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字研究2(1 / 3)

血字研究2

4警察蘭斯的敘述

我們是在下午一點鍾離開勞瑞斯頓花園街3號的,福爾摩斯和我先到附近的電報局發了封電報。然後叫了輛馬車,趕往蘭斯家裏。

福爾摩斯說:“直接取得的證據比什麼都重要,雖然我對這個案子已經胸有成竹了,但我還是把情況查個一清二楚的好。”

“福爾摩斯,你真讓人莫名其妙。剛才你說的那些細節,你真那麼肯定嗎?”

“當然了。”他回答說,“我一到那裏就看到了馬路石沿旁有兩道馬車車輪的痕跡,因為在昨晚下雨前晴了一星期,所以留下這個很深的車轍肯定是昨晚到那裏的。另外,還有馬蹄的印子。其中有一個比其它三個要清晰得多,無疑這說明那隻蹄鐵是新裝的。既然車子是雨後到那裏的,而且葛萊森也說過,整個上午又沒馬車經過,所以,凶手和死者是坐那輛馬車到那幢空屋去的。”

“聽你這麼一說,好像挺簡單的,”我說,“但你又是怎麼知道凶手的身高的呢?”

“這個嘛,也很簡單,一個人的身高,可以根據他步伐的大小測出來,不過我現在把方法教給你也沒有用。我是在屋外泥濘小路和屋裏地板的塵土上量出那個人步伐大小的。接著我又用另一個方法驗證了我的計算結果——人們在牆上寫字的時候,通常會很自然地寫在和視線平行的地方——而那牆上的字跡剛好離地六英尺高,非常湊巧。”

“他的年齡呢?”我又問道。

“這也簡單——如果有個人能很輕鬆地跨過四英尺半寬的水窪,那他不可能是一個老頭,小花園的甬道上就有個這麼寬的水窪,他是一步邁過去的,而穿漆皮靴子的死者卻是繞著走過的——這一點也不神秘,隻不過是我那篇文章中提出的一些觀察和推理的方法在實際中的應用而已。你還有什麼不明白的嗎?”

“指甲和印度雪茄呢?”我繼續問。

“牆上的字是一個人用食指蘸血寫的,寫字時刮下了不少牆粉——這是我用放大鏡看出來的——如果凶手的指甲修剪過,就不會這樣了。我還從地板上發現了一些煙灰,這些煙灰顏色很深,而且呈片狀。我專門研究過雪茄煙灰,並且寫過這方麵的論文,無論是什麼牌子的雪茄或紙煙的煙灰,我都能分辨出來,所以,我一看就知道這是印度的雪茄。一個幹練偵探與葛萊森、雷斯垂德之流的不同就體現在這些細微末節上。”

“紅臉是怎麼推測出來的呢?”我又問道。

“嗯,那是一個更大膽的推測,不過我相信我是對的。在案子還沒弄清前,請先別問我這個問題吧。”

我摸了摸腦袋說:“我越來越摸不著頭腦了——那兩人到底是怎麼進的屋子,送他們去的車夫又怎麼樣了?一個人怎能迫使另一個人服毒?血又是從哪裏來的?凶手既然不是為謀取錢財而殺人,那他的目的又是什麼?女人的戒指又是從哪兒來的?最主要的是,凶手在離開之前為什麼要用德文在牆上寫下‘複仇’的字樣呢?——我沒法把這些問題聯起來一塊想。”

福爾摩斯讚許地微笑著。

他說:“你把案子的疑點總結得很好,簡明而扼要。雖然我現在還有很多地方不夠清楚,但大體上我已有了眉目。至於雷斯垂德發現的那個血字,隻不過是一個圈套而已,企圖讓警察誤以為它是什麼秘密黨團幹的。其實那字並不是德國人寫的,真正的德國人寫‘A’用的是拉丁字體,而他不是。所以我敢肯定,這字絕不是德國人寫的,而是一個自作聰明的人摹仿著寫的,這種伎倆有點類似畫蛇添足。好了,醫生,我隻能給你講到這裏了,要知道,魔術家的戲法一旦說穿,就得不到別人的讚賞了,同樣,我把我的秘訣告訴你的話,你會認為我福爾摩斯隻不過是個很平常的人罷了。”

“這哪能呢。”我說,“我覺得你差不多把偵探術發展成一門精確的科學了。”

