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湘媽這會兒就跟雲姨倒苦水:“小湘要換房子,少良他們家是指望不上的,銀行的利息高著呢,怎麼著咱家也得幫點出來。”
雲姨是一百個一萬個不同意:“哪有這種事?我就是想不明白,為什麼我們家要便宜了杜少良他們家?他們家要是懂事兒的,那也沒什麼。你看她那婆婆怎麼對小湘的,結婚的時候,酒席錢咱們家出,禮金她全收了,一個紅包包給小湘,隻有200塊。小湘這孩子厚道,都不跟他們家計較。這次換房子,小湘也不過跟少良提了個頭,他們家就異口同聲地說沒錢。這種人家,唉,小湘也是,怎麼看上杜少良了?沒錢沒本事也還算了,還成天把個爹媽的話當聖旨,就會揉搓我們小湘。她婆婆那人,把錢看得比命重,平白無故地給她那麼大筆錢,還不樂瘋了她。”
小湘媽早打好主意了,錢她要給,小湘的房子也一定要換,怎麼著也不能虧了自己的女兒跟外孫。小湘媽打算今天當著少良的麵,把這錢給少良,老丈母娘算得準準兒的,把這錢給小湘,那真叫有去無回;但是把錢給女婿,少良是要麵子的人,他一定會打借條。
雲姨不以為然:“丈母娘借錢給女婿,這叫有去無回。”
小湘媽說:“少良這孩子雖然沒有什麼大本事,不過還是老實本分的,對小湘也真心。他們家人是他們家人,和小湘過一輩子的畢竟是少良。我們家借錢給少良,少良就會對我們家心存感激。換句話說,他住了我們家的房子,小湘在婆家就硬氣。你還別說,上次買那小房子,他們家出了3萬,真叫我後悔到現在。”
小湘和少良買房子的時候,兩家各出了3萬,小湘媽當時說不是娘家不出錢,是叫少良明白明白婆家該幹嗎。結果這三年,少良媽就覺得自己在兒子的房子上掏了錢了,就一會兒要搬進城跟兒子、兒媳婦住,一會兒這親戚那親戚地來,把小湘給折騰得苦不堪言。開始是兩夫妻吵架,後來是婆婆跟兒媳婦吵架,再後來少良媽一來,小湘就躲回娘家去。也就小湘懷孕了這幾個月,少良的弟弟少聰在家裏和楊彩霞不消停,弄得少良媽沒什麼心思朝城裏跑了,小湘才消停了幾天,婆媳關係也緩和不少。說來說去,都是當初婆家出那3萬塊錢惹出來的禍。每次吵架,少良媽都扯著嗓子唱歌似的控訴:“沒天理啊,俺家底都翻空了給俺兒買的房啊!”
小湘媽一想起親家母這套台詞就不寒而栗,這還了得,就為想讓婆家出點錢,倒叫小湘擔這麼個惡名聲,還折騰好幾年,這筆賬怎麼算也不劃算。所以小湘媽打算改變策略,把房子的主動權給拿過來,叫少良媽以後沒有口實。小湘媽打算得很好,讓少良他們把現在的房子賣掉,付個首付,自己這邊借點給他,然後兩個人依舊貸款,她還不打算讓小湘婆家摻和這事兒了。將來房子一大,孫子一落地,少良他爸媽還不三天兩頭朝小湘家跑啊,那誰受得了?
所以小湘媽想,和少良他們家鬥心眼,鬥來鬥去的,也就為自己女兒不要受罪受氣。什麼時候,也不能把這個根本原則給忘了。想個法子讓這房產證上寫小湘的名字就行了,借條照要,還不能讓少良有意見。所以小湘媽琢磨來琢磨去,琢磨了一個下午,在燉魚湯的時候,她靈機一動,想出個能叫少良一點意見也沒有還得感激她的好法子來。
小湘媽說:“我想,咱在小湘單位附近買個大房子,房產證上寫我的名字,算是我們買的房子。就說方便小湘上班,將來也方便咱們過去照料,讓少良和小湘兩個人住過去。在咱們家這片買房子也是有問題,離他們兩個人的單位都遠,跑起來可不省心,這城裏頭總堵車。還有,小湘單位那裏好學校多,將來對孩子也有好處。他們那小房子就給租出去,租金讓小湘收著,也算咱們貼補貼補她,省得老給她錢,她還不好意思要。兩全其美,多好。”
小湘爸對家裏的大事基本不發表意見,多少年下來,小湘媽給立了規矩,外頭的大事小湘爸做主,家裏的大事小湘媽做主。所以,在買房子、投資、嫁女兒、贍養老人這些事情上,小湘爸一般不發表意見,或者隻投讚成票。因為他知道,在這些事情上,他反對也沒用。這次也一樣,小湘爸表示同意。
其實,小湘爸對女婿本來並沒有太多意見,主要還是少良爸做得太過分,做親家都三年了,還把他當仇人似的。少良又屬於那種不大會哄丈人、丈母娘的人,一般情況下與老人的交流都是有話則長無話則短,多數時候還要替自己父母分辯幾句。小湘和少良媽有了矛盾,少良的立場又總是搖擺不定,甚至有點偏著自己家那邊。慢慢地,小湘爸看這女婿也有點不大中意,他覺得少良還沒有大女婿梁文年會討自己歡心。梁文年一切都以小瀟的話為聖旨,小瀟說什麼就是什麼,包括處理他們梁家那些大大小小的事情,梁文年隻負責執行小瀟的“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