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翻篇——七宗罪之“暴食”下篇(1 / 3)

“郭隊,有電話進來,是找林小子的。”遠處傳來了呼叫聲。

“接進來。開揚聲器。”郭隊回應。

“好的。”

“哢,哢。滋,滋”一陣忙音後,電話接通。

“嘎,嘎,嘎,現代的福爾摩斯,我們的遊戲開始啦!好好享受吧,哈哈哈”

一陣刺耳難聽的聲音回蕩在陰暗的走廊中,顯得那麼的陰深,滲人,讓人毛骨悚然,不寒而栗。

“快,快,趕快追查新學的來源。”郭隊,急忙叫著。

郭隊剛喊完,那邊的電話就已經掛斷了。

“沒用的,他用的是太空漫遊卡。是無法追蹤到信息來源的”林浩解釋。

眾人的情緒有點低落。

一群保國為民警察,被一個根本查不到的人耍得團團轉。關鍵是,人家從頭到尾根本就不吊他們。

人家在乎的是林浩,這多少讓平時自以為是的他們感到一陣沮喪。

如果今天林浩沒有來,恐怕他們連讓凶手打電話的資格都沒有。他們更沮喪了。

“好了,都垂頭喪氣的幹嘛,難道你們的忍耐就這樣。平時不是看你們吹的挺凶的嗎?怎麼,到了關鍵時刻就慫了?”郭隊大聲質問。

“是啊,靠,我們怕過誰啊,幹他***”

“對,幹就幹,誰怕誰啊,看誰把誰先幹趴”

“對,對,誰怕誰啊,再說我們可有林子呢,對嗎?大家?”

“對,對,祥子說的對,祥子,要不,你把菊花獻出來,送給林子吧。”

“哈哈哈哈,是啊。獻出來吧。”

“操,你個狗日的欠抽是吧?滿嘴噴翔。”

“哈哈哈哈哈”

被郭隊的幾句話一扇,眾人的誌氣又被調動了起來。

“林子,找出來了,你看”六子將電腦查出來的資料傳到了筆記本上拿給了林浩。

“嗯,知道了。我看看”林浩點點頭。

筆記本上記錄的相關最靠譜的是這樣的。

七宗罪(Sevendeadlysins),13世紀道明會神父聖多瑪斯·阿奎納列舉出各種惡行的表現。天主教教義中提出

“按若望格西安和教宗額我略一世的見解,分辨出教徒常遇到的重大惡行”。

“重大”在這裏的意思在於這些惡行屬於原罪,例如盜賊的欲望源於貪婪。

這些惡行最初是由希臘神學修道士龐義伐草撰出8種損害個人靈性的惡行,

分別是貪食、色欲、暴怒、懶惰、傷悲、自負及傲慢。龐義伐觀察到當時的人們逐漸變得自我中心,尤以驕傲為甚。

懶惰在這裏指“精神上懶惰”。

六世紀後期,教宗艾文略一世將那8種罪行減至7項,傷悲並歸入懶惰,並加入妒忌。他的排序準則在於對愛的違背程度。

其順次序為:傲慢、嫉妒、暴怒、懶惰、貪婪、色欲、暴食。

較後期的神學家如聖多瑪斯·阿奎納則對這個排序方式抱有不同的意見。霸道、狠毒、腐墮、貪汙偷、施暴、**、吏奴。

“重大惡行”與不可饒恕的大罪是不可混而一談。

聖經原文和合本《歌羅西書》

《歌羅西書》第二章18節:不可讓人因著故意謙虛,和敬拜天使,就奪去你們的獎賞。這等人拘泥在所見過的,

(有古卷作這等人窺察所沒有見過的)隨著自己的欲心,無故的自高自大,

《歌羅西書》第二章19節:不持定元首,全身既然靠著他筋節得以相助聯絡,就因神大得長進。

《歌羅西書》第二章20節:你們若是與基督同死,脫離了世上的小學,為什麼仍像在世俗中活著,

《歌羅西書》第二章21節:服從那不可拿,不可嚐,不可摸,等類的規條呢。

《歌羅西書》第二章22節:這都是照人所吩咐所教導的。說到這一切正用的時候就都敗壞了。

《歌羅西書》第二章23節:這些規條,使人徒有智慧之名,用私意崇拜,自表謙卑,苦待己身,其實在克製肉體的情欲上,是毫無功效。

暴食、貪婪、懶惰、**、傲慢、嫉妒或憤怒,相信大部分人一輩子都至少犯過一次上述“罪行”,

包括自己在內。隻是區別在於,程度的不同以及認識的不同。

神曲裏七宗罪的順序

但丁在《神曲》裏根據惡行的嚴重性順序排列七宗罪,其次序為:

一)好色-不合法禮的性欲,例如通奸。

(但丁的標準是“過分愛慕對方”,而這樣便會貶低了神對人們的愛)

二)暴食-浪費食物,或是過度放縱食欲、酗酒或屯積過量的食物。(但丁的觀點是“過分貪圖逸樂”)

三)貪婪-希望占有比所需更多為之貪婪。(或是以但丁的觀點,貪婪是“過度熱衷於尋求金錢上或權力上的優越”)

四)懶惰-懶惰及浪費時間。(懶惰被宣告為有罪是因為:其他人需更努力工作以填補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