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節 王倫之死(2 / 2)

但是此後在迎接金熙宗派來的使節張通古時,出現了很大麻煩,關於宋高宗是否應該跪下來接受金熙宗的詔書問題引起了南宋大臣們的很大爭議,王倫作為談判的使節受到了很大的責難。最終靠著王倫和張通古的協商,最終由秦檜代替“守孝”的宋高宗跪接詔書此事才算了結。

此事之後的王倫被罵得狗血噴頭,自己的功勞根本無人提起,還得忍受“漢奸賣國賊”的罵名。但是僅僅幾個月後,在宋金雙方都有人脈的王倫再次銜命出使,成為“迎梓宮、奉還兩宮、交割地界使”,與宗弼具體辦理交割事宜。

前文提到過,宗磐、完顏昌對大宋非常友好,此次交割河南、陝西給南宋,對金朝來說絕對是喪權辱國,很難說服朝廷裏的官員打心眼裏支持。其中,宗弼就非常懷疑完顏昌的動機。交割完畢後,宗弼對金熙宗密奏一本,認為完顏昌和同夥完顏宗磐主張割讓河南地,“二人必陰結彼國”,還說“今使(指王倫)已至汴,勿令逾境”。

天眷二年(公元1139年)六月,以宗幹、希尹、宗弼為首的主戰派發生政變,除掉了以宗磐、完顏昌為首的主和派,王倫作為使節也被金國拘禁,從此開始了在金國長達五年的囚禁生活。在此期間,宗弼愛惜王倫是個人才,派人甚至親自來找過王倫,要王倫接受金朝的官職,從此為金朝服務,但是都被王倫拒絕了。

皇統四年(公元1144年),宗弼建議金熙宗完顏亶決定啟用任命王倫為平州路都轉運使,官職為正三品,這個職位不可謂不高,是王倫人生曆程上的一個頂峰。但是,至少認為自己還是南宋使節或者是南宋子民的王倫根本不理會這一套,回答隻有硬梆梆的七個字:“奉命而來,非降也!”

此時的宗弼非常生氣,後麵的文章中可以看到,宗弼已經對朝廷中漢族官員產生了不滿,覺得這些人都有很深的大宋故國情節,對金朝總是有些三心二意。結果這位被關押了五年的南宋都已經不再關心死活的使者還是這樣強硬,沒有從心底裏臣服金朝,火氣就不打一處來。於是,在宗弼的慫恿下,王倫被處以絞刑。

特別值得提出的是,就在套在王倫脖子上的繩子即將絞緊之前,王倫突然對執行的人進行了“厚賂”。我們可以猜測,當時那個行刑的人肯定認為王倫臨死之前後悔了。但是令他肯定想不到的是,王倫厚賂的目的不是“請你轉告一下我可以去當官”,而是整理衣服“冠帶向南”,向著那個曾經任由他先後兩次被拘押達十一年而從未設法營救過他的祖國,“再拜”之後痛哭失聲:“先臣文正公(就是他的祖上王旦)以直道輔相兩朝,天下所知。臣今將命被留,欲汙以偽職,臣敢愛一死以辱命!”言畢從容就死,時年六十一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