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留發不留頭,留頭不留發(1)(1 / 3)

乾隆三十年(1765年),35歲的洪大容隨朝鮮使節團出使清帝國,到達北京後,照例在正月初一盛裝去朝拜皇帝。朝拜之後,走出午門,有很多好奇的人圍上來。這時,“有兩官人亦具披肩品帽戴數珠,觀良久不去”,洪大容覺得很詫異,便上前詢問:“老爺熟看我們何意?”兩人笑容可掬地回答:“看貴國人物與衣冠。”洪大容追問道:“我們衣冠比老爺如何?”兩人都笑而不答。

據洪大容事後記載,這兩個人是翰林檢討官,一個叫吳湘,一個叫彭冠。此二人圍觀的朝鮮衣物,其實就是被清朝滅掉的明朝衣冠。到北京的時候,這些朝鮮使節團成了清帝國首都的一道異樣風景,不止這兩個翰林檢討,另一個李姓太常寺少卿也曾經來問:“貴處衣服是遵何代之製?”而另一個叫周應文的讀書人更好奇地問:“貴處衣冠可是箕子遺製否?”顯然,清帝國的文化人對於這種本來屬於漢族的衣冠已經不太熟悉了,對它們充滿了好奇。

其實稍早的時候,經曆過明清之際那一場天崩地裂的老人是記得這種舊朝衣冠的,這就是舊朝大明的衣冠。對於曾經滄海桑田的人來說,被迫改易服色,可能是一個痛苦的過程。那時還是順治六年(1649年),也就是明朝剛剛滅亡五六年的時候,盡管南明朝廷還在南方掙紮,朝鮮還在東邊堅持沿用崇禎年號,可漢人卻已經不得不改易發服,以至若幹年後朝鮮使者來朝,國人卻已然忘卻了自己民族的服裝與發式,足見當年剃發令影響之深遠。

底蘊深厚的三千煩惱絲

曆史上最早關於頭發的記載來自商湯。《書傳》記載,湯伐桀之後,大旱七年,史卜曰:“當以人為禱。”湯便把自己的頭發、指甲作祭品,也算是為萬人請命,於是天降甘霖,方數千裏。在這裏,湯其實用頭發替代了自身。華夏民族在遠古時期就認為,頭發可以代表人的整體,湯以犧牲自我而求雨,體現了很高的境界。

商代男子發式以梳辮發為主。從形象資料來看,這個時期的男子辮發樣式較多,有總發至頂,編成一個辮子,垂至腦後的;有左右兩側梳辮,辮梢卷曲,下垂至肩的;有將發編成辮子盤繞於頂的,等等。

提到商的發式,又不得不提笄。笄是我國在新石器時代就有的發飾,如骨笄、蚌笄、玉笄、銅笄等,用來固定發髻。周代男女都用笄,笄的用途除固定發髻外,也用來固定冠帽。古時的帽大可以蓋住頭部,但冠小隻能蓋住發髻,所以戴冠必須用雙笄從左右兩側插進發髻加以固定。固定冠帽的笄稱為“衡笄”,周代設“追師”一官進行管理。衡笄插進冠帽固定於發髻之後,還要從左右兩笄端用絲帶拉到頜下拴住。從周代起,女子年滿十五歲便算成人,許嫁,謂之及笄。如果沒有許嫁,到二十歲時也要舉行笄禮,由一個婦人給及齡女子梳一個發髻,插上一支笄,禮後再取下。

隨著中華文明的演進,頭發被賦予了更多特殊的含義。《孝經》的一句話最為人所熟知:“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華夏兒女除了出生時剃一次胎毛外,在相當長的曆史時期,幾乎終生不再剪發。不剪發,但需勤洗發,而且“五日一沐”,故有周公“握發吐哺”的精彩篇章。周公攝政時,既日理萬機,又禮賢下士,洗頭居然要“一沐三握發”,頻頻被來訪的客人打斷。

頭發如此顯眼,便成了古時人們互相辨認的重要標誌。春秋時期,楚平王懸賞捉拿伍子胥,並畫了人像,掛在各地城門口。伍子胥白天躲藏,夜晚趕路,來到吳楚兩國交界的昭關。因為官吏盤查得緊,伍子胥一連幾宿睡不著覺,愁白了頭發,竟使守關役卒辨認不出,僥幸逃脫,典型的壞事變了好事。

頭發的妙用在一代奸雄曹操那兒更是得到了充分發揮。曹操討伐張繡,正值麥熟季節,乃頒布軍令:“大小將校凡過麥田,但有踐踏者,並皆斬首。”豈料他自己的坐騎卻踩壞一大片麥田。戲劇性的一幕上演了,曹操鬧著自殺,被勸阻後,來了一個“割發權代首”。這在當時可不算“作秀”,而是相當嚴肅的自我懲罰。如上述所言,頭發“受之父母”,“全而生之,當全而歸之”,所以中國古代曾有“髡刑”,強行剃去人的頭發,這是對人精神和人格的一種蹂躪。

頭發不僅被政治家所用,也為讀書人所用。漢朝儒學大師孫敬小時候讀書非常用功,經常通宵熬夜,為防止瞌睡蟲來襲,就幹脆將頭發用繩子係在屋梁上。這便是《漢書》所記“頭懸梁”的故事。而讀書人一旦注意上頭發,便激發出無限詩情——麵對安史之亂,憂國憂民的詩聖杜甫才四十多歲,就頭發稀疏,甚至連簪子都插不上,“白頭搔更短,渾欲不勝簪”就是他的寫實。蘇東坡雖然仕途不順,日子卻一直過得比較灑脫,但貶官黃州、遊曆赤壁之際,瞻思周公瑾當年雄姿英發、建功立業,也不禁感慨自己“早生華發”。同樣抑鬱的李白,更將頭發的寫意發揮到極致——“白發三千丈,緣愁似個長”,要知道太白筆下的廬山瀑布不過“三千尺”,長達三千丈的白發可謂“前無古人,後無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