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學科的對象和特點
1.1.1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學的對象
我國的法律科學體係由理論法學、法律史學、部門法學(含實體法部門和程序法部門)、國際法學等部分構成。現行學科分類標準將法學分為10個二級學科,即:法學理論、法律史、憲法與行政法學、刑法學、民商法學(含勞動法學、社會保障法學)、訴訟法學、經濟法學、環境資源保護法學、國際法學(含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和軍事法學。勞動法學、社會保障法學被歸入民商法學。筆者認為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學宜列為獨立的法學二級學科,即社會法學科。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學是部門法學中的一門分支學科,是社會法學科的基本組成部分之一。
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學以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律現象為其研究對象。所謂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律現象,是指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律規範、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律關係和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律事實。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律規範是指淵源於憲法、基本法律、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規章及司法解釋的各種調整勞動、社會保障關係的法律規範。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律關係是指在勞動與社會保障主體之間確立的符合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律規範的權利義務關係。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律事實是指引起勞動、社會保障法律關係產生、變更和消滅的客觀現象,包括行為和事件兩類。
當然,在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學的研究工作中,並不局限於上述法律現象的研究。由於勞動與社會保障涉及麵非常廣泛,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學的研究也必須在廣泛的社會背景中進行。
1.1.2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學的特點
作為部門法學中的一門分支學科,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學具有如下三個特點:
第一,綜合性。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律規範既帶有公法性,又帶有私法性,因此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具有混合法特征。勞動、社會保障法律關係表現為各類勞動與社會保障主體(國家、勞動與社會保障職能機構、單位及廣大勞動者與社會保障對象)之間的多重權利義務關係。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學研究對象的綜合性決定了該學科的綜合性特點。
第二,交叉性。勞動與社會保障現象是經濟學、社會學、行政管理學、人口學、法學等多種學科共同關注的對象。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學立足於法律領域,從法學視角觀察、研究勞動與社會保障現象,有其獨特的方法,但它與經濟學、社會學、人口學等學科密切配合,共同促進勞動與社會保障學科的繁榮,因此不可避免地存在交叉現象。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學不斷汲取相關學科的研究成果,同時也以其理論和方法影響相關學科。
第三,應用性。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學是法律科學中最具有應用性的學科即部門法學的組成部分,它與勞動、社會保障事業息息相關。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學為勞動與社會保障事業、勞動與社會保障立法、勞動與社會保障行政管理及相關的法律服務、審判工作等領域提供理論上的支持。隨著我國勞動與社會保障體係的完善,該學科的應用性和操作性也會日益增強。
1.2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學科的內容和體係
1.2.1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學的內容
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學的內容可以從不同角度進行劃分。我們可以根據研究對象,將其分為對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律規範的研究、對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律關係的研究和對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律事實的研究(當然事實上這三者是很難割裂開來的);可以根據研究目的將其分為勞動與社會保障立法研究、勞動與社會保障行政執法研究、勞動與社會保障經營管理法律實務研究、勞動與社會保障司法研究等;還可以根據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律的調整對象,將其分為勞動與社會保障法總則研究、就業促進法律製度研究、勞動合同法律製度研究、集體合同法律製度研究、勞動安全衛生法律製度研究、工資法律製度研究、工時與休息休假法律製度研究、職業培訓法律製度研究、社會保險法律製度研究、社會救助法律製度研究、優撫安置法律製度研究、社會福利法律製度研究、工會法律製度研究、勞動爭議仲裁法律製度研究等。
1.2.2本書的理論體係
由於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學研究起步較晚,在法律學科中仍處於三級學科的地位,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學至今尚未形成成熟的理論框架。我們認為,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學的理論體係可由勞動與社會保障法總論、勞動法研究、社會保障法研究及附論等4編構成。
第一編為勞動與社會保障法總論。這一部分研究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學科的整體特征,社會法理論基礎,勞動法、社會保障法的概念、特征、地位、體係和基本原則,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律關係,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律製度的沿革,我國勞動與社會保障管理體製,等等。
第二編研究勞動法律製度。具體內容包括促進就業製度、勞動合同製度、集體合同製度、工資製度、工時與休息休假製度、勞動安全衛生製度、職業培訓製度等。
第三編研究社會保障法律製度。具體內容包括社會保險基金製度、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法律製度、社會救助法律製度、優撫安置法律製度、社會福利法律製度。
第四編研究勞動與社會保障管理法律製度。具體內容包括勞動與社會保障行政管理製度和勞動與社會保障爭議處理製度。
目前我國出版的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學教科書中,勞動法教科書居多,社會保障法教科書較少,將勞動法和社會保障法編入同一部教科書的更少。本書嚐試將勞動法和社會保障法合編,同時嚐試研究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學的總論以及勞動與社會保障共同的管理製度。
1.3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學科的現狀和前景
1.3.1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學的現狀
在國外,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已有一百餘年的曆史,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律研究也有相當長的曆史。但在中國,社會主義法學在1950年代打下初步基礎,其長足的發展開始於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勞動與社會保障法的研究在1980年代以前非常薄弱,在1980年代開始逐漸引起重視。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逐漸取代計劃經濟體製,勞動與社會保障問題非常嚴峻地擺在人們麵前,經濟學界、社會學界和法學界均認識到勞動與社會保障問題研究的重要性。在這樣的社會背景下,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學作為一個獨特的法學分支學科應運而生。
需要說明的是,對勞動法學研究的重視早於對社會保障法學的研究,所取得的成就也高於社會保障法學。但近年來,社會保障法學研究在不斷取得新成就,呈現出後來居上之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