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就殺生而論。未受戒者,犯之本應有罪;若已受不殺戒者犯之,則罪更加重一倍。可怕不可怕呢?!你們試想一想,如果不能受持,勉強敷衍,實是自尋煩惱。據我思之,五戒中最容易持的是不邪淫、不飲酒,諸位可先受這兩條最為穩當。至於殺與妄語,有大小之分,大者雖不易犯,小者實為難持。又五戒中最為難持的莫如盜戒,非於盜戒戒相研究十分明了之後,萬不可率爾而受。所以我盼望諸位,對於盜戒一條,緩緩再說。至要!至要!但以現在傳戒情形看起來,在這許多人眾集合場中,實際上是不能如上一一別受。我想現在受五戒時,不妨合眾總受五戒,俟受戒後,再自己斟酌取舍,亦未為不可。於自己所不能奉持的數條,可以在行禮師前或俗人前舍去。這樣辦法實在十分妥當,在授者減麻煩,諸位亦可免除煩惱。

另外還有一句要緊的話。倘有人懷疑於此大眾混雜擾亂之時,心中不能專一注想,或恐猶未得戒者,不妨請性願老法師或其他善知識,再為重授一次。他們當即慈悲允許。諸位:你們萬不可輕視三皈五戒!

我有句老實話對諸位說:菩薩戒不是容易得的,沙彌戒及比丘戒是不能得的。無論出家或在家人所希望者,唯有三皈五戒。我們倘能得三皈五戒,那就是很好的了。因受持五戒,來生定可為人。既能持五戒,再說念阿彌陀佛名號求生西方,臨終時,定能往生西方極樂世界,豈不甚好。

就我自己而論,對於菩薩戒是有名無實。沙彌戒及比丘戒決定未得。即以五戒而言,亦不敢說完全,止可謂為出家多分優婆塞而已——這是實話。所以我盼望諸位要注意三皈五戒。

當受五戒應知:於前說三皈正得戒體最宜注意;後說五戒戒相為附屬之文,不是在此時得戒。又須請師先為說明五戒之廣狹:例如飲酒一戒,不唯不飲泉州酒店之酒,凡盡法界虛空界之戒緣境酒,皆不可飲。殺、盜、淫、妄,亦複如是。所以受戒功德普遍法界,實非人力所能思議。

寶華山見月律師所編《三皈五戒正範》,所有開示,多用駢體文。聞者萬不能了解,等於虛文而已,最好請師譯成白話。此外我更附帶言之。近有為人授五戒者,於不飲酒後,加不吸煙一句。但這不吸煙可不必加入,應另外勸告,不應加入五戒文中。

以上說五戒畢,以下講八戒。

八戒:具雲“八關齋戒”。“關”者——禁閉非逸,關閉所有一切非善事。“齋”——是清的意思,絕諸一切雜想事。八關齋戒本有九條,因其中第七條包含兩條,故合計為八條。前五與五戒同,後三條是另加的。後加三者即:

第六,華香瓔珞香油塗身。這是印度美麗裝飾之風俗,我國隻有花香並無瓔珞等。但所謂香,如我國香粉、香水、香牙粉、香牙膏及香皂等,皆不可用。

第七,高勝床上坐,作倡伎樂故往觀聽。這就是兩條合為一條的。現略為分析:“高”——是依佛製度坐臥之床腳,最高不能超過一尺六寸:“勝”——是指金銀牙角等之裝飾,此皆不可。但在他處不得已的時候,暫坐可開。佛製是專為自製的,須結正罪;如別人已作成功的,不是自製的,罪稍輕。作倡伎樂故往觀聽——音樂、影戲等皆屬此條。所謂故往觀聽之“故”字,要注意,於無意中偶然聽到或看見的不犯。以上“高勝床上坐,作倡伎樂故往觀聽”共合為一條,受“八關齋戒”的人皆不可為。

第八,非時食。佛製受八關齋戒後,自黎明至正午可食,非時食——即平常所說的“過午不食。”正午後,不單是飯等不可食,如牛奶水果等均不可用。如病重者,於不得已中,可在大家看不到的地方開食粥等。

受“八關齋戒”,普通於六齋日受。六齋日者,即初八、十四、十五、廿三,及月底最後二日。倘能發心日日受,那是最好不過了。受時要在每天晨起時,期限以一日一夜——天亮時至夜,夜至明早。受“八關齋戒”後,過午不食一條,應從今天正午後至明日黎明時,皆不可食。

又八戒與菩薩戒比較別的戒有區別,因為八戒與菩薩戒是頓立之戒(但上說的菩薩戒,是局就《梵網》《瓔珞》等而說的;若依瑜伽戒本,則屬於漸次之戒)。這是什麼緣故呢?未受五戒、沙彌戒、比丘戒,皆可即受菩薩戒或八戒,故曰頓立。若漸次之戒,必依次第。如先五戒,次沙彌戒,次比丘戒,層層上去的。

以上所說“八關齋戒”,外江居士受的非常之多。我想閩南一帶將來亦應當提倡提倡。若嫌每月六日太多,可減至一日或兩日,亦無不可。因僅受一日,即有極大功德,何況六日全受呢!

