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北大情懷(6)(2 / 3)

北大在民九春季,允準女生入學旁聽,在吾國教育史上,實應屬一件大事。因為在民國初年,男女的界限甚嚴。不但沒有男女同校的學校,一般娛樂場所亦男女分座,不能相混。記得有一對新婚夫婦欲同往城南遊藝園聽戲,但限於規定,不能並座。其夫異想天開,乃妝扮成女人,與妻同坐婦女席。不幸被發覺,警方以其傷風敗俗,竟將其夫遊街示眾!不但未受輿論指摘,衛道的人對警方之處罰,且加稱讚。故北大容納女生旁聽,現在看起來,何足驚奇,但在當時確係駭俗。以後曹錕、張作霖打倒安福係時,他們曾在宴會席上麵告衛戍司令王懷慶說:聽說有個蔡校長讓男女同校,敗壞風俗,可拘押究辦。教育總長範源濂解勸說:“蔡是書生辦學,並無其他作用,請不必追究。”以此就可知當時允女生在男校旁聽,實是一件責任嚴重的大事。茲略述起初容納女生入學經過,及其在校情形如下:

民八夏,有一個甘肅籍女生鄧春蘭向北平報紙投稿多次,主張各學校應準許女生入學,引起報界注意,多有同情之評論。彼時北大招新生的考期已過。民九春有一江蘇籍女生王藍,請求入校旁聽,旋獲允準。遂有好些女生,援例請求。共收多少女旁聽生,我不清楚。因在哲學係一年級受學,我們的班上,當時有三個女生,其座位縱排在一般學生座位的右前方。她們態度很莊重,少言笑,更少見其與男生談過話。她們之一,名趙懋華者,在抗戰前,曾任立法委員。同年秋北大正式招收女生,與男生不複分座聽課。北平其他各大專學校亦準女生受學。

民八秋蔡校長被挽留返校後,鑒於學生為校長去留,迭次發生學潮,乃宣布其教授治校的構想,並邀蔣夢麟先生來校協助。北大原分文、理、法三科,每科設一學長負責。不久改組,廢學長製。北大原分三院辦理校務,文科在沙灘,理科在馬神廟,法科在譯學館。改組後原來文科辦事的地方名第一院,理科的名第二院,法科的名第三院,好像與原稱文科、理科、法科,沒有實質上的區別,其實則大不相同。改組後各科學長廢除,各學係的事宜,均直歸教務長指導管理,院隻成為學校一部分地方的名稱,而非管理校務和機構。文科學長陳獨秀遂於此時離校。學校各學係均設一主任,由各係主任選其中一人為教務長,直接管理教學事宜。各事務單位之上,設一總務長,負責指導一切事務之進行。各教授合組評議會,學校重要事項,提由該會決議。校長室設一秘書,負責與各單位聯係。北大第一任總務長由蔡校長聘蔣夢麟先生充任,教務長則馬寅初先生當選。前者我離校時仍為蔣先生,後者則馬任職未久即辭去,由何育傑、胡適之、顧孟餘諸先生相繼擔任,顧先生最久,我畢業以後,他尚繼續任職。民十二我畢業後,不悉在何時北大及其他各大學均於教務長之外,又設各院院長,分理各院事宜,且係聘任,與蔡先生當時教授治校之用意,大不相同。

蔡先生於民九冬奉派赴歐美考察教育,於考察期間,其校長職務,由蔣夢麟先生代理。他於十二月底抵法,其後赴比、德、奧、意、瑞士、瑞典、荷蘭、英、美各國考察,於八月中旬代表出席夏威夷太平洋教育會議後返國。在其出國期間,因北洋政府久欠教育經費,各校教職員領不到薪水。向政府請願,反被警衛毆打,因而宣布罷教;各校學生亦起而聲援。遷延數月,北政府知悉事態嚴重,乃為補發欠薪,並向之表示歉意,各校始複課。蔡先生回國後,大不為然,曾召集北大教職員痛切的說:學校教育青年,教職員應為學生模範,豈可因索薪罷教,貽誤後生?他堅決要求把罷教期間未為學生上課,而領得的薪水,交出歸公。並 如認為政府太壞,不能合作,盡可自動辭職,另謀他就。如大家都求去,亦可使政府驚覺反省。豈可既不離職,又不盡教學責任,貽誤青年?教職員接受蔡先生的提示,決議將罷課期間內所領之薪水歸公,但請分期扣除。以後北政府又常欠發學校經費,致扣除之決議,無法實行。但以此可見蔡先生作人處事之嚴正,從此再未發生教職員罷教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