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鬆下奏太,警方現在正式起訴你故意殺人。根據刑法第199條,犯故意殺人罪者將視情節嚴重處以三年以上懲役、無期或者死刑,你有權利申請援助律師為你辯護,但我們仍希望你能坦白,爭取寬大處理。”
死……死刑?
“等等,你們一定搞錯了什麼,我沒有殺人,我沒有!人是我媽殺的!”鬆下奏太身體前傾,趴在和凳子一體的桌子上為自己辯護。
警察暫時沒有理他並繼續宣讀報告中的內容。
“在本案中,你涉嫌用滅火器重擊被害人岸本俊和頭部,致其當場死亡。隨後,你的母親鬆下淑子又用該滅火器敲打屍體頭部,擴大傷口,意圖用這種方式幫你逃脫罪責。”
警察扔下報告,對鬆下奏太道:“或許你們這樣就可以掩蓋最初的致命傷口,但隨著現在科技進步,醫學的發達,我們的同事通過D模擬圖像複原了岸本俊和的頭部。”
“根據鑒定,造成死者死亡的致命傷就是最初的那道傷口,也就是你鬆下奏太,你殺死了岸本俊和。”
鬆下奏太癱軟在椅子上。
胖警察神色輕鬆的繞過辦公桌幫他抬起椅子上的桌子,扯著他的胳膊將他從位置上拉了起來。
離開探照燈的光線範圍,鬆下奏太眯著眼睛重新適應了審訊室的環境,也終於看清了兩位警察的臉。
他忽然大聲尖叫起來。
“怎麼是你!”
另一名坐在位置上沒動的警察奇怪地問道:“你認識我?”
“原來我還沒退出,原來是這樣,我就知道是這樣,哈哈哈哈……”
胖警察一臉莫名其妙地和同事對視了一眼,隨後感覺腰側一空,那個該死的鬆下奏太居然搶走了他別在腰上的警用槍!
“放下!”
砰!
第一枚子彈在兩人短暫的交鋒中打在了胖警察的雙下巴上。
一般來警用槍的第一和第二發都是空包彈,打在人身上並不致死,但下巴在人的身體構造當中屬於相當脆弱的環節,這一發依舊造成了相當程度的傷害,胖警察立即捂著臉倒下了。
第二槍打在另一名警察的手臂上。
他訓練有素地避過了身體要害並跳過來擒住鬆下奏太的手腕占據完全主動,與此同時他反過來扣著槍麵色猙獰地朝他喊道:“你瘋了嗎!”
“來啊,開槍啊,老子叫你他媽的開槍!”鬆下奏太不甘示弱,他將腦袋狠狠抵在了槍口。
警察看著他腦門上的紅印冷笑道:“瘋子。”
此時鬆下奏太的右手被警察左手擒住,警察右手握著槍抵在他腦門上。
沒有人,包括在地上忍痛睜著一隻眼盯著事態發展的胖警察都沒想過在這種情況下鬆下奏太還能做出什麼威脅他們的舉動,他也確實無法再傷到兩位警察,但……
“傻逼。”
鬆下奏太眼中透著得意,左手猛地扣住警察的右手食指往裏一按。
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