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中國古典目錄學的分類法,《詩經》是“經”之一,楚辭位居“集部”之首,都不是普通的文學作品。不過對於我來說,這種分類法,以及其背後所代表的“經典”觀念,卻沒有任何意義。在我的心目中,《詩經》(尤其是國風)不過是早期的流行歌曲,楚辭大半是詩人的不平之鳴,都隻是些普通的文學作品而已,與今天的流行歌曲,今天詩人的不平之鳴,並無本質區別。現在大家都說它們是“經典”,我理解隻是說它們確實寫得好,有文學價值,僅此而已。我自己的還算喜歡它們,也就像喜歡別一些文學作品,大抵也出於同樣的理由,而並非因為它們是“經典”。
當然,我的意見也並非什麼新鮮的玩意兒,從前就有許多人發表過類似的看法。如南宋的朱熹就曾說過:“讀《詩》且隻將做今人做底詩看。”(《朱子語類》)——怪不得他做的《詩集傳》能別開生麵。晚明的馮夢龍也曾說:
書契以來,代有歌謠,太史所陳,並稱風雅,尚矣……雖然,桑間、濮上,國風刺之,尼父錄焉,以是為情真而不可廢也。山歌雖俚甚矣,獨非鄭、衛之遺歟?……抑今人想見上古之陳於太史者如彼,而近代之留於民間者如此,倘亦論世之林雲爾。(《序山歌》)
大意是《詩經》的國風就是歌謠,也就是後世的山歌,在當時風雅並稱,曆史久遠,地位很高。裏麵有許多桑間、濮上之音(愛情詩歌),孔子認為它們表達了真情實感,所以把它們采錄、保存了下來。現在的山歌雖然非常俚俗,但正是《詩經》鄭風、衛風(愛情詩歌)的遺響,它們原本就是一脈相承的,所以應該像尊重《詩經》一樣尊重山歌(反之,也應該像看待山歌一樣看待《詩經》)。接著他還說,山歌有“借男女之真情,發名教之偽藥”的功用。其實,如果表現“男女之真情”的國風傳統能夠一路傳承下來,成為中國文學史的主流,則“名教之偽藥”原本是申請不到“批準文號”,從而根本投不了產,入不了市的。
到了現代,魯迅的意見也差不多,他在《門外文談》中說:
就是周朝的什麼“關關雎鳩,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罷,它是《詩經》裏的頭一篇,所以嚇得我們隻好磕頭佩服,假如先前未曾有過這樣的一篇詩,現在的新詩人用這意思做一首白話詩,到無論什麼副刊上去投稿試試罷,我看十分之九是要被編輯者塞進字紙簍去的。“漂亮的好小姐呀,是少爺的好一對兒!”什麼話呢?
魯迅是用了調侃的口氣,來把《詩經》“去神聖化”的,而且把它與白話詩作了比較,認為它甚至還不如白話詩(當然也是開玩笑)。的確,“天上飄著些微雲,/地上吹著些微風。/啊!/微風吹動了我頭發,/教我如何不想她?”(劉半農《教我如何不想她》)“漂亮的好小姐呀,是少爺的好一對兒!”什麼話呢?哪能跟前者比呢?
正因為抱了這樣一種“不恭敬”的態度,所以要我承乏來解讀詩騷,我自然“狗嘴裏吐不出象牙”,隻能按照自己的理解亂說一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