於是,新的報道又產生了:《母親泣血喊冤:隻為救女》,她含淚訴說的照片,被各家網站轉載,引發新一輪輿論熱潮,無數的人同情她,讚美她,巫離在別人眼裏,就更加罪孽深重了。

搞到後來,法院的人不敢放她出去,生怕記者又找到了她,捅出漏子。

院長終於受不了,找她談話,問:“你想救她嗎?”“想!人明明是我殺的,可你們不相信……”“好了!”院長急忙打斷她:“如果你想救她,就不要死賴在這裏,幫她做點有意義的事。”

“做啥事?”車仁娜像抓住了救命稻草。

“你不應該把時間浪費在這裏,應該去檢察院,如果在三天之內,能夠說服他們提起抗訴,那還可以重新審理,爭取減刑,否則時間一到,一審判決就要生效。”

車仁娜茫然地問:“三天之內?去檢察院?什麼叫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