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結論(2 / 2)

被當場抓捕,

之後一直關押在那裏,

直到通緝令到達,才被告知劉廷。

這樣他那天消失就不是因為畏罪潛逃?

“你在29號夜間的行蹤?”

“在外麵喝多了,想找個男孩沒找到,後來摔倒了酒灑到胸前。”

“我的腎髒在那裏你知道麼?”

指劉廷的後臀部,

“從這裏割開應該能看到吧?我記得書上是這麼畫的。”

“你不是西醫麼?”

“假的。。。騙點錢花。”

“為什麼還沒問你就交待自己是個騙子?是不是還有隱瞞的?”

“我聽關我的人說了你們懷疑我是開膛手傑克,這可不是開玩笑的。”

“你是左撇子還是用右手?”

章瑞英左手條件反射式向後縮了一下,

然後又好像突然想通了:“左手。。。不過我用右手也能寫字。。。小時候用左手別人把我當怪物我被迫練的。”

“我問你這個問題知道是什麼意思麼?”

可疑的猶豫起來,

然後:“不知道。。。為什麼?”

這個人仍然有嫌疑。

自己沒有對任何人說過凶手可能用左手,也可能用右手,兩個死者脖子的割除方向並不一致。

手法也不盡相同。

“兩隻手都很有力量?”

“也不是。。。嗬嗬。。。嗬嗬。。。(莫名其妙的尷尬的笑)。。。還可以。”

“娶過妻子麼?”

“沒有。。。我不喜歡女人。”

“小男孩?”

臉孔抽動一下。

“什麼時候發現自己有這個愛好的?”

“我小時候被別人也給。。。後來我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的。。。反正就開始了。”

對女人沒興趣,

無法解釋凶手破壞女人性器官以及有性暗示的各種奇怪舉動。。。

“你的政治觀點是什麼?”

“大清好還是香港好?。。。我個人喜歡香港。。。雖然也不怎樣,總比內陸自由點。”

這時候房門突然被敲開,

“我在審犯人,不是不讓你們進來打擾麼?”

下屬惶恐:“對不起,頭。。。(耳語)。。。來了個重要的客人。。。你必須要見一見。”

“總不是港督來了吧?”

“不是。。。是偵探小說《弗莫斯》的作者,爾柯南先生。。。”

“他來做什麼?”

“他說對案件有些想法,想提供給我們警方。”

十五分鍾後,會客室。

爾柯南身上西服熨得筆直,

帶著西歐式禮貌,

頭抬得高高的,

眼神隨意,臉上帶著一切盡在掌握的笑容,

看到劉廷起身握手。

“我對你們的案子非常感興趣,我相信我已經推理出一些極為重要的結論,可以幫助你們排出迷霧。”

“小說和現實的案件一樣麼?爾柯南先生。。。

恕我直言,早先你接受報社采訪時,曾經給過一個結論。”

“對。我是曾說過。。。凶手是第五個死者的丈夫。。。”

“能說一下推理過程麼?”

“五個死者,四個為40以上酗酒的妓女,長相粗糙肥胖,特征統一,

隻有第五個死者隻有25歲,相貌姣好,死亡地點唯一的不在街上而在家裏。。。

死亡方式同樣是窒息後被割開喉管,然後打開胸腔掏取器官,顯示凶手是開膛手傑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