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羅賓苦思冥想的時候,保克哈布氣喘籲籲地趕回來了。
“老板,我回來了。”
“保克哈布,真是辛苦你了。你調查到什麼了?”
“那所宅子根本就是一幢空房子,沒有人住在那裏。”
“啊,果然是這樣。”
“老板,另外,那幢空宅子的隔壁就是塞茜爾·瑪利斯女伯爵的府邸。”
“你說什麼?保克哈布,趕緊準備好汽車!”
羅賓講這句話的時候雙眼閃閃發光。
保克哈布開車把羅賓送到了目的地。羅賓下了車,保克哈布則一個人留在了車上。
羅賓用萬能鑰匙依次打開了門口的大門和裏麵的房門。
這是一幢年代久遠的兩層樓式的大房子。從房門穿過去之後,正對麵的是一個大客廳和一個餐廳,旁邊還有幾個相鄰的房間,每個房間都窗簾緊閉。
每間屋子裏麵都是陰暗無光的,而且似乎並沒有太多的家具擺設,因此顯得空蕩蕩的。地板上塵土密布,甚至就連通往二樓的樓梯上,也布滿了一層薄薄的灰塵,顯而易見,這個地方已經好久沒有人打掃過了。
“哦?有人來過這裏……”
有著敏銳洞察力的羅賓,一眼就發現了地板上的靴子腳印。那是一個體態瘦弱苗條的女子走過後留下的痕跡。由於地板上的塵土隻有那麼薄薄的一層,所以如果不仔細觀察的話,是絕對難以發現的。然而,不管是如何細微的蛛絲馬跡,也休想逃過羅賓的那一雙明察秋毫、銳利十足的火眼金睛。
靴子腳印從一間屋子開始,穿過另一間屋子然後向廚房那個方向延伸過去。
這些腳印不管是從尺寸還是形狀上來看,都是完全相同的,因此,能夠斷定那是同一個人在地板上轉了好幾圈所留下來的。然而,讓人感到匪夷所思的是,樓梯上卻沒有任何的腳印。
羅賓小心翼翼地踏著地板上的腳印,踮起腳尖沿著腳印的方向朝前走去。
廚房的天花板上有一塊蓋板,可現在已經被人掀去了,從而留下了一個可供一個人鑽進去的洞口。
羅賓朝洞中望去,隻見洞裏麵漆黑一團,無法看清任何東西。於是,羅賓趕緊打開了手電筒。手電筒光線所到之處,一座石頭建造而成的樓梯出現在了眼前。
羅賓順著石頭台階差不多走了二十級,就來到了一塊平坦之處。正前方出現的是一條兩旁有紅色磚牆的狹長地道。羅賓又朝前走了大約五十步,一座樓梯出現在眼前。羅賓沿著樓梯走上去,還沒走多遠,他的頭似乎就觸碰到了什麼東西。
羅賓取出手電筒,朝上方照了照,原來頭頂上是一塊鐵板。這塊鐵板雖然是可以活動的,但似乎已被人從裏麵固定住了。
“這上麵是什麼地方?”
從地道的延伸方向上來看,這裏很有可能是旁邊那所宅子的地下,也就是坎克斯別墅的女主人——塞茜爾·瑪利斯女伯爵的府邸。
“噢……如此說來,班思小姐就是女伯爵本人了,或者她們是姐妹倆個。不過,到目前為止,關於這一點,我還無法得出結論。”
羅賓開始沿著原路返回。突然之間,他停下了腳步。
順著手電筒發出的光線向前望去,隻見地道的一個角落處赫然有一個白乎乎的東西。
羅賓彎腰把這個東西撿起來一看,居然是一朵已經枯萎了的白色牡丹花!
“竟然是這樣的!”
羅賓默默地點了點頭,然後用手帕把牡丹花包起來,放進了自己的衣服口袋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