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們端起一杯咖啡,調整好思緒,屏息凝神,故事最終回到那棟精神病院。
院長立令駱醫生向警方報案,並自言自語地小聲嘀咕道,“這回事情可鬧大了!”
駱醫生收到命令後,老老實實地向警方報了案,且一五一十地交代了實情。
警方在詳細了解了情況後,隨即展開了調查行動。
其中一名領頭的警官將小隊平均分成了30組,兩人兩人為一組,並且給每一組分配好了各自所負責的樓層。
要求細致調查,爭取不放過每一處蛛絲馬跡。
至於這名警官則和身旁的一名隨從負責30這個樓層。他倆先是在這間燒焦的重症監護室內嚴密地搜查起來,以求能在案發現場發現有利的線索。
這是一間被烈火焚燒殆盡的屋子,裏麵的所有設施都已被燒成灰燼,保留下來的鐵製、陶製物品也已被燒得漆黑。
左前方11點鍾位置,陳設著一個黑乎乎的馬桶和一個同樣色澤的洗臉池;
右前方2點鍾位置,擺放有一張焦炭色澤的醫用床,桌子早已燒得失去了桌子本該擁有的形狀,至於那把駱醫生口中的兒童椅則已被燒成了灰燼,火災現場隻留有一堆可圈可點的火灰。警官捏起一小撮火灰,發現火灰內部還略有些餘溫。
由此,可以初步判斷,這場火應該才熄滅沒多久。
警官自言自語地思考著,“如果說,這場火是昨晚淩晨燃起的,那麼到現在也已經將近7個小時了。單純地從房間內的陳設來看,這些易燃物品是不足以使火焰燃燒至如此長的時間。況且,這裏麵還摻有如此多的鐵製、瓷製等不易燃的物品。”警官微微低下了頭,單手端起下巴,接著思考,“憑借著剩下的這些易燃物,最多也就隻能燃燒2到3個小時。此刻已是早晨7點鍾,據此,可以推測火災的發生時間是深夜4點到5點之間。換句話說,陳元康是從淩晨4點到7點的這段時間消失不見的。在這短短的3個小時內,對於身處密閉空間的他,又能去哪呢?何況,火災現場,他又能做什麼呢?”
就在警官一籌莫展之時,他身旁的隨從茅塞頓悟地大呼道,“報告!我突然有了一個大膽的猜想!”
“說!”
“陳元康會不會早在火災發生前就已經被什麼人給救走了?!警官您想想,這裏可是一間完美的密室,要想從這裏逃出去是絕對不可能的,況且陳元康也不是那種身手矯健之人;再者就是這間屋子裏並未發現他被燒死的屍首,縱使是再大的火,人被火化後也會留有骨灰的,而這裏卻什麼都沒有。所以,我就大膽猜測,陳元康很可能是被什麼人給救走了。而這場火災,則是為了出逃做出的假象!”
警官突然覺得這小子說的有點道理,不由地內心讚歎起來。可猜測畢竟隻是猜測,縱使有根可尋,但卻沒據可憑。
當天上午,警察們忙得不可開交,但卻搜尋未果。他們並未發現任何有利的蛛絲馬跡,隻是將這間30層的重症監護室給封閉了。
中午收工時,院長還不忘對警察們鄭重地致了聲“謝謝!謝謝你們!”
“哪裏?沒能幫上什麼忙,實在過意不去,不過,此事將會備案記錄,我們也會隨時跟進的。屆時,還請你們院方積極配合。畢竟,陳元康失蹤一案可不是什麼小事啊!”
“一定!一定!屆時還望麻煩警官您了!”
推推搡搡的寒暄結束後,警方和院方的工作人員各自收工,準備回家美美地吃上一頓午飯。而與此同時,駱醫生卻與眾人唱了個“反調”。
他趁眾人散夥都去吃午飯的這段時間,他獨自一人悄悄地溜進了自己的辦公室,並且把門反鎖了起來。
他小心翼翼地從口袋裏掏出了那盤黑色錄像帶,並打開了他事先準備好的播放設備。當然,這些都是院方出資購買的,至於購買的是什麼,隻有駱醫生自己最清楚。畢竟30層是他負責的管轄區域,他有能力隱瞞事實真相。
駱醫生這個人的性格,全醫院上上下下,無人不知、無人不曉。他是個城府極深的人物,說話、辦事總是裏一套、外一套,周圍人都不是很喜歡他。甚至有人說他是隻“披著羊皮的狼”,不過那也是同事們故意和他開玩笑時說的。但他的醫術精湛卻是不爭的事實,他能有今天,多半也是因為他自身的努力換來的。
由於此人鑽研精神病這塊兒極深,經常把自己的思維陷入紛紜的理論、學術當中。故也有同事諷刺他說,“駱醫生早晚也要患上精神病,而且是重度的,興許他那間重症監護室就是為自己開設的。”
一切就像暴風驟雨來臨前的短暫寧靜。
然而當他播放了那盤錄像帶後,他整個人瞬間如同神經病般,瘋狂地破門而出,在30層的廊道內大呼小叫,“快!快把警察們叫回來啊!見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