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原來你會武功啊?”林樂兒率先打破有些尷尬的氣氛。
“閑來無事,隨便練了點。”楚歌難道耐心的回答了她的問題。
“哦。”林樂兒心下腹誹,當她是無知啊?怎麼說十二宮裏也是高手如雲,沒吃過豬肉還沒見過豬溜達嗎?就他剛才露出的那一手,可不像是“隨便練了點”那麼簡單。既然他不想多說,她也不問,有他這麼個會武功的人在身邊,也不是壞事。
不知不覺,天色慢慢暗了下。林樂兒雖然心裏急,但是看到楚歌那又怕累,又怕苦,明顯不願再多走的樣子,也不好再催,隻能找個地方投宿,明天一早再趕路。可兩人一摸身上,隻剩下幾塊銅板,別說投宿,吃飯都不夠。
本來,楚歌是真想在街上擺攤賣藥的,可林樂兒說什麼也不讓,他長得那麼美,要是再招來些登徒子,他們一時半會也離不開這。
林樂兒想了想,最後,趁著楚歌去買饅頭的時候走進當鋪。
“老板,我要當這個。”
林樂兒站在櫃台前,手裏遞過一隻翡翠簪子。由於她平時也不愛佩戴首飾,除了脖子上戴著塵送給她的白籽玉佩之外,就隻有這支簪子了。玉佩她是說什麼也不會賣的,如今隻能當了它。
老板懶洋洋的抬起眼睛,接了過來,咪起眼睛仔細瞧了瞧,眸中精光轉瞬即逝,最後漫不經心的說,“不算上成,也就值二錢銀子。”
“二錢?!”林樂兒驚呼,雖然她不知道它究竟值多少錢,但是,南山寨的東西,看似普通卻是價值不菲,怎麼也不會隻值這區區的二錢銀子。
“不賣?算了,”老板沒多大興趣似的,把簪子又丟給了她,做勢就要走,可眼角餘光卻鎖定她,心裏緊張得要命。他做這行這麼多年了,怎麼會看不出這支簪子的價值?那可不是普通人家能戴得起的啊。
“等等,”林樂兒又叫住了他,見他不緊不慢的轉回身,眼神輕輕瞄過,“老板,做生意還是講究誠信吧,欲擒故縱,討價還價這一招,咱們就免了吧。一口價,二十兩銀子。賣就賣,不賣我就走人。這裏雖然不大,識貨的人應該不止老板你吧。”
看得出林樂兒不是個容易糊弄的人,老板也索性痛快的答應了下來,“好,二十兩就二十兩。”取出了銀子直接遞給她,“呶。”
接過銀子,林樂兒總算舒了一口氣。一回身,正對上臉色陰鬱的楚歌。
“嗬嗬,”她訕笑一聲,晃了晃手裏的銀子走出去,“晚上有著落了。”
楚歌盯著她沒有任何飾物的長發,一言不發,轉身就走。
“喂,你氣什麼嘛,”林樂兒小跑著跟上,嘴裏嘀咕一句,“也不知道是誰不識好人心。”
林樂兒找到一家比較幹淨的客棧,把一臉表情受挫的楚歌拉了進去,大大方方的要了兩間房。
走了一天,她是又困又乏,早早就睡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