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一種明智的交易,在婚姻裏,情欲已不那麼顛狂,而是較為深沉,也有所減弱。愛情不願意男女雙方不靠它而靠別的東西維係在一起,當它混在以其他名義——比如婚姻——建立和維持的關係中,它就變得無精打采,因為在婚姻中,聯親、財產的分量與風韻、容貌同等重,甚至更重。不管人們口頭怎麼講,實際上人們不是為自己結婚,而主要是為傳宗接代,為家族而結婚。婚姻的用處和好處關係到我們的世係,遠甚於關係到我們本人。故而,我認為這事由第三者來操辦比自己親手操辦更好,按別人的意思辦比按自己的意思辦更合適。這一切與愛情的常規真是大相徑庭!
有些人以為把婚姻與愛情連在一起,就能為婚姻增加光彩,我覺得,他們的做法與那些為要抬高德行的身價便認為高貴身份即是美德的人毫無二致。婚姻與愛情,德行與高貴之間有某種相似,但卻有很多不同;沒有必要攪亂它們的名字和稱號,把它們混為一談對兩者都不好。出身高貴是一種長處,把它列入考慮的因素是對的;但這種長處取決於他人,而且可能降落在一個品質惡劣、毫無能力的人身上,故而它遠不及美德受人敬重。如果要說它是一種美德,那麼它是一種人為的、表麵的美德;它取決於時間和命運,並隨地域的不同而變換形式;它有活力,但並非不朽;它來自出身,正如尼羅河來自發源地;它屬於整個家族譜係,因而為某些人所共有;它有連續性,又有相似性;它重要,又不很重要。博學、強健、善良、美貌、富有等長處都能進入人們的交往,而高貴的出身隻能自己受用,對他人毫無用處。
好的婚姻——如果世上存在好婚姻的話——拒絕接受愛情的伴隨和愛情的特性,而是力圖體現友誼的性質。婚姻是一種溫馨的共同生活,充滿忠貞、信賴,以及無數相互間的有益而實在的幫助和責任。“任何女人一旦品嚐了這種婚姻的滋味,任何女人一旦由婚姻之燭把她和所愛的男子結合在一起,
便不再願意處於丈夫的情人或女伴的地位,當她作為妻子在這個男人的感情上占據一定地位,那麼她的地位是體麵的,穩固的。
美好的婚姻那麼罕見,正說明它的寶貴,它的價值。假如好好締造,好好對待,婚姻實在是我們社會再好不過的構件。我們少了它不行,然而我們又貶低它、踐踏它。如同鳥籠一樣:籠外的鳥兒拚命想進去,籠內的鳥兒拚命想出來。蘇格拉底被問及什麼更合適,娶妻還是不娶妻,他回答說:“不管娶妻或不娶妻,總會後悔的。”這種看法成了一種俗套,與其相應的還有所謂“人之於人,不是上帝,便是豺狼”的說法。要締結美好的婚姻,需要彙集很多良好的品德。當今世下,婚姻更適合頭腦簡單者與平民大眾,因為他們的心靈沒有被享樂、好奇和無所事事的生活攪得如此之亂。
愛情與婚姻是兩個目的,各有其不同的路線,無法融合。一個女子可能委身於某個男人而又絕不肯嫁他,並不是因為財產地位,而是因為男人本身的問題。很少有男人娶了原來的女伴而不後悔的。
伊索克拉底說,雅典城令人賞心悅目,如同男人出於愛慕而追求的一位貴婦;人人喜歡來這兒散步,消磨時光,但沒有一個愛她是為了娶她,就是說,在那兒紮根和定居。
伊索克拉底還說,愛情和婚姻的目的各異,但可以在某種方式下互容。婚姻的好處在於它的功利性、合法性、體麵性和穩定性,它給予的歡樂是平淡的,但卻更無所不包。愛情僅僅建築在男歡女愛的基礎上,它給予的樂趣確實更銷魂、更強烈、更刻骨銘心,而且因難於得手而變得更熾熱。愛情需要刺激,需要烹調。沒有箭和火的愛情就不再是愛情了。婚後的女人給予得太慷慨,以至夫妻間的感情和欲望磨得遲鈍了。
我們千方百計誘騙女人,挑逗女人,我們不斷煽動和刺激她們的想象,而後我們又大呼:淫蕩!老實說,我們男人中,幾乎沒有一個不是害怕妻子行為不軌給他帶來恥辱甚於怕自己道德敗壞而丟臉的;沒有一個不是關心妻子的良心甚於關心自己的良心的;沒有一個不是寧願自己是小偷、瀆聖者,或妻子是殺人犯、異教徒,也不願妻子的貞潔程度稍遜於自己的。
有人說,美滿的婚姻要由瞎子女人和聾子男人締成,我覺得此人對婚姻的了解可謂透徹。
一個年輕人問哲學家帕納提烏斯,聖賢墜入情網是否恰當,他回答說:“別管聖賢的事,隻談不是聖賢的你和我吧;我們自己不要卷入這種令人過分激動的事,它會把我們變成他人的奴隸,還會使我們自輕自賤。”哲人的話有道理,誰若沒有足夠的勇氣承受愛情的衝擊,誰若不能用事實駁倒阿格西勞斯那句“理智與愛情不能並行不悖”的名言,那麼他就別去體驗愛情這種急風暴雨似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