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心理治療的一般原則和幾個基本問題(3 / 3)

六、支持性心理治療

支持性心理治療(supportivepsychotherapy)又稱為心理支持,嚴格地說不能算一種正規的心理治療方法,但在臨床工作中應用得極為廣泛,實際上也是建立醫患關係、開展其他心理治療的基礎。適用範圍很廣,主要適用於麵對短暫危機性境遇的患者,這類危機常常是由社會環境的變化或刺激以及軀體疾病所釀成。它也適用於因長期的慢性的心身健康問題或因心身殘廢而苦惱者。有些患者,例如嚴重的人格障礙者,不宜接受其他類別的心理治療,而支持性心理治療卻能使之得到一定的幫助。

一般而言,支持性心理治療的治療者,並不需要專門的嚴格訓練,因為治療時隻應用所謂普通常識性心理學的知識和原理,這些都是眾所周知的普通常識。而治療的方法,又與日常生活中的談心和說理十分近似。當然,它和一般的思想教育工作還是有所區別的。一則治療的對象是有心理問題、痛苦或症狀的患者,再則和患者間的關係是治療者和被治療者的關係,而治療的目的是解決心理問題,減輕心理痛苦和消除精神症狀。

治療方法大致如下:醫師鼓勵患者談出自己的問題,同時以同情的態度聽取患者的訴述;然後,提出建議、指導或勸告,以幫助患者度過或克服危機。如果患者麵臨的困難是無法克服或不可避免的,例如親人喪亡或罹患不治之症等,則應幫助他們麵對現實,在心理上接受這一事實,進行自我調整和適應。

最基本的治療技巧,有以下幾種:

1.耐心聆聽。這是支持性心理治療中最基本而又最重要的組成部分。要讓患者感覺到醫師在專心致誌地傾聽他的訴述,而且是十分認真地對待他的問題。耐心聆聽的效果,有時甚至比長篇大論的解說和保證要好得多。假如患者處於急性危急狀態,訴述本身也就是情感疏泄的過程,有助於內心苦惱的減輕。

2.解釋指導。解釋(explanation)是十分重要的。患者患病後,由於對自己的疾病的性質缺乏認識和了解,容易滋生不安全感以及焦慮不安的情緒。同時,患者又不知道如何主動配合治療,又會為治療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因此,要向患者說明道理,幫助他們消除顧慮,樹立信心,配合治療。解釋指導時,要根據科學的原理,運用通俗易懂、患者能夠接受的語言,根據患者的現實情況,把疾病或問題的性質講清楚。必須注意,許多有情緒症狀的患者,他們的注意、識記及思維過程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影響,常常記不住醫師同他們所說的內容,特別是那些複雜而高深的心理原理或術語。所以,解釋和指導的用語,必須簡明扼要,並進行必要的重複加以強調。重要的指導,還可以用書麵的方式寫下來交給患者,讓他們可以在診治後反複參閱,對照執行。

3.鼓勵保證。患者往往是情緒低落、悲觀失望、缺乏自信和強烈自卑,故需加以鼓勵,使他們感到有人在關心他、同情他和幫助他。患者又常常對自己的健康和前途十分擔憂,甚至喪失希望,故有時需要由醫師做出保證,以振作他們的精神,喚起他們的希望和信心。需要注意,在作保證和安慰時,既要堅決有力,又必須以事實為依據。絕不能輕加許諾。否則,保證不能兌現,就會破壞患者對醫師的信心;如果患者感到自己受到欺騙,那就會失去對醫師的信任;而患者的信心及信任,是一切心理治療的重要支柱。其實,做出真實的保證並不困難,例如患者詢問疾病的預後,則告訴他可以爭取到的最佳可能,即便是那些極端困難的情況,“柳暗花明”的可能性總是存在的。

4.暗示。暗示(suggestion)就是通過語言,使患者自覺地接受醫師灌輸給他的觀念。醫師的權威性,其知識和在治療中的地位,是進行暗示的重要條件。通過暗示,可以使患者的症狀減輕,或者是接受一些有利於治療的觀念。幾乎所有形式的心理治療都帶有暗示的成分。但是,我們並不主張經常使用暗示,一則它的效果並不持久,再則治療的最終目的是使患者認識到他們自己有能力也有責任去解決自己的問題。

在支持性心理治療的過程中,要注意調整醫患關係。如果患者屬依賴型人格,療程又過長,很容易發展成過於密切、過於親密的關係。這種關係,可以表現為患者對治療者的依賴,反複要求給予早該停止應用的藥物,試圖更改治療或停止治療時他們的症狀便會突然加重。

另外,還要注意有些患者並非合適的治療對象,他們並不能在治療中得益,或者是若能由其家庭或親友給予支持,也能取得同樣的效果,那就沒有必要占用專業治療人員的時間。同時,我們也不要拋棄那些患“不治之症”的患者,如癌症患者,因為他們確實需要得到心理上的支持和幫助;近年發展起來的各種“自助團體”(self-helpgroup),可能比較適合於艾滋病、物質依賴的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