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治沒想到,還有這樣一個惡魔,看來它很善於欺騙。
拜蒙離開的時候,答應喬治發動自己認識的惡魔,一起尋找巴爾的下落。
喬治和安德森,聽拜蒙這樣說,心裏微微有了希望。他們送走拜蒙,也回到了自己的臥室休息了。
接下來的一個星期,他們在不安中等待拜蒙給他們帶來消息,但是,拜蒙就好像失蹤了一樣,音信皆無。
沃克局長和馬裏警官也知道了主教大人失蹤的事情,馬上在全英格蘭境內發出了通告,但是也沒有任何消息。
一天,安德森和喬治在街上無聊的逛著,他們每天都在倫敦的大街小巷穿梭,雖然他們知道,在倫敦找到主教的希望不大,但是他們也義無反顧的在尋找。
這是突然有人出現在他們的麵前。
“哦,天哪,你總算出現了。”喬治看著那個人,說道。
拜蒙沒有和喬治說什麼廢話,他有些著急的說。“我知道巴爾為什麼要占據主教的身體了。”
“到底是怎麼回事?”喬治馬上問。
“巴爾的目的是為了得到聖槍!”拜蒙回答。
“聖槍,那是什麼?”喬治問。
“在這裏說有些方便,我們還是回家說吧!”安德森這時看看周圍,說。
拜蒙把喬治和安德森帶到一個無人的小巷子裏,然後化作一道黑影,把喬治和安德森帶會了他們位於坎寧鎮的家裏。
喬治他們到了家之後,他們問關於主教的事情。
“羅馬的梵蒂岡,那裏有個聖物室。幾天前,康斯坦丁來到那裏,說是要瞻仰神槍。於是,羅馬教廷就讓人帶著他去了聖物室,到了那裏他殺了陪同人員,聖槍也不見了。”拜蒙看著他們,接著說道。
“我估計,這幾天就會有人來這裏找英國皇室來說這件事情。”
“巴爾為什麼要拿走神槍,而且聖物不是能對惡魔造成傷害嗎?”喬治問道。
“是有這麼一說,但是巴爾可是地獄君主,他的力量十分的強大,是上帝的最大敵人。他之所以附身到主教的身上,就是為了能得到聖槍。”拜蒙說。
“我好想聽你說過,那把聖槍是沾了耶穌的寶血,所以據說永不會被摧毀。持有這槍者更可主宰世界的命運。”喬治這時想起來,以前他聽拜蒙說過關於聖槍的傳說。
“巴爾可能是因為惡魔之子計劃的失敗,所以打算自己動手了!”拜蒙這是說。
“那你們知道巴爾現在在什麼地方嗎?”安德森問道。
拜蒙搖搖頭,然後說道。“我這裏來,就是告訴你們,巴爾得到了聖槍。至於他現在在那裏,誰都沒有那個能力知道。”
“我現在馬上要離開了,看看瓦沙克有沒有什麼消息。”他接著說。
喬治和安德森等拜蒙又一次離開,他們也馬上去了教堂。他們現在在地宮的辦公室裏,一定記載著更加詳細的關於聖槍的記錄。
地宮!
喬治和安德森翻著主教的那些古來的書籍和羊皮紙,他們打算找到關於聖槍的記載和對巴爾的記載。
“在這裏。”安德森指著麵前被翻開的一本書,說道。
喬治馬上走過來,兩個人一起看了起來。
耶穌被行刑時雙手雙腳被釘在十字架上,但沒有死,3日後身上的血幾乎滴盡。耶穌在釘死在十字架的這天(星期五),猶太人要求將他的身體搬離十字架,因他們說不應在安息日(星期六)處決犯人。
因為要張耶穌移走,所以當時一個一百人隊隊長,名叫朗基努斯,他為了證實耶穌是否真的死了,用了一枝長槍刺入他的身體,這時鮮血從傷口噴出染紅了整枝槍,在《聖經》新約的約翰福音19章34節有關於這個長矛的記載:“惟有一個兵拿槍紮他的肋旁,隨既有血和水流出來。”但這把槍沒有弄斷他肋骨,這正正吻合了舊約中預言,這槍因為是用來證實耶穌是否死去和染有耶穌鮮血的關係,從始便成為宗教聖物“朗基努斯之槍”,後世有人稱它為命運之槍。
因為這把聖槍沾了耶穌的寶血,所以據說永不會被摧毀,而且它也有神奇的治療能力,治好了因刺死耶穌而眼瞎的朗基努斯。朗基努斯曾在羅馬軍中服役了幾年,曆史上正式記載有羅馬軍隊的役期是十二年,隻要能夠活到退役,之後生活將享有各種政府補助。記載中隆基奴斯幾乎近全盲的,在他紮刺耶穌之時,耶穌的血水沾到了他的雙眼,使其雙眼不再瞎盲,他大喊這人真是神的兒子。
傳說中隻要手持有該槍,一百二十呎範圍以內的人皆盡臣服,持有這槍者更可主宰世界的命運,但失去的人會即時斃命,在古代羅馬帝國中,這槍成為權力的象徵,多位戰績彪炳的君主,手中特有這把槍打勝了無數的戰役。
喬治沒有想到這把槍竟然有主宰世界的威力,那麼巴爾為什麼要得到它,顯然已經很明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