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還有這等事?被當成高人的感覺如何,說來聽聽。”很顯然,轉移話題很成功,拜倫明細很有興趣。
“嗯……其實也沒有啥感覺,硬要說的話就是這反而讓我覺得我這兩名學生識人的本領還有待提高。”楚南聳聳肩,“也不知道等她們兩個知道我隻是個普通人的時候會是怎樣一副失望的表情……”
“你的語氣中似乎有幾分失落。”拜倫的微笑裏充滿了調侃。
“啊?沒注意,是嗎?”楚南仰頭望天,回想了一下,“還真是!唉,其實也沒什麼,隻不過我也算是為人師表了,真想維護在她倆麵前的形象啊,而且……嗯……我也不想看到那兩個可愛的小丫頭露出那種表情,不是高人還真是對不起了啊……”
“這有什麼可擔心的,”拜倫嗤笑著。“那麼……”
“並不是擔心,隻是……”
“好了,好了!”拜倫不耐道,“你先聽我說完,然後你再說行嗎?”
“好。”
“那麼首先,我想問你,在你的印象裏,高人就是有權勢有地位或者有錢人?”
“當然不是,那隻能算的上是成功人士,算不得什麼高人。嗯……高人應該是對學識過人言行高明或者在某方麵有特長的人的稱呼。”
“那這不就結了?還有什麼可想的?雖然我沒聽過你講的戰術,但是如果你不是有獨到之處,我並不覺得威爾子爵會邀請你為公國效力,你的兩個學生也並不會那麼尊敬你,我猜的沒錯吧?你這也符合你剛剛說的第二條了吧?”
“呃,的確。不過這算不得什麼高人,隻能算的上是過人之處而已,我剛才沒細想,下的定義還不夠準確,讓我再想想……”之所以剛才覺得某方麵有特長的人能被稱呼為高人,應該是因為舊世時網絡上隻要稍微有些特長就會被稱為高人,慣性使然,楚南在未深考慮的情況下,下意識的就順口說了出來,這其實隻是網絡上的互相吹捧而已,隻能算的上是廣義上的高人。狹義上來說隻有學識過人言行高明城府頗深之輩亦或是傳統武術中的佼佼者才會被稱之為高人。前者文後者武,自古以來天朝重文輕武,而且科學社會,個人勇武無甚大用,因此在大眾眼中,更尊敬前者,後者可算可不算。但在這鬥氣魔法的世界,很顯然更崇拜個人勇武,想到這,楚南有了定論。“高人我覺得應該就是指頂級的職業者和學識過人智計百出言行高明的人。”
“嗯……沒想到楚兄眼中的高人定位還真是放的挺高的,哈哈哈……”看著楚南下定義時一臉認真的模樣,拜倫忍不住大笑,“其實我覺得世間萬物的標準,都是相對的,而不是絕對的,高人的定義……也是如此。你的定義雖然沒錯,但是在我眼中,你最開始說的也沒錯,有特長這個詞歧義很大,隻要是比常人強的都算特長,換成是某方麵強過絕大多數人的話,也算的上是高人了。而且……”拜倫抿了口果酒,笑看著側耳傾聽仍舊是一副認真表情的楚南。“不止是在那兩個丫頭眼中,就是是我的眼中,你也算得上是一個與眾不同的高人了。”
“哦?”拜倫居然如此說,著實讓楚南感到有些意外。
“初次見麵的時候,我就已經這麼想了。”拜倫放下酒杯,在溫泉中挪了挪身子,懶懶道,“一個全身上下沒有半點魔力與鬥氣波動的普通人,居然能夠獨自在魔獸橫行的精靈森林北岸生存下來,這本身就是個奇談,更況論還能拉攏到四級巔峰的王鼠與飛豹這種保鏢……”
“不不不,那隻是我運氣比較好,誤入它們倆領地的時候先是遇見了旺財,然後……”
“我還沒說完呢,不要插嘴。還有,運氣也是實力的一部分,你沒聽說過嗎?運氣是強者的謙詞。下次記得別這麼說,顯得特虛偽。”拜倫頓了頓,“說到哪來著?哦!而且一個失憶的野人,卻偏偏談吐不俗,在很多事上有著自己獨到的見解。嗓音很好,有著與你當時外表不相符的磁性,而且很嘹亮,這點很重要!如果不是這樣我們也許會擦肩而過。要知道當時我與維娜隻是路過那裏,距離一公裏以上,想要擦覺一個全身沒有魔力波動的普通人,我還做不到,而且早不唱晚不唱,偏偏是在我兄妹路過的時候唱。你也許又要說什麼運氣,但是不可否認的就是,你的歌聲令你很有存……存……什麼來著?”
“存在感……”
“對,存在感。哦……扯遠了。擅長廚藝,即使是簡單的烤魚、肉和蛋湯,也能讓我跟維娜這兩個習慣素食的人躍躍欲試,不……這已經不隻是擅長,起碼算的上是精通了。能編出非常有趣的故事與遊戲。並且當我打算教你豎琴,講解我對音律的理解時,雖然你裝出一副不感興趣混混欲睡的樣子,但其實你心裏很不屑。這點瞞不過我,因為我的精神力能夠感知到他人情緒的波動。而以你那不是自己熟練掌握的東西就不會妄下定論的性格來看,你還擅……精通音律,否則即便是我的理解真的很爛,你也仍然隻會耐著性子聽我講下去。我猜的對嗎?”
精神力能感知到他人的情緒?這個充滿魔力的世界給楚南帶來認知顛覆了,雖然一開始讓楚南很是驚訝,不過現在已經有些麻木了,頂多是覺得有些新奇。看來拜倫有著跟爽朗外表不相符的細膩心思,僅僅憑著一個情緒,就能猜出這麼多,不得不說真的很厲害,古人雲不可以貌取人,真是誠不欺我,畢竟有誰能在那張俊朗的麵孔下看出他會有如此細膩的心思,又有誰能看出這貨其實還是個猥瑣的妹控晚期,自己的兩個學生能像他這樣就好了。可能是由於生活環境的關係,在揣摩他人心思的方麵兩人表現的非常差,不過這也可以理解,畢竟金枝玉葉,都是別人看她倆臉色。
“結果是雖然是對的,但我已經荒廢兩三年了,而且你的依據也有些問題,我並不是對於你音律的理解感到不屑。其實你的音律理解大部分我都聽不懂,跟我涉及的完全是兩種類型。本來不想說,不過為了不讓你誤會,我就說了吧,在我的故鄉也有種豎琴,雖然差很多但造型非常相似。我個人對於豎琴這種樂器是有些反感的,在我的家鄉,豎琴不止七根弦,少則三十餘多的甚至有四十八根,所以想要學會並熟練掌握並不要像你想的那樣需要潛心浸淫七八年,隻需要閑暇之餘隨意練練,一兩年時間就夠了。而且因為造型古樸,又顯得雅量精致,在門外漢眼中演奏者顯得很高雅的樣子,所以不管是什麼貨色,都喜歡拿豎琴來裝風雅,導致我非常的反感這東西。你若是感興趣,我就試試看能不能做一把家鄉的豎琴來給你嚐嚐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