福爾摩斯聽我態度誠懇地說了這麼一句話,高興得臉都紅了,就像一個姑娘聽到別人稱讚她漂亮時一樣。

“我再跟你說一點,”他說,“死者和凶手是同乘一輛馬車來的,而且還很友好似的,互挽著胳膊走過了花園小路。他們進屋後,穿漆皮靴子的死者是站著沒動的,而穿方頭靴子的人卻在屋裏不停地來回走動——我從地板的塵土上看出了這些情況——他越走越激動,步子也越來越大了。他邊走邊說著什麼,最後狂怒起來,於是慘劇就發生了。現在我把所知道的一切都告訴你了,其餘的都是些猜測和臆斷。好在我們有了著手下一步的好基礎,咱們得抓緊時間,下午阿勒還有場音樂會呢,聽說是諾爾曼·聶魯達的,我想去聽聽。”

在我們說話的過程中,車子不斷地在昏暗的大街小巷穿行。最後,在一條最髒、最淒涼的巷口,車夫把車停了下來,“奧德利大院就在那邊,”他指著一條黑磚牆的胡同說,“我在這等你們。”

奧德利大院是一個大雜院。我們穿過那條狹窄的胡同,便到了這個方形大院,院內是石板鋪就的地麵,四周有一些肮髒簡陋的住房。我們從穿著破爛的孩子堆裏穿過後,又鑽過了幾排曬著的褪了色的衣服,然後才來到46號門前。46號的門上釘了個寫著“蘭斯”字樣的小銅牌。我們一打聽,知道蘭斯警察正在午睡,我們便在前邊的小客廳裏等他出來。

蘭斯很快就出來了,不過,因為我們打攪了他睡覺,他有些不高興地說:“我把我知道的都給局裏報告過了。”

福爾摩斯從衣袋裏掏出一個半鎊的金幣,有所暗示地在手中玩弄著。他說:“我想請你把事情從頭到尾再說一遍。”

蘭斯兩眼盯著小金幣說:“我很樂意把我知道的一切奉告給你們。”

“我想知道事情的經過,越詳細越好。”

蘭斯在馬毛呢的沙發上坐了下來,他皺起眉頭,好像在下決心不讓他的敘述有一點遺漏。

“這事得從頭說起。”他說,“我值的是晚班,從晚上十點到第二天早上六點。晚上十一點鍾時,白哈特街有人打架,除此外,我巡邏的地區非常平靜。淩晨一點鍾,天開始下雨。這時我遇到了亥瑞·摩切,他是在荷蘭樹林區一帶巡邏的。我倆就站在享利埃塔街的拐角處聊天。到大約兩點鍾時,我想該去轉一圈了,看布瑞克斯頓路有事情發生沒有。這是條又偏又爛的路,路上一個人也沒有,隻有一輛馬車從我身邊駛過。我慢慢走著,心想,要有一壺熱酒喝喝那該多好。正想著,忽然發現那幢房子有燈光。我早知道勞瑞斯頓花園街有兩幢空房子,其中一幢的最後一個房客患傷寒病死了,房東還是不願把陰溝修修。所以我一看到那幢房子有燈光,就嚇了一大跳,心想,肯定出事了。等我走到屋門口——”

“你就停住了腳步,轉身又回到了小花園的門口。”福爾摩斯突然插話說道:“你為什麼要轉身呢?”

蘭斯跳了起來,驚訝地瞪圓了大眼盯著福爾摩斯。

“天哪,確實是這樣,先生,您是怎麼知道的——唉!當我走到屋門口的時候,我突然覺得太冷清了,我想還是找個人和我一起進去的好。人世上的東西我並不怕,天曉得怎麼回事,我突然想起了那個患傷寒病死去的房客,也許是他來檢查那條害他致死的陰溝了吧。這麼一想,嚇得我轉身就走,退回到花園的大門口,看能不能望見摩切的燈,可是什麼也沒看見。”

“街上一個人都沒有嗎?”