沙彌戒:沙彌戒諸位已知道了吧?此乃正戒共十條。其中九條同八戒,另加手不捉錢寶一條,合而為十。但手不捉錢寶一條,平常人不明白,聽了皆怕。不知此不捉錢寶是易持之戒。律中有方便辦法叫做“說淨”,經過說淨的儀式後,亦可照常自己捉持。最為繁難者,是正戒十條外,於比丘戒亦應學習,犯者結罪。我初出家時不曉得,後來學律才知道。這樣看起來持沙彌尼戒亦是不容易的一回事。

沙彌尼戒:即女眾法戒,與沙彌同。

式叉摩那戒:梵語“式叉摩那”,此雲“學法女”。外江各叢林皆謂在家貞女為“式叉摩那”,這是錯誤的。閩南這邊那年開元寺傳戒時,對於貞女不稱“式叉摩那”,隻用貞女之名——這是很通。平常人多不解何者為式叉摩那,我現在略為解釋一下。

那一種人可以受式叉摩那戒呢?

要已受沙彌尼戒的人,於十八歲時受式叉摩那法,學習二年,然後再受比丘尼戒。因為佛製二十歲乃可受戒。於十八歲時,再學二年,正當二十歲。於二年學習時,僧作羯磨與學戒法。二年學畢,乃可受比丘尼戒。但式叉摩那要學三法:

一學根本法——即四重戒。

二學六法——染心相觸;盜減五錢;斷畜命;小妄語;非時食;飲酒。

三學行法——大尼諸戒及威儀。

此僅是受學戒法,非另外得戒,故與他戒不同。以下講比丘戒。

比丘戒——因時間很短,現在不能詳細說明。唯有幾句要緊話先略說之。

我們生此末法時代,沙彌戒與比丘戒皆是不可得的,原因甚多甚多,今且舉出一種來說。就是沒有能授沙彌戒比丘戒的人,若受沙彌戒,須二比丘授。比丘戒至少要五比丘授。倘若找不到比丘的話,不單比丘戒受不成,沙彌戒亦受不成。

我有一句很傷心的話要對諸位講:從南宋迄今六七百年來,或可謂僧種斷絕了!

以平常人眼光看起來,以為中國僧眾很多,大有達至幾百萬之概。據實而論,這幾百萬中要找出一個真比丘,怕也是不容易的事,如此怎樣能受沙彌比丘戒呢?

既沒有能授戒的人,如何會得戒呢?

我想諸位聽到這話,心中一定十分掃興。或以為既不得戒,我們白吃辛苦,不如早些回去好,何必在此辛辛苦苦,做這種極無意味的事情呢?但如此懷疑是大不對的。

我勸諸位應好好地鎮靜地在此受沙彌戒比丘戒才是,雖不得戒,亦能種植善根,兼學種種威儀,豈不是好?又若想將來學律,必先掛名受沙彌比丘戒;否則以白衣學律必受他人譏評。所以你們在這兒發心受沙彌比丘戒,是很好的!

這次本寺諸位長老,喚我來講“律學大意”,我感到有種種困難之點。這是什麼緣故?比方我在這兒,不依據佛所說的道理講,一味地隨順他人,顧惜情麵敷衍了事,豈不是我害了你們嗎?若依實在的話與你們講,又恐怕因此引起你們的懷疑,所以我覺著十分困難。因此不得已,對於諸位分作兩種說法:

(一)老實不客氣地必須要說明受戒真相。恐怕諸位出戒堂後,妄自稱為沙彌或比丘,致招重罪,那是不得了的事情。我有種比方:譬如泉州這地方有司令官等,不識相的老百姓亦自稱“我是司令官”,如司令官等聽到,定遭不良結果,說不定有槍斃之危險。未得沙彌比丘戒者,妄自稱為沙彌或比丘,必定遭惡報,亦就是這個道理。我為著良心的驅使,所以要對諸位說老實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