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水滸歪傳之:時遷(2)(1 / 3)

4個蘋果分8半,時遷獨占其中5份,吃不了,他一般隨手就扔,3隻猴子也不敢去揀。

但有一次,時遷一時興起,把吃不了的半個蘋果扔給了啪啪唧,啪啪唧竟然感動之極,把自己身上的3隻虱子獻給了時遷。

時遷大樂,忽然明白:隻要讓猴子高興,猴子就會傻上加傻。

事實又告訴他:猴子傻,人比猴子更傻。

隻要猴子做個簡單的動作,人就拿蘋果給猴子吃,而且還很高興的樣子。

有時候,學習效果好,猻公高興,還會多發幾個蘋果。

“加傻原理”同樣適用於人。

“真夠賤的,幸好我是在猴群裏長大的。”

從這以後,猻公就帶著自己的戲班大江南北四處巡演。

時遷賺的眼淚越來越多,猻公發的蘋果越來越多,3隻猴子供奉的虱子也越來越多。

時遷也越來越感到:生命是如此輕易,且無聊。

地球無限縮小,小到如同一隻老死的跳蚤。

而時遷自己,則是這跳蚤身上、被空虛圍困的、更小的一隻跳蚤。

6.

世界上有兩種賊,一種偷得到東西,一種偷不到。

前一種是現實主義的賊,後一種是浪漫主義的賊。

現實主義是勞累的,而浪漫主義是辛酸的。

高大壯正是一個天生的、辛酸的、浪漫主義的賊。

說他是天生的,要從他的祖輩說起,他的爺爺高小瘦性無能,隻好偷來一個嬰兒,也就是他的父親高小壯,他父親身體沒有任何問題,可是他媽媽卻不能生育,所以,隻好又偷來一個嬰兒,也就是高大壯。

有這樣一個一脈相承的血統,他怎麼可能不是天生的小偷?

百日那天,高大壯的父母抱著他抓東西,百般引誘哄勸逗,他卻哭鬧著什麼都不拿,人們都說他是四大皆空的活佛轉世。可是,等賓客散去後,他父母發現他的繈褓中藏著以下東西:撥浪鼓、金元寶、胭脂、狀元帽、瓦塊、裹腳布、紅燒豬頭、驢車、鄰家的大嬸…

可能是由於那一次太輝煌,雖然自幼立誌要偷盡天下,以後,高大壯再也沒有偷得手過一次。

偷瞎子的錢,瞎子忽然重見天日,當場逮住他;

半夜偷聾子的鈴鐺,聾子第三隻耳朵正好移植成功,聽得清清楚楚;

偷瘸子的馬,瘸子無師自通練成絕世輕功,兩步就趕上他…

一次挫折,考驗人的心胸;

兩次挫折,考驗人的意誌;

三次挫折,考驗人的耐力;

100次挫折,考驗人的麻木。

高大壯順利通過了終極考驗。

浪漫的極致是行屍走肉,高大壯獨自漂泊在這個處處與他為難的人世間,心中是一片無邊苦寒的荒漠,眼中隻有永恒的黑暗。

雖然從私有製誕生那天起,世界上就有了賊。但沒有任何一個賊能在賊格上與他相比,他的純潔、他的堅貞,他那九死不回的賊的初衷…

他隻吃偷來的食物,隻穿偷來的衣服。所以,60多年來,他一粒米都沒吃過,一縷布都沒穿過。他能活到今天,隻能用神話來解釋。

人們經常能見到他赤裸裸、骨棱棱的身影賊溜溜地閃過,像一句見不得人的髒話。

形而下的絕望滋養了形而上的豐收。

從天命之年開始,他斷然遺棄了物質世界,飛升到玄想的境域,在古人的思想中偷盜賊的真義,到60歲的時候,他完成了盜賊史上第一部專著——《盜德經》——

夫盜亦有道,然則盜可盜,非常盜;

竊可竊,非常竊。

無盜,天地之始;

有竊,萬物之母。

……

有盜自遠方來,不亦悅乎?

竊而時得之,不亦樂乎?

人被偷而不慍,不亦君子乎

……

吾生也有涯而物也無涯,以有涯盜無涯,殆也。

……

貧賤不能移,富貴不能淫,威武不能屈,此之謂大盜也。

……

在後記裏,他寫道:

托之於空言,不若見諸行事之深切著名。然則,行,我幸也;不行,我命也。君子知天而安命,故潛行舊典,竊文盜義,編著此經,欲藏之名山,傳之其人,發揚盜義,光大賊林。此吾願也。

《盜德經》完成後,他四處尋訪傳人,10年鐵鞋,卻毫無結果。

生命已到盡頭,作為賊,他一無所獲。“偷人的東西不成功,難道連豬的東西也偷不到?我必須給自己一個交代。”

於是他來到豬毛家,因為那裏的豬最多,保險係數最高。

7.

眾生平等,蝴蝶也一樣,不過是穿了裙子的毛毛蟲而已。

但是,很少有蝴蝶能意識到這一點。

皇宮是一個巨大的蛹,在眾王子中,趙佶本是最耀眼斑斕的毛毛蟲,簡直可以算得上是一隻天才的毛毛蟲。尤其是那一筆畫才,當真追魂奪魄,所以得了個乳名叫畫蟲。

畫蟲最怕畫美女,尤其是夏天的美女,才畫出一隻胳膊,上萬隻蒼蠅立刻會聞風而來。

然而,在登基競選中,他卻敗給了自己的哥哥——那個人稱宋哲宗的平庸的毛毛蟲。

這場打擊如同一陣暴雨,將這隻蝴蝶打落在泥水中,花裙子立刻變成一塊曆經數代的廚房抹布。

那一刻,他忽然發現:我也不過是一隻毛毛蟲,而且是那種發育不良的。

於是,這個12歲的、大徹大悟的毛毛蟲,在驚蟄那天、冒著絲絲細雨,拱出了皇宮, 爬向民間。

有識之士這樣評價他:一隻高貴的,然而自暴自棄的毛毛蟲。

古話說得好:三代才能培育出一個貴族;

反之其實同樣成立:三代才能作踐出一個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