“一個人都沒有,先生,連狗都沒看到。我隻好鼓起勇氣走了回去,把門推開。屋裏靜悄悄的,於是我就走進了那間有燈光的房間。隻見壁爐台上點著一支紅蠟燭,燭焰搖擺不定,燭光下——”

“先打住。你看見的那些情況我都知道了。你在屋裏走了幾圈後在屍體旁邊跪了下來,接著,你又走過去推廚房的門,然後——”

蘭斯聽到這裏又突然跳了起來,一臉的驚懼和懷疑的神色。他大聲說道:“你當時躲在哪兒,看得這麼清楚?我想,這些事都是你不該知道的。”

福爾摩斯笑著拿出了他的名片,扔給桌子對麵的這位警察。“你可別把我當作凶手逮住,”他說,“我們其實是自己人,這一點葛萊森和雷斯垂德先生都會證明的——你接著講下去吧,以後你又幹了些什麼?”

蘭斯重新坐了下來,臉上仍然還有些懷疑的神色。他接著說:“我跑到大門口,吹響了警笛,摩切和另外兩個警察聞聲趕來了。

“當時街上沒別的人嗎?”

“沒有,凡是正經點的人早就回家了。”

“這話是什麼意思?”

蘭斯笑了笑說:“這輩子我見過不少醉漢,可還沒見過像那個家夥那樣爛醉如泥的。我跑出來的時候,他正靠著門口的欄杆,大聲唱著考棱班考棱班Columbine為一出喜劇中的女角。——譯者注的那段小調,他醉得連站都站不穩了,這種人真拿他沒辦法。”

“他是個什麼樣的人?”福爾摩斯問道。

福爾摩斯這一打岔讓蘭斯有些不高興,他說:“他是個很少見的醉鬼。如果當時我有空的話,我肯定會把他帶到警察局去。”

“他的臉和衣服,你注意到了嗎?”福爾摩斯又忍不住插嘴問道。

“我當時注意到了,我和摩切還攙扶過他呢。他是個高個子,紅臉,長著一圈——”

“好了,夠了。”福爾摩斯大聲說道,“後來他怎樣了?”

“我們當時太忙了,沒工夫照看他。”他說。

接著,這位警察又很不高興地說:“我敢打賭,他肯定還認識回家的路!”

“他穿什麼衣服?”

“一件棕色外套?”

“他手裏拿馬鞭了嗎?”

“馬鞭?沒有。”

“他一定把馬鞭給扔了,”福爾摩斯嘀咕著,“後來你有沒有見過或聽到過一輛馬車駛過去嗎?”

“沒有。”

“好了,這塊半鎊金幣歸你了,”福爾摩斯說著,站了起來,戴上帽子,“蘭斯,我想你一輩子都得不到提升了。你那個腦袋真是白長了。本來你可以撈個警長幹幹的。知道嗎,昨晚在你手上溜走的那個醉鬼,是這個案子的重要線索,我們正在找他。現在說什麼都白搭。好了,就這樣子。走吧,醫生。”

說完,我們一起出來找我們的那輛馬車,剩下那個警察半信半疑地呆在那兒。

在坐車回家的路上,福爾摩斯很氣憤地說:“真是個蠢貨!這麼千載難逢的升遷好機會,竟讓他白白放過了。”

“我還是弄不明白。當然那個警察說的醉鬼與你所想的凶手的情況正好符合,但他為什麼要去而複返呢?”

“戒指,先生,他回來是為了戒指。要是我們沒別的辦法的話,可以拿這個戒指作餌,引他上鉤。我一定能逮住他的,醫生,我敢跟你打個賭,二比一都行,我一定能逮住他——這一切我得感激你呢,要不是你,我才不會管這個案子呢,這個從沒遇到過的最好的研究機會也就錯過了。我們把這次行動叫‘血字研究’吧?在這平淡無奇的生活中,謀殺案就像貫穿其間的一根紅線。我們的任務就是去找到它,把它清理出來,徹底地給以暴露。我們先去吃飯吧,然後再去聽諾爾曼·聶魯達的音樂會。她的指法簡直沒得說,她把蕭邦的那段什麼小曲子真是演奏得妙極了:特拉——拉——拉——利——利拉——萊。”

看著福爾摩斯雲雀般在馬車上唱個不停,我不禁想到,人類的頭腦真是無所不能啊。

5廣告引來了不速之客

忙了一上午後,我的身體有些吃不消了,所以,福爾摩斯去聽音樂會後,我非常疲倦地躺到了沙發上,想睡它一兩個小時,可怎麼也睡不著。上午發生的事情讓我靜不下心來,滿腦袋的胡思亂想。隻要我一合眼,死者的歪扭得像猴子一樣的臉就浮現在我眼前。它長得太醜惡了,如果相貌真能說明一個人的罪惡的話,我還真會感謝那個凶手,把伊瑙克·瑞伯這麼醜惡的人給殺了。盡管這樣,我還是認為處理問題應當公平點,因為在法律上,被害人的罪行並不能把凶手的罪行抵消。

