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馬尚龍
有的人說初戀的人不懂愛情,因此,便有了一部叫《初戀時我們不懂愛情》的電影。但是,這種糟糕的電影根本無法回答如下的問題:誰懂愛情?實際上,當一個人能夠像X射線透視般地全部了解愛情的細枝末節時,他肯定已經像耄耋老人坐在壁爐前回首童年趣事。也就是說,隻有走完了愛情曆程的人才會深知愛情,沒有走完愛情曆程的人或多或少的都是愛盲。於是,我們似乎可以這樣判斷:愛情的生命力就在於不懂愛情,就在於朦朧,就在於似是而非,就在於揣摩,就在於嫉妒,就在於心跳和羞怯。當一個人讀完愛情這本書的時候,也就是他(她)向愛情告別的時候。
兩個人之間的愛戀程度並不會絕對的對等,並不會都以百分之一百的愛情去燃燒對方,甚至並不是雙方都是火。如果說其中一個是火,那麼,另一個則是冰或岩石。冰,既可以被火融化,也可以淹沒火苗,而岩石卻是在點燃了火以後不再理會火的存在。那也就是為什麼在愛情的天地裏,總是迫和被迫的兩個角色。兩個追逐者不會是愛情,兩個被追逐者也不會是愛情。當追逐者終於追上了被追逐者,愛情終於演變為婚姻時,一個極其有趣的現象發生了:愛情中的追逐和被追逐常常逆轉成婚姻中的被主宰和主宰。
我們常常聽到社會輿論對青年男女在選擇婚姻夥伴過於苛求時的批評。但是這種輿論是否忽略了如下的生活事實:當我們去小店買件雜貨時,我們可以完全地忽視它的質量;當我們去買一件幾百元錢的衣服時,我們的目光開始挑剔,而且決不會在第一家商店第一櫃台就成交,雖然我們有可能兜了一圈仍然回到老路上;當我們花幾千元錢去買一件家電時,我們不僅挑剔,而且還會約請朋友作個參謀或者稱為消費指南,從外觀到質量到價錢等等。那麼,當我們選擇婚姻夥伴時,當然有權力作更多更全麵的選擇,挑剔也自然在情理之中。隻是應該有個心理定位。當你懷裏隻揣著“一千元”錢時,切莫去想29英寸的“大彩電”。愛情的幻想不可不存在,婚姻的真實不可不正視。
當一個人在經曆數次不成功的戀愛而後結婚時,他(她)很可能把成為自己配偶的對象看成是一個完美的人,他(她)甚至很清晰地了解對方的諸多缺點,比如相貌的平庸,職業的低賤,性格的偏激……這些缺點對於初戀者來說是那麼的不容接受,但有這些缺點的人並不因此而失去婚姻。因為這個世界太多的是我們這些不是十全十美、不是白馬王子、不是白雪公主,甚至什麼都不是,隻是平平常常有血有肉有情感的普通的人。
意外情緣
——史永濤
大二初夏,室友決定追我的一位女同鄉,在圖書館泡了兩天,幾易其稿,一篇情書出“籠”了,而後麵隻署著“深愛你的×××”,卻無名字,並約星期六下午六點半×路汽車站見。當然這“絕密”級“情報”我也是後來才知道的。我因天時地利人和的優勢而榮任“信使”之職,奔走的結果是得到兩瓶啤酒的“好處費”。
我的女同鄉是一位有著極高回頭率的校花級靚女。風聞一年來有三位數的“采花者”遭“刺”。曾蠢蠢欲動的我慮及仁兄們無一得逞,又礙於學校學生會主席的“顏麵”而未“妄動”,隻好“賊”心不死作壁上觀。
又一位“采花郎”,我靜等著看熱鬧。
自情書送達後,室友待我特別好,幹什麼都拉上我,並自覺包了飯後洗碗的差役。
星期六下午沒課,我洗完澡,換了衣服便等著吃飯,五點半室友便拉著我去了飯堂。扔下碗,棋友前來討戰,我正待廝殺,室友卻硬拉著去散步,出門時他沒忘了擦皮鞋、照鏡子。出了校門,走到車站,室友停下來不走了。我正納悶他要搞什麼名堂,卻見我的女同鄉朝這邊走來。我明白過來,心裏嫉妒室友豔福匪淺,這次有“戲”,又恨他拉著我充當“電燈泡”,打算回去“宰”他一頓出氣。我欲走開,卻見室友跳上一輛停站的車獨自跑了,而我的女同鄉卻徑直來到我麵前。我趕緊打招呼:“吃過飯啦?出來散步?”
她低著頭,紅著臉,輕輕地“嗯”了一聲。
過來過去的同學不少,熟識的還打著招呼,許多人走過去很遠還回過頭朝這邊張望,我於是提議:“你沒事吧?一起走走怎麼樣?”
我們向前走去。
室友在追她,我是知道的,所以,我保持著相當的距離。
她一直不開口,我隻好沒話找話,問她覺得我的室友怎麼樣,她瞪了我一眼沒回答。
“看了那封信?”我又問。
她點了點頭,臉很紅。
“那你答應啦?”我醋意十足地又問了聲,帶著名花有主的煩悶和懊喪。
她的臉更紅了,卻沒有表示。
我沒有再問。兩個人默默地走了很久,不知過了多長時間。她終於開口了:“我走累了,找個地方坐一會兒,行嗎?”
