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兩種讀書法(1 / 2)

[英]約翰·羅斯金高健譯

當你打開一本好書之前,你必須對自己提出幾個問題:“我自己是否能像那澳大利亞采取掘工一樣吃苦?我的鋤頭鐵鏟是否有用?我的思想準備是否充分?我的袖子是否已卷得高高,另外氣力心情是否正常?”

一切書籍無不可分作兩類:一時的書與永久的書。請注意這個區別——它單是個質的區別。這並不僅僅是說,壞書不能經久,而好書才能經久。這乃是一個種的區別。這並不僅僅是說壞書,也有永久的好書。

所謂一時的好書——至於壞書我這裏就不講了——往往不過是一些供你來觀閱的有益或有趣的談話而已,而發表談話的人,你除了觀閱其書以外,常常無法和他交談。這些書往往非常有益。因為它會告訴你許多必要的知識,往往非常有趣,正像一位聯盟友人的當麵談話那樣。種種生動的旅行記敘;輕鬆愉快而又充滿機智的問題講座;以小說形式講述的各時的書,隨著文化教育的普及而日益增多,乃是我們這個時代所特有的事物。對於它們,我們應當沉靜感謝,而如果不能善為利用,還應當深感慚愧。但是如果竟讓它們侵占了其正書籍的地位,那我們就又完全用非其當了:因為,嚴格地講,這些很難算是什麼書籍,而隻不過是楮墨精良的書信報章而已。

我們友人的來信在當天也許是有趣的,甚至是必要的,但是有無保存價值,就須考慮了。報紙在吃早飯時來讀可能是最好不過了,但是作為全天的讀物,便不適合。所以,一封關於去年某地的客棧、旅途或天氣的有趣記載的長信,或是其中講了什麼好玩的故事或某某事件的真相的其他信件,現在雖然裝訂成冊,而且也頗有臨時參考價值,在嚴格的意義上講,卻不能稱之為“書”,而且在嚴格的意義上講,也談不上真正的“讀”。

書籍就其本質來講,不是講話,而是著述。而著述的目的,不僅在於達意,而且在於流傳。講話要印成書冊主要因為講話人無法對千千萬萬的人講話;如果能夠,他會願意直接來講的——書卷隻是他聲音的擴充罷了。你無法和你在印度的朋友談話;如果能夠,你也會願意直接來談的,於是你便以寫代談,這也無非是聲音的傳送而已。但是書籍的編著卻並非僅僅為了擴充聲音,僅僅為了傳送聲音,而是為了使它經久。一個作家由於發現了某些事物真實而有用,或者美而有益,因而感到有話要說。據他所知,這話還不曾有人說過;據他所知,這話也還沒人能說得出。

因此他不能不說,而且還要盡量說得清楚而又優美,說得清楚,是至少要做到的。

綜其一生當中,他往往發現,某件事物或某些事物在他特別了然於胸;——這件事物,不倫是某種真知灼見或某種認識,恰是他的世間禮俗機緣所允許他把握的。他極其渴望能將它著之篇章,以垂久遠;鏤之金石,才更稱意;“這才是我的精華所在;至於其餘無論飲食起居,喜樂愛憎,我和他人都並無不同;人生朝露,俯仰即逝;但這一點我卻風有獨到:如果說我身上還什麼值得他人記憶的話,那就應以此為最。”這個便是他的“著作”;而這個,在一般人力所達到的有限範圍,而且也不論其中表現了他真正靈感的多寡,便無異是他的一座豐碑,一篇至文。這便是一部真正的“書”。

或許你認為這樣寫成的書是沒有的吧?

那麼,我就又要問你,你到底相信不相信世間還有“誠懇”

二字?還有“仁慈”二字?是否你認為,才雋之士的身上從來也看不到半點誠懇與寬厚的地方?但願諸位當中不致有誰會悲觀失望到抱有這種看法。其實,一位才雋之士的作品當中,凡是以誠懇態度和寬厚用心所著成的部分,這一部分便無愧是他的書或藝術作品。當然其中總不免夾雜有種種不佳的部分——例如敗筆蕪詞、矯揉造作,等等。但是隻要你讀書得法,真正的精華總是不難發現的,而這些也都無愧是書。

對於一部書籍,我們往往脫口而下這類斷悟,“這書多麼妙啊——恰與我的想法相合!”然而正確的態度卻應當是,“這事多麼怪啊!我便從來不曾想到這個,不過我認為那話是對的;如果我現在還不能理解它的正確,但願終有一天我能理解。”不管是否這樣謙虛吧,但至少應當清楚,當你讀一本書時,主要的是去領會那作者的意思,而不是去尋找你自己的意思。進行評論是可以的,那是你程度提高了以後的事,但首先應當弄懂原意。再有一點應當清楚,即是這位作者如果還多少有點價值的話,那麼你未必能一下領會他的意義,至於全部領會更絕非你短期所能辦到。這並非因為作者沒有把他的意思表達出來,甚至相當有力地表達出來,隻是作者不可能把他的話全部說完。另外,這點也許更加古怪,作者也不情願這樣,而隻是以一種隱晦的方式出之,以審議的方式出之,其目的在於測驗你有無誠意。這個原因我就不透,另外,我對一些睿智之士好把他們的思想潛藏胸底、秘不示人的冷酷做法,也不大善於分析。他們在向你傳授知識時,不是把它視作一種援助,而是視作一種獎賞;必先弄清你配受獎,然後才允許你去獲取,但是這種智慧的探求也正和一種珍貴的物質(黃金)的探求相同。在你我看來,地層的電力似乎沒有什麼理由不把其中所蘊藏的全部黃金都一齊搬運到山頂之上,但是大自然非要把金子隱藏在一些誰也不知道的穴罅隙縫之中;你很可能挖了很久而仍然一無所獲,想要找到一點兒也得曆盡千辛萬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