福爾摩斯推測說,死者是被毒死的,我越想越覺得這個推測很大膽。我記得福爾摩斯曾嗅過死者的嘴唇,他肯定是嗅出什麼來了,否則他不會這麼說的,何況,屍體上既沒跌打的傷痕,又沒勒死的跡象,如果不是中毒而亡,那致死的原因又是什麼呢?不過,從另一方麵來看,地板上大灘的血跡是誰的呢?屋裏沒有撕打的跡象,也沒有凶器留下。如果這些問題得不到解決,我想,不管是我還是福爾摩斯,誰都睡不安穩。從他那種鎮靜自如的樣子看來,他已經胸有成竹了,隻不過我還一時想不明白而已。

福爾摩斯很晚才回來。我想,他不可能是聽音樂會聽到這麼晚的。他回來的時候,晚飯都準備好了。

“今天的音樂真棒!”福爾摩斯說著坐了下來,“你記得達爾文的那句話嗎?他說,人類還不會說話之前,就有了創造音樂和欣賞音樂的能力了。在我們的心靈深處,還遺留著對遠古時代的一些朦朦朧朧的記憶,這也許就是人類容易被音樂感染的原因。”

我說:“這種說法太廣泛了些吧。”

福爾摩斯說:“一個人要描述大自然,那麼,他的想象就得像大自然一樣廣闊——你怎麼了?布瑞克斯頓路的案子把你弄得心神不寧了吧。”

“老實說,是這樣的。”我說,“經過阿富汗的那次戰鬥,我本該變得堅強起來。在邁旺德戰役中,我曾親眼看到戰友們血肉橫飛的情景,可我並沒害怕過。”

“我能理解你。這個案子有點神秘,容易引起想象,一想象,恐懼也就跟著來了。你看過晚報了嗎?”

“沒有。”

“晚報很詳盡地報道了這個案子,但它沒提到抬屍時有枚女人的結婚戒指掉到地板上,不過,沒提更好。”

“為什麼?”

“你看看這個,”福爾摩斯說,“我們分別後,我把這則廣告送到了各家報社,讓他們給登上。”

他把報紙遞了過來,我看了一眼他指著的地方。這是“失物招領欄”的第一則廣告。廣告是這樣寫的:

今晨在布瑞克斯頓路,白鹿酒館和荷蘭樹林之間拾到結婚戒指一枚。請失主今晚8時至9時到貝克街21號乙華生醫生處認領。

“請別介意,”福爾摩斯說,“我用你的名義打了廣告。我想,用我的名字的話,可能會被一些笨蛋偵探識破我的計謀,從而插手這個案子。”

“這沒什麼關係,”我說,“不過,有人來領的話,我可沒戒指給呀。”

“不,你有,”他說著就給了我一枚戒指,“這枚能應付過去,它幾乎和原來的一模一樣。”

“那麼,來領取戒指的人會是誰呢?”

“唔,肯定是那個穿棕色外套的男人——我們那位穿方頭靴子的紅臉朋友。即使他自己不來,他也會打發一個人來的。”

“難道他不會覺得這有些冒險嗎?”

“決不會。如果我沒看錯的話——我有很多種理由相信我沒看錯。那個人為了這枚戒指會冒任何危險的。我想,戒指是他俯身察看死者屍體時掉下的,他當時並沒發覺。直到離開那幢房子以後,他才察覺戒指不見了,於是又急忙回去。但是,這時他發現,由於他的粗心大意,忘記熄掉蠟燭,把警察引進了屋裏。他為了怕暴露自己,不得不裝成一個大醉鬼。你不妨設身處地替他想想:他很有可能會以為戒指是在他離開現場後,掉在路上了。所以,他自然會急急忙忙地搜尋晚報上的招領欄目,希望有所發現。他看到我們的廣告後一定會高興得喜出望外的,怎麼會想到這是一個圈套呢?他不會把戒指和謀殺案聯係在一起的。所以,他會來的,一小時內你準會見到他的。”

“他來了後我們怎麼辦呢?”我問道。

“嗯,到時候我來應付他。你有什麼武器嗎?”