這有什麼不行的。我領她走進一家茶座,要了兩瓶飲料。
她低著頭,偶爾抬頭一下又急忙低下去。她嬌羞、緊張、不好意思的模樣令我渾身不自在,腳在桌子下邊沒處放,便隻好往後縮,終於沒法縮了,腿卻不爭氣地抖起來。臉上盡是汗,襯衫濕透了貼在背上。
兩個人就這樣幹坐著,誰也沒說話。
老板看出我們是一對窮學生,便走過來要求清賬。
逃出茶座,我推說學生會還有點事,便一起朝學校走去。
到了校園,該分手了,她塞給我一遝飯票說了聲“我答應你”便跑了。
我愣住了,她答應我什麼?有沒有搞錯?
過了一會兒,經夜風一吹,我似乎有點明白,也醒過神來,手上是一遝潮乎乎的飯票。
她一定是搞錯了!回到宿舍,躲在床上,我這樣想。
後來我才知道:原來我的室友怕被“刺”下不了台成為笑料,約了人家卻臨陣脫逃;而我的女同鄉本來對我就有好感,她誤以為我送去的大手筆情書實際是我的“傑作”,於是,我便糊裏糊塗地有了平生第一次約會。
後來,我的女同鄉便成了我的戀人。後來的後來,她成了我的妻子。可到現在,已成家有子的大學室友來信總忘不了向我討要兩瓶啤酒。
你說,我還不還他呢?
別碰碎“夜明珠”
——伊人
夏君愁眉苦臉,踽踽獨行,他遇見智者,便傾訴起苦惱來。他說,那天,他無意間發現妻子藏著幾封信,從信上麵的日期看出,是在她學生時代收到的。那些信情意纏綿,毫無疑問就是情書,信裏還夾著一張小夥子的相片,看來他就是寫情書的人了。
夏君敘述完之後,歎了口氣,說:
“我和她結婚有五年了,我如此真誠地深愛著她,而她卻還把別人的情書保藏著。我真不知道,她心裏想的是什麼?先生,假如換了你,你會怎樣呢?”
“我——我會怎樣呢?……”智者沉吟片刻,對夏君說了下麵一番話——
假如我發現妻子藏著這個隱私,或許,我的第一個反應是:詫異、氣惱,夾帶著幾分酸溜溜的嫉妒。這很正常。因為愛她,就自然會有如此反應。
但是,我不至於衝動到把信和相片撕得粉碎,或者怒氣衝衝地攥著作為“罪證”的情書,去責問妻子:“你看看!這是什麼?”……不,我不會這樣。
我會讓那情書仍然留在原處。然後,走出門去,找個僻靜處,比如人跡罕至的河邊(當然我不會跳下去),我要冷靜下來,我要自己說服自己。
前思後想,我感到自己還沒有理由懷疑妻子對我的愛。可是……可是,她為什麼又要保存別人的情書和“昨天的愛呢”?左思右想,我反問自己:她為什麼不能保存那一切呢?我難道有禁止她保留隱私的“天賦權利”嗎?
我總是說,通達和寬容是好的。我也總認為,人的隱私權,應該得到尊重。那麼,自己最親愛的人的隱私權,為什麼不能同樣予以尊重呢?
她珍藏著的那一切,也許記錄著她純潔的初戀,儲存著往昔時光的美好回憶,那就是她心中的“夜明珠”吧?
命運使她和我生活在同一個屋簷下。我想,她是把心的九分給了我,而留下一分珍藏她的“夜明珠”;我能狹隘到連那一分也要擠對、霸占嗎?
何況,我能全然否認自己沒有秘不示人的隱私?也曾有昨天的夢,也有屬於我的“夜明珠”。世上的人們或多或少總會有自己的隱私吧。當然,不是所有的隱私都和情愛有關,它也可以是別的什麼。而蘊涵美好回憶的隱私,那就是一顆“夜明珠”。雖然有的人願意捧出來給人看,而更多的人還是寧願將它珍藏在心底,讓“夜明珠”在幽深中發出美麗的光。倘若一個人全無值得回憶的美好東西,他的內心想必會暗淡失色。
智者對夏君講了這番話,最後說:
“噓,小心,別碰碎‘夜明珠’!”
愛與咳嗽不能忍耐
——麥琪
肺病是一種浪漫風致的病。茶花女病臥在床上,蒼白虛弱美麗,不時咳嗽著,一位不肯留下姓名的金發青年每天來送花……可我一直相信這隻是小說裏的事。
從小到大,人來人往我看得最多的是各式各樣醫生的臉——或嚴肅古板,或倦怠敷衍,或平和寬厚、慈悲為懷。我的熟人是怪頭怪腦的中草藥們:川貝、法夏、雲苓、薄荷、厚樸。既是被這種麻煩的病糾纏上了,也隻是認命,像個水晶心肝玻璃人兒般地易碎,需小心輕放,一絲不苟地遵守繁複的禁忌,依賴離奇的偏方來養生。遠離辣椒與胡椒,忌食生冷魚腥,少碰蔥薑韭;冬天把臍橙放在白炭火中烤,秋天把梨切成小片加冰糖川貝一起蒸。每個晚上,一燈如豆,小火爐上燉著中藥罐,那種中國的沉鬱的香彌漫整個小屋,我就坐在蒲團上看看書,或是寫幾幅字,畫幾張畫兒,撫弄幾回古箏——芳情隻自遣,雅趣向誰言?我沒有朋友更沒有愛人。
也幸而沒有愛人。在愛人麵前咳嗽是件難堪的事,自己吃力難受不算,還要想著打擾了他的清靜,讓他為我擔心心痛,而且咳嗽的姿態又是那麼難看!愛是美,純淨,風光旖旎,容不得汙損。
因為肺氣弱而導致清心寡欲,這是命運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