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搞對外宣傳,就得首先摸準心口中的對象,不應隻限於對中國友好者。我甚至認為,主要對象應是對我們毫無所知的,甚至是不友好的。應當通過閱讀我們的出版物,把他們爭取過來。
從外文出版社,我一步又邁入了當時唯一出文藝書的人民文學出版社。那時是隻此一家,並無分號。今天很難想象偌大個中國,隻有那麼一家印古今中外文藝書的出版社。然而那是大一統的五十年代,那時,出版社外國文學方麵的出書計劃,基本上是以蘇聯外文出版局的書目為依據,創作選題則控製在隸屬中宣部的作家協會創委會手裏,可不像現在,一部書稿東家不要可以給西家。那年頭,像挨過罵的沈從文、朱光潛和我的書,連文學史都不提一個字,出書就更沒門兒了。就是許多循規蹈矩沒惹過事的作家,如果僅僅屬於控製使用而不在團結之列,也休想擠入名單。一九五六年,隨著“雙百方針”的提出,確實鬆動過一陣。通俗出版社還印過我的一本描寫大連集體農莊的小冊子《鳳凰坡上》,事後也不曉得向我約稿的那位受沒受處分。
當王任叔主持人民文學出版社的時候,他曾搞過一個十年也出不完的“五年規劃”。六十年代初,我可能就是在那一計劃下,譯起菲爾丁的《湯姆·瓊斯)的。“文革”後期從幹校回到北京後,我以及我們那夥“牛鬼蛇神”於七十年代中葉被編入北京出版口的翻譯組。當時,我們的服務對象是中南海和外交部,集體翻譯一些國際人物(如麥克米倫和肯尼迪)的自傳和回憶錄以及主席想看的什麼書——如一次三天之內,我們突擊譯出一本《拿破侖論》。
一九七九年,隨著國家的複興,一些五十年代文學史上打入另冊的作家的書又問世了。那時,我正在人民文學出版社,近水樓台,那裏最早出了我的《散文特寫選》和《短篇小說選》。接著四川人民出版社又要我編起文集。蕭軍說自己是“出土文物”,我不知道夠不夠“文物”的格,反正凍僵了三十年,又緩過氣兒來了。我那些用舊報紙包起束之高閣的舊作,忽然又從“毒草”變為香花了。
然而我並沒大意。五十年代的魑魅始終在我眼前徘徊。我並沒讓我的舊作原封不動地與讀者見麵。花城出版社要重印《夢之穀》時,我首先就把原書裏夾雜的一些外文全抹掉。三十年代我力求把語言的感情內涵加深,追求形象化,並強調獨創,因而句子往往挺長,有些洋化。讀了《新民主主義論》裏對語言大眾化、民族化、科學化的指示,我就對舊作大砍大伐,盡量符合那“三化”,隻希望在下一場運動中,辮子可以少一些,甚至沒有。到後來,我才從一位研究者那裏知道,包括當時的文壇泰鬥郭沫若在內,來自白區的作家解放後出版舊作時,很少人沒動手砍伐的。不同的隻不過是有人為了證明自己一貫革命,有的則是怕以後再挨批。這種改動肯定為日後文學史的研究者帶來不少困難。
我那些重印的書,也流傳到了海外。以香港為例,那裏的趙令揚及黎活仁兩位教授就曾寫文通過對比對我發過難,怪我不該這麼糟踐自己的東西。成都有位青年研究學者龔明德也曾來信責備過我。他多年來似乎都在研究一九四九年前後的版本問題。這是個極有意義的課題。真正的唯物主義者本應保存原來麵貌,這麼改實在是掩耳盜鈴,自欺欺人。倒是應追問一下:為什麼會有這種現象!
幸好那以後出版社都印我新寫的書了,再無須提心吊膽,改頭換麵。不過一九九二年台灣商務印書館出我的六卷集時,又根據那裏的政治規格改了幾百處。例如,所有“新中國成立後”或“解放後”一律改為“一九四九年後”。凡是“地下黨”字樣一概刪掉。凡批判國民黨處(例如“黨部靠山”或對“青天白日”不敬處),都刪得一幹二淨,甚至“解放區”也不得用。那六卷書可以說幾乎已麵目全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