“我有一支舊的軍用左輪手槍,還有一些子彈。”

“你把它擦幹淨,裝好子彈吧,這家夥是個亡命之徒,盡管我們可以出其不意捉住他,但還是防備一下好。”

我按他的意思,回到臥室做好了準備。當我拿著手槍出來的時候,餐桌已經收拾幹淨了,福爾摩斯正在信手撥弄他心愛的提琴。

“案情越來越明朗了——我給美國發的電報有回音了,剛才那邊的來電證明了我對這個案子的推測是正確的。”

我急忙問:“真的嗎?”

“我的提琴換上新弦後更好了,”福爾摩斯答非所問,“你把手槍放衣袋裏吧。那個家夥進來的時候,你要若無其事地跟他說話,別的由我來應付。千萬別大驚小怪,以免打草驚蛇。”

“現在八點了。”我看了一下表說。

“幾分鍾後,他就該到了。你把門稍微打開些。好了。把鑰匙插在門裏邊。好,謝謝。你看看這本珍貴的古書,我昨天在書攤上偶然買到的,書名是《論各民族的法律》,用拉丁文寫的,比利時列日出版社一六四二年出版。這本棕色封麵的小書出版的時候,查理一世指英王查理一世。1649年1月30日,他經議會組織的法庭審判後,以民族叛徒的罪名被處以死刑。——譯者注的腦袋還沒掉呢。”

“作者是誰?”

“是菲利普·德克羅伊,不知是怎樣的一個人。扉頁上寫著‘威廉·懷特藏書’,字跡褪色了。這個威廉·懷特也不知道是誰,可能是十七世紀的一位實證主義法律家吧,連他字裏都蘊含著一種法律家的風格——那個人來了,我想。”

話音剛落,門鈴就大響起來。福爾摩斯輕輕站起身,把他的椅子向房門口移近了一點。接著,我們聽到女仆走過走廊,打開門閂的聲音。

“華生醫生住這兒嗎?”一個態度粗魯但語音清楚的人問道。我們沒聽到女仆的回答,隻聽到大門關上的聲音,接著,有人上樓了,慢吞吞地,像是拖著腳走。福爾摩斯豎起耳朵聽著,顯得有些吃驚。慢慢地,腳步聲沿著過道緩慢地走了過來,接著,門被輕輕地叩響了。“請進。”我大聲說道。

出人意料的是,應聲而入的並不是一個凶神惡煞似的人物,而是一位滿臉皺紋的老太婆,她蹣跚著走了進來。她剛進門時,被強烈的燈光映花了眼。她行了禮後,站在那兒,老眼昏花地看著我們,一隻手顫個不停地在口袋裏掏著什麼東西。我看了一眼福爾摩斯,隻見他非常的失望,一副怏怏不樂的樣子。而我裝出一副若無其事的樣子。

老太婆好不容易掏出一張報紙,用手指著我們登的那個廣告說:“先生們,我是為這個來的。”說著,她深深地鞠了一躬,“廣告上說,在布瑞克斯頓路撿到一個結婚戒指。這是我女兒賽莉的,她去年這時嫁給一個英國船上的會計。他回來要發現我女兒的戒指掉了,我簡直不知道他會怎樣對待我女兒。他這人是個急性子,喝了點酒後,脾氣暴得不得了——對不起,事情是這樣的,昨晚她去看馬戲,和——”

“這是她的戒指嗎?”我問道。

“就是這枚!”老太婆叫了起來。“謝天謝地!賽利今晚可要高興死了。”

我拿起一支鉛筆問:“您住哪兒?”

“紅茲迪池區,鄧肯街13號。離這兒遠著呢。”

福爾摩斯突然說:“布瑞克斯頓路並不在紅茲迪池區和什麼馬戲團之間呀。”

老太婆轉過頭,用她的小眼睛敏銳地看了福爾摩斯一眼,說:“那位先生剛才問的是我的住址。我女兒賽莉住培克罕區,梅菲爾德公寓3號。”

“請問您貴姓?”

