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虎帶著一票手下抬著張凱走了。
方建東帶著保安拉扯著妖精一般的女兒方琴走了。
林軼呆呆的站在原地,看著剛剛還熱鬧非凡的場地瞬間變得空無一人,突然覺得有些彷徨。
接下來打算幹嘛去?
回學校?
之前出了那麼大風頭,回班級肯定是一陣陣羨慕嫉妒的眼光。林軼不想做焦點人物,還是避避風頭,過幾天再去吧。
去體育館?
一想到方琴那妖精吃人的眼神,林軼不由得打了個冷戰,還是算了吧。
回家?
對了。
林軼突然想起你自己手機還在派出所放著呢。
回去拿吧。
既然自己已經被放出來了,就沒理由不歸還自己的東西,雖然那隻是個破舊的老式三星手機,全新的估計也賣不到五百塊錢——前提是這款老掉牙的手機還有得賣。
奇怪的是這次回派出所沒人再為難他,聽說他是來拿手機的。負責保管手機的負責人二話不說拿著被透明塑料袋裝著的破舊手機遞給了林軼。
難道是方建東幫我打過招呼了?
看著對方的笑臉,林軼有些納悶。
不管那麼多了,先回家吧。
家裏還是那副破舊的模樣,一台老式電腦,一個破舊的床,加上一些鍋碗瓢盆。
咕嚕嚕——
折騰了一天,林軼餓了。
拉開抽屜,看著裏麵孤零零的一張紅色一百元,林軼有些愣愣出神。
之前隔三差五被張凱敲詐,這個月的五百塊錢生活費就剩這麼一張了。
可離開月底父母打錢給自己還有將近兩個星期。
林軼歎了口氣,合上抽屜,掏出手機,點到母親那一欄,想了想還是選擇了熄屏。
四下翻了翻,找出一包方便麵,剛打算拆開,又放了回去。從床上找出了一些不知放了多久的掛。
一分錢憋死英雄漢啊。
林軼自我嘲諷的笑了笑,別看這兩天他如此風光,可臨到真正要吃飯的時候才發現自己沒錢。
英雄也好。
人氣王也罷。
最終還是離不開柴米油鹽,人終究是要吃飯的。
叮鈴鈴——
手機響了,一個陌生的號碼。
林軼遲疑的按下了接聽鍵。
“林軼嗎?”一個似乎有些熟悉的陌生聲音。
“嗯。”林軼不置可否。
“出來坐坐。”對方根本沒有自報家門的打算,直截了當的說道。
“我還沒吃晚”林軼沒頭沒腦的說了句。
“出來吃。”對方語氣中有些好笑。
“我沒錢。”林軼很坦白。
“我請。”對方沒好氣的說道。
“好,什麼地方?”有人請吃飯,不過對方是誰,填飽肚子才是第一要務。
“夏三燒烤,十五分鍾後見。”對方匆匆的掛了電話。
夏三燒烤在林華縣小有名氣,很好找。
林軼蹬著那輛除了鈴鐺不響外哪都響的破自行車,騎到了燒烤店門口,不顧周圍人異樣的眼光,把車鎖好,走了進去。
“坐吧。”一個三十歲光景的男子衝林軼一招手,指了指滿桌的羊肉串,示意到。
這人林軼認識,正是派出所裏審訊自己的民警,不過顯然他已經下班了,穿著一身灰色的中山裝坐在那邊。
問題是他請自己吃飯幹嘛?
顧不得那麼多了,填飽肚子再說。
林軼甩開膀子一根接著一根王肚子裏塞著肉串,直到將桌上的肉串全部消滅完,這才一抹嘴巴,打了個飽嗝。
“你這是多久沒吃飯了。”便衣民警指了指麵前的啤酒,示意林軼要不要來上一杯。
“一天沒吃,我爸媽在外麵打工,我這個窮學生三天兩頭被張凱他們敲詐,哪有錢吃飯。”林軼苦著臉,謝絕了便衣民警給自己倒啤酒的好意,倒了杯開水自顧自的喝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