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求醫行為與遵醫行為(3 / 3)

2.治療措施如果要求患者改變工作習慣、改變生活方式、改變飲食和嗜好,並要求持之以恒,患者必須付出很大努力才能做到時,如肥胖症、糖尿病的飲食控製,許多患者即使了解治療措施的意義,也因難於辦到而不遵醫囑。

3.同時使用藥物過多,服法又不一樣,特別是病情複雜,一時診斷不明時,醫師傾向於多用幾種藥物,以策安全,或僅僅是為了敷衍塞責,此時患者往往不遵醫囑服藥。研究發現,要患者做得越多,做不到的就越多。

4.慢性病患者,過去看過不少醫師,吃過多種藥物,療效不顯著,雖然繼續來看病,抱著“試試看”的打算,對醫囑往往不積極執行。

5.醫師對服藥方法,指導語不明確,使用的是些專業的名詞術語,解釋過於簡單或過於煩瑣,沒有達到簡明扼要,突出重點,以致患者未弄清楚,或錯誤理解了醫師的囑咐,不懂裝懂,又不便多問,隻好機械地、形式廣義地或“矯枉過正”地執行醫囑。

6.老年患者因為健忘,年輕患者由於忽略,急性患者症狀緩解以後,慢性患者治療未見速效之前,都可能自動停止執行醫囑。

7.文化水平較低,經濟條件較差,少數民族,孤僻、固執、多疑個性的患者,不執行醫囑比例較高。

8.醫患關係不良,也造成遵醫囑率下降。

(三)患者遵醫行為的評估

最常見的評估方法是生物學測量(如血藥濃度)、醫務人員的評估、藥片計數和自我報告。

1.藥濃度測定包括血清、尿等測定,但不能測量服藥次數,患者可在就診前服1次藥。另外,也受患者的代謝與藥物半衰期影響。許多藥物無穩定期,因此藥濃度測定一般不作為單一的測定方法,隻能說明是否服藥。

2.醫務人員評估是一個常用方法,但很不準確。有研究發現,醫務人員常傾向於過高地估計遵醫行為,與藥片計數相關性差。

3.藥片計數可能是一個較好的辦法,但不能表明服藥方式。

4.自我報告是最常用的測評方式。研究表明治療遵從性的自我報告與藥物濃度和藥片計數相關較好。然而,患者可能過分報告遵醫或不遵醫,如過分報告遵醫以取悅於醫師。所以,單一某種方式測評遵醫行為不可取。如何結合使用,需結合患者的情況、治療的類型、患者的個性與軀體特征來決定。

(四)提高遵醫囑率的方法

1.向患者提供充分的與治療方案有關的信息。

(1)使患者認識到治療的必要性與合理性,怎樣服藥才有效,為什麼有效等。

(2)與患者討論治療方案的利弊。要向患者灌輸治療是一個逐步起效的過程,不是“全或無”現象。要強調長期的利益超過近期的不便,不要急於求成。

(3)向患者介紹治療成功的範例。

(4)讓患者複述診斷、治療計劃與預期的治療效果以及治療的副作用。

(5)讓患者知道自己在服什麼藥,應該什麼時間服?服多少?如果漏服應怎麼辦?要確認處方標簽清楚,有詳細的服藥指導,且被患者了解。

2.使患者易於記憶。

(1)把藥物放在醒目處(如鬧鍾、茶杯旁邊等)。

(2)把藥盒放在午餐盒邊。

(3)把服藥時間表貼在藥瓶上,每次畫線或記錄。

(4)當藥瓶在視野外時,可采用下述間接方法以提醒患者服藥:①把服藥表貼在冰箱上、門上等醒目處。②服藥時間盡量有規律,使治療計劃盡可能適合患者的生活方式(如飯後)。③請家人按時提示。④自帶服藥卡在身上。

3.增加社會幹預作用。

應讓患者相信他的病並非罕見,大多數像他這種患者都在接受同樣的治療。可組織家屬或治療成功的病友與患者一起講解服從治療的優點,讓患者感到家屬對他的健康的關切及對他的治療行為的認同。

4.排除影響遵醫行為的障礙因素。

(1)盡可能簡化治療的複雜性。如藥物種類太多,必要時先服主要藥物而少用或不用輔助藥物,等患者有了恰好的遵從行為後再加輔助藥。

(2)與患者討論不正確的信念與態度。如對治療副作用的過分擔心,擔心成癮,擔心接受治療帶來的疾病標簽作用等。

(3)緩解患者的焦慮、抑鬱、恐懼等影響遵醫囑行為的負性情緒。

5.行為強化。

(1)可編製一個遵醫囑合同,包括患者應如何做,可得哪些獎勵與處罰,醫患雙方簽字。

(2)及時鼓勵患者的遵醫囑行為。如複診時患者已改善的症狀及時給予正性反饋,並強調是治療導致這些改善。

(3)注意與患者的社會支持網絡(如家庭照料者)一起表達對患者遵醫囑行為的讚賞。

(4)告訴患者,醫師願與遵醫囑的人交朋友。因為遵從醫囑也是對醫師付出的一種回報。

(5)對不遵醫囑行為,與患者一起討論非遵醫囑的消耗(如費用,症狀惡化帶來的後果)。

治療早期一些患者可因未獲得治療效果而中斷治療;而不能忽視的是治療後期患者也可因未完全了解治療的效果,因療效不完全而中斷治療。請記住,中斷治療可能並非患者的意願。所以,在整個療程中都應隨時了解患者的遵醫情況,發現治療中斷,應及時進行幹預。

〔李淩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