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6年當英國人文主義者托馬斯·莫爾《關於最完美的國家製度和烏托邦新島》一書出版後,一個臆造而成且充滿想象的新詞如幽靈一樣開始在歐洲流傳,並招來了各種各樣的首肯或批判。但無論人們怎樣對待它,肯定也好,否定也罷,它都以自己的存在頑強地向各個領域滲透,並逐步成為社會學、政治學、曆史學等學科的通行語,同時,它也以自己不可遏製的魅力向文學滲透,在文學創作的實踐中形成了文學的一種類型,這就是Utopia(烏托邦),以它為意念所構造的文學就是烏托邦文學。
20世紀初,當嚴複通過翻譯亞丹·斯密的《原富》將這一詞語以概念的形式介紹到中國後,也引起了中國學界的注意,並得到了康有為、梁啟超、孫中山等文化與革命先驅的重視,喚起了以他們為代表的那些深受傳統“大同”思想影響人士的青睞,並由此在近代中國社會、文化發展的曆程中成為了先驅們構想未來中國社會情景與文化景觀的理性依托及思想資源,也成為了像梁啟超一樣的文人們文學創作的審美想象依據。但,也許是漢語“烏有”的提示作用,也許是釋義過程中理解的偏頗,也許是“詞義在跨語際旅行中產生巨大的變異”的關係,也許是近百年來中國的苦難曆史與現實實在無法容納它虛構的“黃金世界”的客觀原因,在20世紀前半葉中國社會發展與文化建構的過程中,隨著民族危機的不斷加深,隨著現實給予人們的屈辱感、憂鬱感以及與此伴生的不平、不滿、憤懣、怨恨情緒的不斷積累,烏托邦所寄寓的虛幻的“黃金世界”逐漸被否定的聲浪所淹沒,也被以魯迅為代表的睿智的思想家和關注現實、關注人的解放的文學家所拒絕。魯迅曾在《野草·影的告別》中說:“有我所不樂意的在天堂裏,我不願去;有我所不樂意的在地獄裏,我不願去;有我所不樂意的在你們將來的黃金世界裏,我不願去。”明確地表達了對烏托邦的否定與拒絕。新中國成立後,對烏托邦的否定不僅是學術性的,也不僅僅是政治性的,而是滲透於我們生活的方方麵麵,成為我們指斥一切不切實際的想法、言論及行為的代名詞,並逐步形成了一種具有價值立場的心理定勢。在這樣的社會與文化語境之中,以烏托邦為角度的文學研究也就自然地形成了一種“皮之不存,毛之焉附”的局麵。進入我們習慣地稱為改革開放的“新時期”以來,文學研究的這樣的局麵也沒有根本性的改觀,人們固然不再如之前一樣談烏托邦即色變了,但否定性的思維及謹慎的態度仍是一種主導性的集體無意識,虛幻仍是人們對那些具有烏托邦特征的文學作品的美學與曆史意義的基本界定,局部的研究和個體性的批評是其主要的格局。但,關於烏托邦與文學,關於烏托邦文學的研究畢竟破冰而揚帆了。正是在這樣的社會與學術背景之下,本書的作者周黎燕也開始了自己的思考與研究工作。
2004年,周黎燕考入華中師範大學,在我門下攻讀博士學位,她勤奮好學,善於鑽研又頗具慧心,不僅對中國現代文學的研究投注了大量精力,而且廣泛地閱讀了中外哲學、社會學、美學、政治學、心理學、文藝學等方麵的著作,從而為自己的學術研究打下了較為堅實的基礎。2005年5月一個陰雨連綿的日子,當她將一份博士論文構想的提綱交給我,在一瞥之間,我沒有記住論文構想的題目是什麼,但卻被“烏托邦”三個字吸引住了,因為,在我的意識中,烏托邦不說是一個應該否定的對象,也起碼是一個十分敏感的研究對象。於是,我也不管她還坐在我的辦公桌前,拿起提綱仔細地閱讀起來。一氣讀完,我陷入了沉思,我固然佩服她的勇氣與智慧,但更多的是一種擔心。我的擔心主要基於三個方麵的考慮,首先,在烏托邦這樣一個仍然存在爭議的概念之下展開研究,是否能如願呢?其次,烏托邦文學是西方文學的一種文類,有較為悠久的曆史和傳統,也形成了相應的藝術規範和理論的自覺,但它畢竟是一種外來的審美形式,是在西方文化環境,特別是宗教文化的影響下形成的,中國實用理性占主導地位的文化雖然也孕育出了陶淵明的《桃花源》之類的作品,但並沒有文類的自覺,也當然沒有完整的、關於烏托邦文學的理論表述。進入現代,中國文壇也沒有這一文類的理論表述。也就是說,如果要研究中國現代,包括近代乃至於當代中國的烏托邦文學,就隻能借用西方的理論資源,而在借用的過程中,中國學界每每表現出的生吞活剝、削足適履、硬性框套的弊病,又不能不讓我警惕。其三,即使按照烏托邦文學的規範,將她所認可的中國近代、現代的文學現象納入其中,是否就能解讀出新的意蘊、新的規範、新的景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