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警察需要有尊嚴地活著(1 / 2)

我在政法委呆了將近10天,非常的不適應,我感到身累不說,心也累。我不善於和領導打交道,卻又不得不整天在領導的眼皮子底下晃來晃去,板著一副嚴肅認真的麵孔,裝模作樣地顯示出自己的“循規蹈矩”。一個人的天性往往是與生俱來的,盡管可以一時的偽裝,但時間久了終究會暴露出來。我喜歡那種事情來了沒完沒了地拚命幹,沒有事情的時候又能最大限度地休息和放鬆的生活;也喜歡那種領導與被領導之間較隨便、沒有森嚴的等級壁壘的生活。假如我麵臨的生活環境與此相違背,那麼我的“心”就會不堪重負,就會時不時地“走火入魔”,幹出一些有悖常理的“傻事”來!

我搞宣傳報道和“聯係公安局”,事實上兩者都是徒具虛名。辦公室既無電腦,又沒有照相機攝像機等設備,5個人(另有1名駕駛員)擠在一間辦公室,可以設想,我是怎麼“搞宣傳報道”的,更何況5人一間的辦公室我也極少在裏麵坐下來,因為連續一段時間我都得和大夥一塊兒去鄉下走村串戶搞執法調研和明查暗訪。有個先進事跡,雙龍派出所的民警遊古文冒著烈日給一孤寡老人蓋破爛的房頂,群眾的感謝信寫到了《重慶公安報》,報社要我去了解一下情況,寫篇報道,我居然拖了好多天也未能成行。雖然如此,我還是盡最大的努力爭取多寫宣傳稿。細心的讀者從《重慶公安報》上就可以看到,接連好多期,幾乎每一期至少都有一篇我寫的新聞稿,有時甚至是2篇、3篇。我是寫文學作品的,假如不是工作的需要,我不會那樣勤奮。“聯係公安局”自然不必說了,我是一個普通民警,除了“跑腿”和接受差遣外,還能聯係啥?人得有自知之明,否則,便叫“不懂事!”

到了月底,一件意想不到的小事最終使我下定了決心要離開政法委回羅圍派出所……

到政法委,沒有人告訴過我不準穿警服。那時天氣還很悶熱,穿警服肯定不如穿便服涼爽。但考慮到是去搞“公正執法樹形象”工作,所以,我還是堅持穿警服上班。

可是,突然有一天,這身警服卻礙了某領導的眼了……我拿著擬好的簡報去找某領導審閱。某領導正和一個來找他辦事的外人聊天。我遞給他,他瞟了一眼,扔給我,說:“找匡書記,他是一把手!”

我非常老實地轉身就去找匡毅書記。嘿嘿,恕我直言,電視上才能看見的搞笑場麵居然在我的眼前上演了……

剛走到門口,那位領導叫住了我:“小但……”

我回頭,問:“有事嗎?”

“你認為警服很漂亮嗎?整天都穿著那身皮皮煩不煩?抽到政法委,你就是政法委的工作人員,如果你覺得穿警服漂亮的話,你就回羅圍派出所去吧!”

嘿嘿,有點“扯把子”呢!我愣頭愣腦的想了半天,心裏琢磨,到底是哪兒惹領導不高興了,竟然使得領導毫無“政治頭腦”地拿著我穿的警服來開“國際玩笑”……我非常尷尬且非常難堪地笑了笑,老是覺得不對勁。

“咋了,想不通?”某領導又說。

明白某領導的真實意圖後,我的爛脾氣終於派上了用場。我走到了某領導的辦公桌前,摘下警帽,指著警徽,說:“你雖然是領導,但你畢竟沒幹過警察這苦活兒,對吧,據我所知,這些年,你一直在官位置上有鹽有味地過著官癮,習慣了下屬尊重你,而忘記了你也該尊重下屬。讓但主席(那時我已當選為重慶公安作協副主席)來告訴你吧,金色盾牌,熱血鑄就,警服是國家給咱警察的尊嚴,老百姓給咱警察的榮譽,我覺得它比我所穿過的任何高檔的名牌衣服都漂亮,因為它凝聚了太多的人民警察的血汗。你是老昏頭了呢還是覺得你的官帽子太大了?既然你羞辱了我,羞辱了一個來自羅圍派出所的基層民警,那麼,我慎重地告訴你——我不幹了,咱就是要回羅圍派出所去!”

回到辦公室,獨自生了半天悶氣,仍想不通,便去找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匡毅。我說:“對不起,匡書記,我想回單位去了!”

匡書記望著我,問道:“遇上啥不愉快的事了?”

我說:“沒有啊,我不適應這份工作,我回去給組織講,希望他們另外安排人來!”

匡書記沉思了一會兒,勸道:“遠軍,留下來,假如我們有什麼地方欠妥的話,請你多諒解,你是知識分子,胸懷寬廣一點……”他突然轉變話頭,“是不是太累了,好,等會兒我給辦公室講,準你兩天假,休息一下!”

我解釋說:“不是的,匡書記,我有很重的創作任務,有很多的約稿要拿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