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家政學的定義與研究範圍
一、家政學的定義
“家政學”是一門集自然科學、社會科學、人文科學知識為一體的綜合性學科。“家政學”一詞譯自於英文。直譯是“家庭經濟”,不過,這裏的“經濟”並非僅僅指金錢,還包括有效地利用家庭的各種資源。作為家政學的學科名詞使用,隻有不到100年的曆史,是1899年在美國的柏拉塞特第一次家政會議上確定的。在這之前,家政學的術語不太統一。
家政學從產生到今天,學科範圍在不斷地擴大。現在有些學者認為,這一名詞已不足以反映家政學的內容,主張把它改為“人類發展學”。不過,目前大多數學者仍然采用“家政學”。
正是由於家政學本身還處在發展中,加上家政學者的意見不一致,家政學的定義也不一致。如果把諸種定義作個極為粗略的分類,那麼家政學的定義大約可分為兩類。一類可稱為狹義的定義,它注重的是家庭事務的管理和技巧,比如,我國解放前的家政學教材一般就直接叫作“家事學”。我國老版本的《詞源》上,“家政學”條目是“研究治家種種事項之學。凡家事經濟、衣服、飲食、房屋、裝飾、衛生、侍疾、育兒及隸庭教育、交際、禮儀、役使婢仆等皆賅之”。另外,70年代版的美國《韋氏大學詞典》對家教學的解釋是“家庭主婦所需的知識與技能”。70年代英國版的《郎曼當代英語詞典》對家政學的解釋是“研究持家的學問,尤其是指購買食品、烹飪、洗滌等家庭事務”。在台灣出版的《新家政學》一書中,家政學被稱為是“研究有關理家事務的學科”。
廣義的家政學定義注重的是整體的家庭生活,並非隻是理家的技巧。例如,在1970年日本家政學理事組織的討論會上,一些家政學家認為:“家政學是從人和環境的相互作用、人和物的相互關係的研究人手,以研究家庭生活為中心,對家庭愉快、社會發展有很大影響的,造福於人類的一門綜合性學科”。在80年代美國出版的《國際百科全書》上,家政學被解釋為“這是一門主要關注於鞏固家庭生活的知識領域。它包括:①對個人進行家庭生活的教育;②改善家庭所需的物品和服務;③研究不斷變化的個人與家庭的需要以及滿足這些需要的手段;④促進社區、國家、全球狀況的改變以有利於家庭生活”。1985年版的《美國百科全書》把家政學的研究概括為“是一個涉及家庭生活各個方麵的、廣泛的知識與服務領域”。
從以上狹義和廣義兩種家政學定義的介紹中不難看出,二者的學科視野是有差別的。前者較為狹窄,後者較為開闊。不過,盡管有此區別,但在家政學的研究目的上二者並無本質差別,都是力圖通過家政學的研究和教育,來提高人類家庭生活水平。
家庭生活是社會生活的縮影,因此,家庭生活是多方麵的。衣、食、佳、用是家庭生活的物質方麵,文化生活、儈感生活、倫理生活是它的精神方麵,各個方麵互相聯係、互相影響、互相製約。所以,家庭生活的提高不僅與衣、食、住、用的理家技巧有關,也與精神生活相聯係,在給家政學下定義時,必須充分考慮以上各個方麵。綜合以上各種觀點,我們給家政學作如下定義:家政學是以整體的家庭生活為對象,從家人關係、家庭與社會的關係中探討改善家庭生活、提高家庭素質的知識和技巧的一門學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