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啊等,吳馳等的都快要睡著了,終於等來了三位。
三位警察。
“跟我們走一趟吧!”其中一位警察出示了證件,然後向吳馳發出了誠摯的邀請。
“憑什麼?我一沒偷二沒搶,你們憑什麼要抓我?”吳馳義憤填膺,理直氣壯。
“不是抓捕,是請,請你跟我們回去協助調查。”
“我還是那句話,憑什麼?”
“同誌,我們是在依法辦案,這三件文物,來路不明,我們以你涉嫌文物倒賣而請你跟我們回去協助調查,希望你能夠配合。”
“倒賣個毛啊,這些東西分明是我從……”
吳馳不下去了。
如實相告,肯定沒人會相信,弄不好還很可能把自己給弄進精神病院去。
“走就走!我一沒偷二沒搶,還怕你們誣陷了不成?”
吳馳偷偷地瞄了眼左臂,印記還在,又暗自提了口真氣,真氣依舊。既然如此,那還怕他們個毛線?
三位警察很是專業,帶上了雪白的手套,用了專門的袋子,收好了那三件古董,然後一個在前,兩個在後,中間夾著吳馳,出了門,下了樓,上了警車。
半個時後,來到了荔灣區公安分局,吳馳被‘請’進了刑偵大隊三中隊的審訊室。
“我又不是犯人,為什麼要把我帶進審訊室?”
麵對吳馳的質疑,警察同誌深表同情道:“難不成還要請你去我們隊長辦公室坐坐?”
一進了審訊室,警察們的態度立刻發生了轉變,各個臉上的表情都像是被欠了錢一般。
“姓名,性別,年齡,籍貫……”
吳馳沒好氣地從兜裏掏出身份證,啪的一聲,拍在了桌麵上。
審訊警察一怔,拿著陰騭的眼神死盯了吳馳近半分鍾。
吳馳毫不怯懦,兩道犀利的目光對向了那警察,連眼皮都不帶眨一下的。
那警察最終還是讓步了,呲哼了一聲後,拿起了吳馳的身份證,一邊登記,一邊道:“吧,這兩隻盤子一隻碗,是從哪兒弄來的?”
吳馳跟著也呲哼了一聲,回道:“花錢買來的,不行啊?”
那警察也不動怒,仍舊陰沉著臉繼續追問:“在哪買的?什麼時候買的?花了多少錢?”
吳馳冷哼一聲,道:“忘了!”
那警察將手中的筆扔到了桌子上,陰陽怪氣地嘲諷道:“你怎麼不忘了吃飯睡覺呢?你怎麼不忘了你自己姓啥叫啥呢?想拿它賣錢的時候沒見你有忘性,現在攤上事了,你倒跟我忘了?既然你忘了,那就呆在這兒好好想想吧,什麼時候想起來了,什麼時候按鈴叫我。”
那警察完,拿起桌上的卷宗,掉頭就走。
隨著審訊室的鐵門咣鐺一聲關上,頭頂上的吊扇也停止了轉動。
六月的粵州,酷暑難耐。審訊室中,吊扇一停,更是悶熱不堪。僅僅過了半分鍾,吳馳便是汗流浹背,有了想脫衣服的衝動。
脫衣服,不單是想降溫,更想揍人!
念頭閃過,吳馳下意識握住了脖子上的那塊雞血石。
衝動是魔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