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十二月丁醜大(1 / 3)

初一日壬申晴陰微雨

早起,由文昌祠至土地祠行香畢,各憲署衙參。惟糧道景公接見。歸後一飯。童米孫同年來一談。子材塚君質卿茂才過我,留其晚酌。

初二日癸酉晴

早間,過潘濟之中翰處,談賑事。過鏡之,小坐而歸。夜複往,以公宴郝少山大令(炳綸)也。更後始返。以丁役梗令之故,動怒過甚,脈皆震裂,病由自取,悔何晚也。

初三日甲戌晴

辰間,詣府、臬、藩署衙參。午正乃歸。飯後鄉紳沈澄之、姚子芰來一談。薄暮,訊案數起。

夜閱門籍,有湘人陳彝範,為本科京兆孝廉,以朱卷見贈。觀其履曆,其曾祖名敘碩,曾令合江,吾家廳事有“四部堂”三字,則即此公所書者也。陳侯之子孫以科第顯者甚盛。當時之遺愛吾鄉,為不虛也。

初四日乙亥晴

辰間,詣藩、臬憲陳事,均得見,並以自撰《溧陽土宜形勢》二篇及《五害說》陳之方伯。往拜陳叔疇孝廉(彝範)未遇。飯後,過程藩安太守處一談。趙伯章司馬、江甸平貳尹來訪。

初五日丙子晴

早起,詣撫署衙參。午初,乃出拜客。後遂往吊江陰令許子舒明府(之軫)。子舒入省而歿,是日大殮也。歸。唐右惺廣文來訪。薄暮,招陳叔疇孝廉(彝範)、潘濟之中翰(祖)、鄒詠春太史(福保)、程錫如茂才(康祺)、魏槃仲直刺(彥)、朱少軒大令(江)一飲。

初六日丁醜晴

午後,往謁糧道憲。偕芸、鏡二公,為送行也。歸後,鄉民百餘塞門投狀,以災事為訴。詰之,則奸民所煽也。拏究一人,餘皆祗退。夜,訊案一次。

初七日戊寅陰晴

辰間,過張樾階部郎處,一談賑事。飯後,訊案一次。過芸莊及龍覲宸軍門,小坐而歸。車坊董事郭曉江(宗潾)來見。

初八日己卯晴

曉霧迷漫,咫尺不辨。早出,詣府、藩、臬衙參。午後乃歸。飯後,厚卿及潘辛之、沈澂之兩觀察來一談。既去,以江甸平貳尹(永清)昨日在斜塘為鄉民毆辱事,複往邀芸莊偕見府、藩兩憲。既暮乃出,過甸平處一視。返署訊案一次。

初九日庚辰晴

辰刻,詣府、藩、撫憲署麵稟公事。午後乃歸。過芸莊處小坐。飯後,訊案一次。燈初,得溧陽彭心梅先生書,並以所著三種見寄。

初十日辛巳晴

辰間詣府憲署,祝其太夫人之壽。遂詣撫轅衙參。午正乃歸。沈紳國琛來,知甪直鄉民滋事者眾,獲解三人,先訊之,便往麵稟於太守。入夜張貳尹運衡來,複解案十名。訊至醜正乃卒事。鄉愚無理煽禍,可恨亦可詫也。

十一日壬午晴

辰間,詣府、臬、藩、撫各憲,麵稟甪直事。侃侃陳之,始獲邀諒。然子材昨日以不能鎮壓鄉民撤任。自揣終不知何以善斯也。未正乃歸。手削公牘數件。訊案一次。夜深再訊數起。屏當行李畢,翼辰赴甪直,諫阻者眾,念身為父母而坐視其子弟之將鬥且死,而若無睹也可乎?概不之聽,心亦坦然。

十二日癸未晴

辰間,芸莊、鏡之來,留共麥飯。遂偕謁臬憲,並商定銀米請緩事,歸。楊麗生遊戎來一談。

訊案一次。登舟出葑門,則天已暮矣。泊於橋南。張星甫貳尹、沈寬甫司馬來小坐。

十三日甲申晴

辰間解纜,由彌渡橋出黃天蕩而東,曆獨墅、金雞兩湖,以風勢甚逆,檥舟而待者。逾二時,東來之舟迎報斜塘滋事之鄉民麕聚甚眾,請勿輕往。予一笑置之。未正到斜塘,環而觀者雖不乏人,一經開導,皆爽然自失。知前日皆非若輩所為,複撫諭之,市廛遂甚安靜矣。

十四日乙酉晴

辰間,解纜而東,過東塘,出唐浦,曆吳淞江灘,入甫裏塘以至甪直。因鄉蠢霸租,有糾眾抄毀事。親往查辦,一經抵鎮,首禍斯得,即野寺訊懲之。鄉紳來見者數輩。夜初,李質堂軍門新燕。魏槃仲直刺(彥)過此,與之相遇,遂得暢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