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人的本性是注定要努力去追求圓善,則我們也必須設定:人的本性的認知機能的限度,特別是這些認知機能的相互關係,是適合於這目的的。“純粹思辨理性的批判”已證明:思辨理性是完全不能滿意地解決那些置於它麵前的最重大的問題,雖然它並不理那些“來自這同一理性”的自然而重要的暗示,也非不理“它所能作的去接近那置於它麵前的偉大目標”的重大步驟,自身達到此目標,(甚至以最大的自然知識之助也從未能達到)。那麼,大自然隻以繼母的樣式來供給我們所需的機能——在我們的目的上所需要的機能。
現在設想:在此事上,大自然已符合於我們的願望,(那種開明之力),給與於我們,(設想是如此),盡一切可能將有什麼結果出現?除非我們的全部本性真已同時起了變化,否則我們的愛好必首先要求它們自己滿足,並且與理性的反省相連,在幸福之名下,要求最大可能而且最長久的滿足;道德法則必繼之說話,為的是要把諸愛好限於它們自己適當的範圍內,甚至把它們隸屬一較高的目的上,此一較高的目的決不注意及愛好。但是,設無那種衝突,即道德意向現在與愛好相對抗的那種衝突,代之而起的必是:上帝與永恒以其可怕的威嚴立於我們眼前。法則的違犯無疑可被避免;那被命令的東西也可被作成;但是,心靈的意向卻不能為任何命令所注入,而在此情形中,行動的刺激必總是在活動著,而且是外在的,這樣,則理性無需盡其全力以便通過法則的尊嚴之一生動的表象,去凝聚強力以抵抗這愛好。因此,大部分符合於法則的行動必隻是從恐懼而作成,一小部分則隻從希望而作成,但卻無一是從義務而作成,而行動的道德價值必不存在。這樣,隻要當人的本性仍如其所是而不變,則他的行為必變成是純然的機械,在此機械中,就像在一木偶劇中那樣,每一事都做得很好,但在木偶中卻並沒有生命。
現在,既然在我們完全不如此,既然以我們理性的一切努力,對於未來也隻有十分隱晦而可疑的透視,既然世界的統治者隻允許我們去猜測他的存在以及他的威嚴,並不允許我們清楚地去看他的存在與威嚴,或去證明他的存在與威嚴;而另一方麵,在我們之內的道德法則,沒有以任何確定性的東西許諾或威嚇我們,它要求我們對它有一種無私的尊敬,而隻有當這種尊敬成為主動的而且是主宰的,這尊敬允許我們通過它而對於超感觸者的世界有一展望(透視),而這展望是隻以微弱的一瞥;隻有這一切是如上所說時,才有一真正道德意向的餘地,而理性的被造物才能成為值得來分享這圓善者,此圓善是與他人格的價值相對應,而不隻是與他的行動相對應。
這樣,自然研究以及人的研究在這裏也可同樣是真的;而“人們所依以存在”的,那不可究測的智慧其所否決者方麵值得讚美,並不亞於其在其所賜與者方麵值得讚美。即就其所賜與於人們方麵說,隻固值得讚美,就其所否決於人們方麵說,他並非不值得讚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