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的夏天,我參加了宋塵埃的婚禮,婚禮的禮堂布置的很美,一切都是那種我當初讀書的時候最想要的。

可是,我們在也回不到最初。

提起讀書的時候,我瞬間又想起了阿布一臉壞笑的樣子不禁打了個寒顫。

時間是歲月的鬼,那些想遺忘的回憶像是幽靈一般瘋狂的纏著我,仿佛在告訴我,這世界上的任何東西從來都是雙麵選擇的,不是我說不想要就不要的。

那一瞬間,有關於青春和愛情的形象代言人一一排著隊的從我的腦海裏一閃而過,先是阿布然後是宋塵埃。他們都是我生命中的過客,我一直都以為遇見阿布的時候我的眼裏容不下任何人,然後當阿布死去過後我瘋狂的愛上了宋塵埃。他們兩個人橫穿過我的生命,任我怎樣喊痛流淚告饒也都隻是徒勞。

直到最後,我才明白原來有些傷痕像大火,把心燒焦難以複活。

我曾花了五年的時間愛一個人,到最後卻發現一切都隻是徒勞,填滿時間的溝壑。五年又五年,總有那麼幾個人肆意的橫穿我的生命與我譜寫一段淒美可笑的愛情序曲。

然後,我用十年的時間明白了一個道理:時光亂咬人,說愛太燙嘴。

就這樣,婚禮前一天晚上,張汕宇打來電話說要陪我去,但最終我還是拒絕了。

於是,當我站在禮堂門口重重的大門推開之時,手上那隻21克的戒指在陽光的折射下格外的刺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