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自由裁判”(1 / 2)

楊林在猜測,那段“視頻證據”會不會是他老婆白靈和法官的不雅視頻?孔忻在通話時沒有告訴他,因梅果在場,他礙於麵子,沒有直接問孔忻視頻證據內容是啥,具體是哪家酒店。

楊林在猜想,假如真的是白靈死活不願意離婚才出的如此下下策,他是堅決不會讓這段不雅視頻流出去。那樣就會百而千,千而萬的瘋傳,成為州江人茶餘飯後大跌眼鏡的笑料,他在眾人麵前的形象、尊嚴全無,臉麵也被全掃而光。

最重要的是這“視頻證據”也許會讓他已被判“死刑”的離婚案件“刀下留人”,絕處逢生。

作為律師,孔忻深知離婚案件法律規定不能進行風險代理,他之所以敢冒險與楊林簽訂這風險代理協議,有他自己的理由:按常規斷定楊林這第三次起訴離婚,法院是必判離無疑;假如法院判決楊林不準離婚,他也不怕楊林找後賬。他斷定楊林“重金”離婚必是家外有“家”,輕則讓楊林臭名遠揚,重則楊林可能構成重婚罪陷入牢獄之災。這樣一來,他簽訂的這風險代理,對楊林是有風險,而他就沒有任何風險,這就是孔忻的“鬼”之處。

這就是“鬼才”和“天才”的區別,“天才”是怎麼都可以,“鬼才”是這樣居然也可以。有次孔忻和同學龔錚、陶濤在一起聚餐,大秘書的陶濤拿孔忻開涮道:“世上有三種人:A是良心被狗吃了的人,B是良心沒被狗吃的人,C是良心連狗都不吃。你選擇那個?”

“我選擇B。”孔忻不假思索地說。

“孔忻,你怎麼能‘幹’出這沒有良心的話?”當法官的龔錚故作嚴肅地說。

孔忻見龔錚說完後,和陶濤一起“和和”大笑,仔細一想,掉進了陶濤的圈套,還被龔錚嘲笑,就自我解嘲道:“良心沒被狗吃,說明我還有良心呐!”

陶濤和龔錚笑得前合後仰,孔忻才明白兩位好同學在暗示他當了律師為掙錢,變得沒有了良心。

“做人不地道不要緊,但不要良心就不厚道!”這是孔忻當律師後,經常告誡自己的一句話。他做律師後,把那些來求代理打官司的人比作奶牛,是“擠奶”,而不是“抓奶”。

作為律師遇到特殊案子請法官吃飯是常有的事,便於案子的溝通和協調。孔忻接了楊林的離婚案子後,考慮到楊林這第三次訴訟離婚,屬於“特殊案子”範疇,也打算請主辦法官蔡寅東等吃飯。

孔忻深思熟慮後卻沒有請。他到法院調閱了楊林前兩次離婚卷宗,深研兩宿後,覺得沒有必要請法官吃飯就能搞定,才決定取消了請蔡寅東吃飯的安排。案件代理費一旦進了孔忻的腰包,他能少花一分是一分,不該花的錢他比葛朗台還吝嗇。

孔忻不愧為法律碩士研究生,他細研楊林離婚案子,法律規定的六種離婚情形隻有第六條可以操作,其它前幾條不是對楊林不符,就是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