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如何改變村小麵貌
無論是“人民教育人民辦”的時期,還是1985年《中共中央關於教育體製改革的決議》確立的“縣、鄉、村”三級辦學,縣鄉兩級管理的體製,村小,無疑就是村辦的小學。實行義務製教育後,村辦小學的概念也無疑應該改換為國家根據接受教育的適齡兒童需要,在這個村設立的小學了。既然如此,就應該根據新的形勢,打破村界,打破一村一校的格局,整合教育資源,重新布局。事實上很多縣都這樣做了。比如,在人口相對集中的幾個村撤掉村小,辦一所完小。在古藺、屏山一帶,這種學校被稱為“基點校”,古藺大嶺基點校甚至還有初中部。平昌、劍閣等縣也有,隻不過名稱不同罷了。
這種基點校的好處是.師資、學生相對集中,學科配置齊全,不用再一師一校進行複式教學,教育質量明顯提高。促進了教育均衡發展,同時也緩解了鄉鎮中心校的壓躬耕―敬業的村小教師力。有條件的地方,學生還可以住校,有利於對留守兒童的教育。我在劍閣縣看到的青樹村小學,230名學生,9個教師,一至六年級都有。校舍是煙草公司捐建的.修得很漂亮,住校學生雖沒有現代的雙層鋼架床,而是一排排木板搭成的床鋪,但宿舍通風良好,幹淨整潔,感覺同樣很好。
教育部曾有過“適齡兒童就近人學”的提法。此後又有過“相對集中”的提法。在山區,“就近人學”就意味著在現有的村小下麵再增設教學點。無論是教育資源的配置還是教育質量,顯然都是不可取的,倒是“相對集中”有利得多。
假設一個人口15000人的鄉,下轄10個村,全鄉共有學齡兒童2000名,每村一個村小,有些村除村小外還有教學點,要占去教師30名。按現行的生師比21:1, 30名教師應該教630名學生。但由於村小設施差,教育質量低,很多家長寧願陪讀,也要把子女送到鄉鎮中心校,村小的學生就剩下了300名,這必然造成鄉鎮中』L,校班額過大,教師課時重。而村小雖然學生少,但至少三個年級,還有學前班,不可能一個年級配一名老師,不得不複式教學,老師既辛苦,教育質量也差。如果根據人口分布情況,建三所完小(不一定新修,可在條件好的村小擴建),30名老師集中在三所完小。既然學科配置齊全,不再複式教學,而且教育質量與中心校比也相去不遠,那麼,學生家長又何必舍近求遠呢?大量的農村學生就會回流。按正常的生師比例,基點校的學生增加到了630名,鄉鎮中心校也就減少了300多名學生。同時,還可以把一批陪讀者解放回家,鄉鎮中心校寬鬆了,縣城學校也就會隨之寬鬆一些,距學校較遠的學生,有條件住校當然更好。學生父母大多外出打工去了,這些留守兒童如果住校,在集體生活中,不再有孤獨感,還可以養成好的行為習慣與生活習慣,同時也給遠在異地他鄉的父母解除了後顧之憂。集中在基點校的教師,從而也結束了一師一校既要打柴、挑水煮飯,又要教學的苦行僧生活。
近些年我常在貧困山區行走,親見國家關注民生,關注“三農”的種種舉措。如“村村通公路”、“村村通電視”、“農電改造”“村通電話”等,投資也是很多的。我一邊在路上走,一邊也在思索。山區幅員遼闊,人口居住分散,而且地質結構複雜。有些幾十戶、上百戶人家的村,國家花錢修通了公路,今天竣工,當晚一場暴雨,說不定明天路又斷了。城鎮化已成為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在新農村建設中,也不妨打破行政村的界限,資金集中使用,多建一些小集鎮豈不更好嗎?有些自然條件惡劣,耕種麵積少的村社,或是人畜安全飲水問題長期難以解決的村社可以全部停耕還林,移民到集鎮。這樣,公路修好了,學校也建好了,文化體育設施也相對多一些,農民的文化生活也會豐富起來。
以前曾有“故土難離”的說法。新時期以來,農民的眼界打開了,觀念變了,有些不宜人居的地方,農民其實是很想搬遷的,更何況隻是在一個鄉之內,又不是隔縣隔省。2006年春,我曾去過通江縣九層鄉七村三社(小地名紅土城),由於前一天下了一天雨,七村的新公路雖然剛剛開通,慶賀公路竣工的紅布橫幅標語還一路懸掛在公路上空,但黃泥路,既陡又滑,根本無法行車。霏霏細雨中,我和兩個鄉幹部走一段公路之後又插上一條陡陡的山路,將近兩個小時之後才爬上山頂的紅土城。這是一個典型個案。要說自然條件不好,卻又地勢平緩,梯田成片,而且有上世紀70年代修建的水庫保障灌溉,還有“羅圈岩”“一夫當關”等幾處壯美的自然景觀;要說條件好,卻分明四麵絕壁,山路陡峭,就在去年正月,一農民從陡岩上掉下去,摔死在了板凳鄉的地界上。海拔高,山頂無遮擋,冬天片風十分厲害,風中,戶外行人站立不穩,屋瓦需用石板或磚塊壓住。而且飲用水長年渾濁,必須燒開才能飲用,否則便會腹瀉、生病。
