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附件一 招標文件電子版(1 / 3)

宜興市××幼兒園裝修工程施工招標招標文件

項目編號:YXS2012070××××

項目名稱:宜興市××幼兒園裝修工程

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江蘇××工程造價谘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日期:2012年6月1日

經辦人:__________(簽字)

目錄

第一章 投標人須知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一)總則

(二)招標文件

(三)投標文件

(四)投標

(五)開標

(六)評標

(七)合同授予

(八)重新招標和不再招標

(九)紀律和監督

(十)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

第二章 評標辦法(另附)

第三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

第四章 工程量清單(另附)

第五章 圖紙(另附)

第六章 技術標準和要求(詳見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第七章 投標文件格式

第三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通用條款

(使用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12月24日印發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詳細內容投標人自行查閱或購買)。

第三部分 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組成及解釋順序:本合同協議書及其補充協議書、合同條件、招標文件、投標文件、本合同專用條款、本合同通用條款、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圖紙、其他有關文件。

2.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

2.1 本合同除使用漢語外,還使用/語言文字。

2.2 適用法律和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合同法》、《建築法》及江蘇省現行相關法律、法規。

2.3 適用標準、規範

適用標準、規範的名稱:按國家及江蘇省現行標準執行。

發包人提供標準、規範的時間:與本工程圖紙同時提交。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的約定:由發包人提前14天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人及監理工程師批準後執行。

3.圖紙

3.1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和套數:開工前三天提供圖紙叁套。(包含竣工圖使用的圖紙)

發包人對圖紙的保密要求:施工圖需保密,工程竣工後,所有圖紙全部交還發包人。

使用國外圖紙的要求及費用承擔:不使用外國圖紙。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4.工程師

發包人委托的職權:質量、進度、投資控製,安全監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各方關係協調等。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準才能行使的職權:工程變更和簽證等需經發包人確定同意後方可簽發。

發包人派駐的工程師

姓名:_______職務:_______職權:按相關規定和要求會同監理人員抓好質量、進度、投資控製、安全監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各方關係協調,並考核監理單位監理人員執行發包人委托的職權的情況等。

不實行監理的,工程師的職權:全麵負責質量、進度、投資、安全監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各方關係協調等。

5.項目經理

姓名:_______職務:_______

6.發包人工作

6.1 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在開工前。

(1)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時間:在開工前。

(2)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信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在開工前。

(3)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時間和要求:在開工前。

(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的提供時間:在開工前。

(5)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按相關規定辦理。

(6)水準點與座標控製點交驗要求:發包人以書麵形式交驗,由承包人作好接收記錄,施工過程中由承包人負責保護好水準點及坐標控製點,工程結束後移交給發包人。

(7)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開工前三天。

(8)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發包人將召集相關單位對地下管線及其他需要保護進行現場交底,並承擔有關費用。交底後由承包人對地下管線及其他需保護對象進行保護。

(9)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配合承包人協調與當地政府部門的關係。

6.2 發包人委托承包人辦理的工作:雙方另行約定。

7.承包人工作

7.1 承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範圍允許的承包人完成的設計文件提交時間:在開工前提交。

(2)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每月25日前提供計劃及完成工程量報表一式三份。如計劃有修正,則在保證總工期的情況下提供修正以後的計劃。

(3)承擔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及非夜間施工公建的責任和要求:承包人應按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和相關部門的要求,承擔此項工作和相應設施,以保護公共安全,並提供方便,切實做好施工範圍安全保衛工作,文明施工及夜間施工公建工作。

(4)向發包人提供的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無。

(5)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衛和施工噪聲管理等手續:按相關職能部門要求辦理相應手續。

(6)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見補充協議。

(7)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要求及費用承擔:

按文明施工做好相關工作,文明工地考評按宜建〔2010〕18號文件執行。

(8)施工場地清潔衛生的要求:按文明施工做好相關工作,文明工地考評按宜建〔2010〕18號文件執行。

(9)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按投標書做好相關工作。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8.進度計劃

8.1 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設計交底後一周內。

工程師確認的時間:承包人提供後十四天內確認。

8.2 群體工程中有關進度計劃的要求:實際進度與計劃進度不符合時,承包人應按發包方代表或總監理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報發包方代表批準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