“我姓蘇葉,我女兒姓丹尼斯,她丈夫叫湯姆·丹尼斯。在船上,他是個又漂亮又正直的好小夥子,是出了名的會計;可一上岸,又喝酒,又亂玩女人——”

“給您戒指,蘇葉太太,”我按福爾摩斯的暗示把她的話打斷,“看來它確實是您女兒的,很高興它終於物歸原主了。”

老太婆嘰哩咕嚕地說了些千恩萬謝的話後,顫顫地包好戒指,裝進口袋,然後蹣跚著下樓。她剛出我們的房門,福爾摩斯就站了起來,衝進他的臥室,幾秒鍾後,他就穿上大衣,係好圍巾出來了。福爾摩斯匆匆地說:“我得跟蹤她。她一定是凶手的同黨,她會把我帶到凶犯那裏去的。你先別睡,等我回來。”老太婆出大門後剛把大門砰地關上,福爾摩斯就下了樓。我隔窗向外望去,隻見那個老太婆有氣無力地在前邊走著,福爾摩斯尾隨在她後邊的不遠處。這時,我想,如果真如福爾摩斯所料的話,他現在就要深入虎穴了。即使他不讓我等他,在不知道他冒險的結果前,我也會睡不著覺的。福爾摩斯是快到九點鍾時出門的。我不知道他要去多長時間,隻好呆在房裏抽煙,看一本昂利·穆爾傑的《波亥米傳》《波亥米傳》是十九世紀法國劇作家昂利·穆爾傑的劇本——譯者注。十點鍾時,我聽見女仆回房睡覺了。十一點鍾,房東太太也拖著沉重的腳步回房睡覺了。快到十二點鍾了,我才聽到福爾摩斯開下麵大門上的彈簧鎖的聲音。他走進屋來,表麵上既不高興也不懊惱。過了一會兒他忽然高興地放聲大笑起來。

“說什麼我也不能讓警察局的人知道這件事。”福爾摩斯說著就在椅子上坐了下來,“我以前老嘲笑他們,要是這回讓他們知道了這件事肯定會譏笑我的,不過,我也不在乎,我遲早會把麵子挽回來的。”

“到底怎麼了?”我問。

“這事跟你說倒沒什麼。那家夥沒走多遠,就裝作腳痛的樣子一拐一拐地走路。突然,她攔了一輛路過的馬車。我靠近了她一些,想聽聽她去哪兒。其實,我用不著這麼急躁,因為她說話的聲音很大,隔著馬路都能聽清楚。她大聲說:‘去紅茲迪池區,鄧肯街13號’,當時,我竟信了她的鬼話。我見她上車,就趕緊跳上了馬車的後部——這是每個偵探都必須掌握的功夫——我們就這樣向前行進。馬車一路不停地駛著,快到13號時,我先跳下馬車,裝作在街上閑逛。我看見馬車停了,車夫也跳下來把車門打開了,可老太婆並沒有下來。我走到馬車麵前,車夫一邊在黑黑的車廂中摸索著,一邊用最難聽的話罵罵咧咧。老太婆早就不見了,要她付車費已是不可能的了。我們到13號去問了一下,那裏住著一個叫凱斯維克的老實的裱糊匠。他從沒聽過叫蘇葉或丹尼斯的什麼人在那裏住過。”

我很吃驚地說道:“你的意思是那個步履蹣跚的老太婆居然在你和車夫的眼皮底下跳下去,而你們全然不知?

福爾摩斯自嘲地說:“什麼老太婆,我們才是老太婆呢,被人家騙得團團轉。我想那人肯定是個很精明的小夥子,而且演技肯定錯不了,可以說是一個非常出色的演員。顯然,他肯定知道有人跟著他,因此來了這麼一招金蟬脫殼。看來我們要抓的那個人絕非等閑之輩,他有很多肯為他冒險的朋友。好了,醫生,你好像累得快不行了,聽我的話,你睡去吧。”

我的確累極了,所以我就聽他的話回房了。留下福爾摩斯一個人坐在微微燃燒著的壁爐邊。他那憂鬱的琴聲在深夜裏低低的拉響,我知道,他仍在思考著這個案子。

6葛萊森大顯身手

第二天,每家報紙都大篇幅地刊登了所謂“布瑞克斯頓奇案”的新聞。此外,有的還特別寫了社論。其中一些消息連我都不知道。至今我還保存著不少有關這個案子的剪報。現在我從中摘錄一些附在下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