山高坡陡,運豬運糧極為不便。上街賣一頭200多斤的豬,須請4個人抬,一個工30元,運費就要花去120元,養豬能掙到的錢,基本上都付了運費。前任村支部書記李德華的兒子長年在外辛苦打工,想蓋兩間磚房娶媳婦。房子終於建成了,而且是山上唯一的磚房。李德華對我說,建這樣的房子,如果在山下,一萬多元就夠了,但在他們這裏,要去25裏之外的沙溪鄉河壩裏才能運回沙石,從街上運回水泥、磚、鋼筋。他蓋這兩間房子,雇了7匹馬從沙溪馱運建材,用了近20天時間,光是馬吃的穀子就有巧00多斤。房子竣工,用去了35000餘元,比山下多花了兩萬元。
在山上,我先向老人了解了這裏的曆史狀況,然後同鄉、村幹部一道探討這樣一個問題:紅土城的前景。村民們真是深明大義。他們說,國家已經把村道公路修到村委會了,我們這樣一個七八戶人的社,不可能再耗費國家的錢修社道公路,這裏雖然離村委會直線距離不過三公裏,但要修公路,繞上山來就得10公裏,那會耗去一大筆錢,也太不合算。不如我們搬下山去,同村移民,靠近公路。這山頂上田地產量雖然不高,但每畝每年也能產七八百斤水稻,丟了也可惜,何況那是我們的生計,也不能丟。移民後,修一條費錢不多的簡易機耕道,手扶拖拉機能上下就行了。平時留幾個人在山上看管,大隊人馬隻在耕種、管理、收割季節上來,糧食收完後,拉下山去。這山上有幾處好看的風景,山頂上有水庫可以養魚,夏天又涼快,以後交通發達了,還可以在山上搞生態旅遊,城鎮的人夏季到山上歇涼、釣魚、觀景,到那時候,我們還可以回去搞夏季“農家樂”。
從與這些鄉村幹部的擺談中,我明顯感到大山深處的農民通過在外麵打工,通過收看電視,已經開闊了眼界,思維方式現代了, 目光長遠了。
這些年國家對農村的投人並不少,投資渠道也多。如扶貧開發、以工代販、退耕還林、交通建設、人畜安全飲水工程、移民、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這些資金應該在新農村建設中統籌安排。投資要謹慎,要講效益,一定要在充分調研、論證之後再作決策。根據各地不同情況,宜林則林,宜牧則牧,中藥材栽培、茶葉栽培、山珍栽培……集約式發展。硬件建設方麵,千萬不能搞整齊劃一的形象工程,人居環境應有地方特色。前些時候,我偶然在南江建設與規劃局看到為農村設計的幾種不同的民居效果圖,美觀、大方,既凸現山區民居風格,又非常實用,曬糧食的曬台、豬、牛圈,沼氣池,全都考慮到了,令我歎為觀止。這說明當地政府確實在為民用心想事。根據紅土城的事例,我覺得,在山區農村,可以搞大村落,也可以搞小集鎮,把扶貧開發、調整產業結構、人居環境、教育、衛生等公益設施納入一起統籌考慮。若能如此,村小麵貌改變的問題就不是問題了。教育公平嚴重缺失
新中國成立之初的50年代,為實現工業化目標,集中當時稀缺的教育資源,建立重點校,為高等學校輸送人才。國人出於民族大計,國家大計,坦然接受了這一現實。
“文革”十年災難後,國家滿目瘡痰,百廢待興,從中央到省、市、縣,各地又紛紛辦起了重點校、重點班、快班,以期快出人才,盡快追上世界前進的步伐,國人出於理解,對教育公平的缺失亦少微詞。
但當1983年國家提出了“普及九年製義務教育”之後,1985年義務教育立法,1996新的年義務教育法出台之後,1997年國家教委發文明確提出“堅持‘義務教育’‘免收學費’‘就近人學’及‘平等受教育’的原則,不得人為地加大校際間在辦學條件、生源上的差距。義務教育階段不得招收‘擇校生’和變相‘擇校生”,。甚至明確規定:“義務教育階段不設重點校、重點班、快慢班”之後,2000年全國已基本普及九年製義務教育之後,尤其是2006年6月19日經全國人大常委修訂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22條明確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應當促進學校均衡發展,縮小學校辦學條件之間的差距,不得將學校分為重點校和非重點校”之後,重點學校還照樣巍然屹立並且愈加堅挺。這就不能不看作是對國人呼喚教育公平的蔑視,對莊嚴法律的嘲諷了。
如果說上世紀50年代初期到60年代中期,70年代中期到80年代初期,國家出於特殊時期的需要,不得已舉辦的重點校在當時確實起到了一定的正麵作用的話,那麼,80年代後期到現在,它已經完全走向了反麵,成為教育不公的標誌,教育腐敗的淵數。
教育經費充分保證,享有最好的教育設施,占有最優秀的教師,進人學校的學生全是各小學、初中畢業生中成績最好的“尖子”生,這樣的學校,升學率怎麼會不高呢?何況學校當局為了維持升學率神話,還派人四處“掐尖”!成都市一所重點校竟然不遠千裏,到貧困山區的平昌縣以優厚的條件把一名成績最好、很有潛質的高二女學生“掐”到了該校。升學率是否應該作為教育質量的唯一標準,這裏暫不探討,僅從行業道德的眼光看,“掐尖”這種行為,也無疑是卑劣的行為。
城市重點校令行禁不止,毫無節製地在校本部對擇校生收取高額的擇校費,在所辦的分校收取高價學費。全國小學、初中實行“一費製”以後和2006年全國開始實施“保障機製”後更加嚴厲的不準亂收費的政策,對他們,形同虛設!
