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小強笑著說了幾句客套話,隨後兩人當場擬定了合同,完成了這筆金額達到了十五億美元的交易。
按照兩人事先商定好的方案,牛小強占據新成立的公司百分之九十的股份,剩下百分之十的股份作價一億美元,用喬斯對持有的蘋果公司的股份的轉讓金進行抵扣。
喬斯把持有的蘋果公司的股份一共作價五億美元賣給牛小強,牛小強除了要向新公司注資十億美元之外,還需要額外支付給喬斯四億美元的現金。
至於喬斯準備用這筆錢幹嘛,牛小強沒問,喬斯也懶得說。
按照喬斯原本的打算,他準備用賣掉股份的錢收購惠普計算機公司,然後再通過對惠普公司的管理和經營來證明自己的成功。等到實力足夠的時候,他將會收購蘋果公司,這就算是完成報仇了。
現在牛小強願意主動投資給他十億美元,喬斯立馬改變了自己的原定計劃。
一般人可能會覺得很奇怪:既然喬斯可以通過賣掉股份獲得五億美元的資金,他為何還要接受牛小強的投資呢?如果他自己全額投資的話,掙到的錢都是他個人所有,不會讓牛小強占便宜,這難道不更好嗎?
想要回答這個問題,就要從喬斯的性格說起了。
他之所以接受牛小強的巨額投資,而沒有按照原定計劃自己全額投資,這是因為牛小強的投資行為在他看來是一種證明。
你們不是聯手把我給趕走了嗎?瞧見沒有?我在離開你們之後的短短幾天之內就找到了下家,人家願意投資給我十億美元的資金,不用我自己出什麼錢,我就能再次掌管一家資產達到十億美元級別的大公司!
這充分的證明了你們的愚蠢!也充分的證明了我喬斯的實際價值!哼,你們不樂意要我,有的是人要我!
這種心態說起來有點可笑,但放在喬斯的身上卻顯得非常合理,沒辦法,誰叫他就是這種性格呢?
性格決定命運,一個人的性格會讓他做事的風格有別於其他人。尤其對於喬斯這樣的個性來講,他做出這種決定一點也不奇怪。如果條件允許,他還能做出更加出格的決定。
簽合同的時候必須要確定新公司的名稱,否則這份合同就沒有法律依據。
在涉及到公司名稱的時候,喬斯沒有獨斷專行。他已經因為牛小強完全給自己放權而對牛小強產生了好感。雖然喬斯的性格很霸道、很偏執,但隻要順著他的意思來,他這個人其實並不難以相處。
既然牛小強徹底給自己放權,喬斯覺得自己很有必要投桃報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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