2005年寒假前,國家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南江縣紅光鄉中心校校長林興泰在縣城開會,該校工會主席鑒於教師太窮,想給全學區教師每人發100元過年錢,與教導主任商議後在期末考試時,冒險對每個學生加收了巧元考試費。
極有學養、勤於探索的南江縣教育局局長黃顯嶽(左)對山區教育有很多新思路,近些年來搞了不少全縣和跨縣、跨市的教研、培訓活動。他多麼想把更多的精力投放到如何提高全縣校長、教師素質,提高全縣整體教學水平的工作中,然而卻不得不把主要精力放到了債務、危房等迫在眉睫的具體問題上,筆者不由為之惋歎!事後,校長承擔了責任,受到了撤職處分。這位校長接受處分後,立即搬出原本很差的一間住房,主動搬到了更差的、學校堆放雜物的保管室。而半年之後,成都市一所重點中學的小學部在巴中市大張旗鼓地招生,每生每年學費1.62萬元卻安然無恙。
2005年,某縣一中迫於建校債務,每生每期收了“雜費”1000多元,用於償付貸款利息。事發後,校長撤職,教育局長免職,分管教育的常務副縣長黨內處分。而就在2007年的6月下旬前,成都一所重點中學接受擇校生的公開標準是:筆試加麵試,合格者,高中每生每年學費1.5萬元,初中每生每年1.2萬元。
自2004年實行中小學“一費製”以後,全國因亂收費問題而被重點查處的校長不下千名。四川省僅2006年春季開學到5月份的幾個月內,因為亂收費而被免職的校長就達25名,另有巧人給予行政警告處分,2人被誡勉談話。而奇怪的是,這麼多被查處的校長中,竟沒有一名明目張膽高額收費的省市重點校的校長。是他們都持有“丹書鐵券”,還是教育主管部門把重點校的校長視為“大夫”,把一般學校的校長視為“庶人”而“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呢?
我國55萬所中小學中,約2%是省、市重點校,每年擇校費收人至少一百億元以上(尚不算他們所辦分校收取的高額學費)。這些錢都到哪裏去了?
據《2005年第50期披露,北京市中心一所小學投資上億元、高標準的遊泳館、科技館、圖書館、報告廳、地下車庫、塑膠操場與發達國家的高水平學校毫無二致。每個教室都配有電腦、投影儀等設備。學生衣櫃、桌椅都是適合兒童特點的一流設施。有專門的勞技教室、書法教室、計算機房,可以供幾個班的學生同時上專業課;教學樓、辦公樓全部是高檔裝修。走廊裏配有飲水設備,連學生廁所都像星級賓館一樣。
地方政府對各級重點校的政策傾斜,使得學校之間的差距越來越大,在新的儀務教育法》規定“促進學校均衡發展,縮小學校辦學條件之間的差距”之後,地方政府對重點校依然寵愛有加。
義務教育同醫療,社會治安一樣,同屬於公共產品。而公共產品的特征就是普惠性,社會各階層的人都有平等享有的權利。公立學校必須一視同仁,無論城市,無論鄉鎮,無論農村。而繼續扶持重點校,漠視一般學校,擴大學校差距,當應視為違法(儀務教育勘)。至於那些改革開放後新富起來的人群,那些新貴們和特權階層不滿足於這種平等的教育,那麼,他們完全可以用金錢去購買市場(私立學校)提供的高質量教育。
擇校是可以的,但必須是在私立學校中選擇。而公辦學校允許擇校,除極大地破壞了公平外,同時也加深了教育腐敗和社會腐敗的程度。
一些強勢集團用大筆公款以建校費的名義撥給學校,學校則以“學額”作為回報;一些握有權力者,則可以用權力換取學額。最為荒唐的是,經濟發達的某市竟然有處級以上幹部子女中考加分的政策。製定政策者莫非認為處級以上幹部就是貴族,貴胃之後理應享有特權嗎?不知道在製定這種政策的人心目中,處級以下幹部是什麼地位,一般幹部是什麼地位,城市居民是什麼地位,農民是什麼地位,貧困山區的農民又是什麼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