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看看嗎?”
“怎麼不可以呢?”
福爾摩斯快速地抓住那紙條,把燈移到跟前,在桌子上鋪開那紙條,專心致誌地看著。我離開椅子,從他的身後盯著那張紙。信封的紙很粗糙,蓋有格萊夫森特地方的郵戳,發信日期就是當天,或者說是前一天,因為現在已過了午夜。
“字跡潦草,”福爾摩斯喃喃自語後提高了聲音,“這不會是您先生的筆跡,您先生的字會這麼潦草嗎?”
“可是,信卻是他寫的。”
“我這樣想,不管寫信的人是誰,他都得先搞清地址。”
“您怎麼能這樣認為?”
“您想,這人名是用黑墨水寫的,寫出後自行陰幹。別的字寫後用吸墨紙吸過的,所以看上去呈灰黑色。如果一氣嗬成,再用吸墨水吸幹,那麼,它的顏色就不會是深黑色的了。這個人是先寫人名,過了一會兒,才寫地址。這就隻能說明他不熟悉收信人的地址,這自然是小事,但往往小事卻值得重視。現在,讓咱們來看看他的信。不錯!隨信還附件東西呢!”
“是,那東西是他的圖章戒指。”
“您能認定這是您丈夫的筆跡麼?”
“這是他的一種筆跡。”
“一種?”
“這是他在急匆匆時使用的一種筆跡,和他平時寫的不一樣,可是我完全認得出來。”
親愛的:
不要害怕。一切都會好起來的。已經鑄成了一個大錯誤,就需要花費一段時間來加以糾正。
請耐心地等待。
納維爾
“這信是用鉛筆寫在一張八開本書的扉頁上的,紙上沒有水紋。嗯!他是一個大拇指很髒的人。從格萊夫森特把信寄出來的。哈,信封口是用膠水粘的,如果我沒有弄錯的話,這人在封信口時,一直在嚼著煙草。太太,你敢肯定這筆跡是您丈夫的嗎?”
“我敢肯定,這一定是納維爾的字。”
“信物還是今天從格萊夫森特寄出的。哦,太太,烏雲已散去了,但我還不敢下結論說危險已過去了。”
“可是他一定活在世上,福爾摩斯先生。”
“除非這筆跡是一種巧妙的偽造,來引誘我們轉移視線。那枚戒指,到底說明了什麼呢,它可以是從您丈夫手上取下來的嘛!”
“不,不,這一定是他親筆寫的啊!”
“不錯。不過還有一種可能,它也許是在禮拜一寫的,到今天才發出來。”
“這有可能。”
“若是這樣的話,這段時間,可能會發生一些事情。”
“哎,您別總是給我潑冷水,福爾摩斯先生。我知道他準沒事。我們兩口子之間,有一種敏銳的同感力。假如他遇到不幸,我一定會感覺出。就在我最後見到他的那一天,他在臥室裏不小心將手割破了,我當時在餐廳裏,心裏就知道準是出了什麼事,於是我就立即跑上樓。您想,這麼一件小事都能引起我的反應,對於他的生命大事,我不會連一點兒感應都沒有吧?”
“我經曆的事情多了,據我所知,一位婦女的感應似乎有時比一位分析推理家的論斷更準確。從這封信來看,你確實得到一個有力的證據來證實您的看法。不過,如果您丈夫還在世,並且還可以自由寫信,那為什麼不回家,何必在外邊呢?”
“我想不出這是為什麼。”
“禮拜一那天,他在離家之前對你說了什麼嗎?”
“沒有。”
“您在天鵝閘巷瞧見他時,是不是挺驚奇?”
“可吃驚了。”
“那窗戶是敞開的嗎?”
“是的。”
“他是在呼喚您嗎?”
“是這樣。”
“據我了解,他僅是發出不清楚的呼叫聲。”
“我不這樣認為,他揮動了雙手。”
“但是,那也可能是一聲吃驚的叫喊。他是由於驚奇地看到您而發生的,以至於他舉起了雙手,你不覺得是這樣嗎?”
“也有可能。”
“您覺得他是被別人從窗口硬拽回去的嗎?”
“他一眨眼就不見了,真是太快。”
“他可能是一下子就跳了回去,您沒有看見房間還有別人嗎?”
“沒有,但是那個可怕的人承認他曾在那裏,還有那印度阿三。”
“正是這樣。當時您所見到的,您丈夫穿的是平時那件衣服嗎?”
“是的,不過沒有了硬領和領帶,我清清楚楚地看到他光著脖子。”
“你察覺他抽過鴉片嗎?”
“從來沒有。”
“聖克萊爾太太,謝謝您。這些正是我要弄清楚的。讓我們先來吃點東西,然後去就寢,明天我們還要忙碌一天呢。”
聖克萊爾太太為我們準備的房間很舒適,裏麵放著兩張床鋪供我們使用。我很快就鑽進被窩,準備睡覺。因為這一夜的奔波之後太疲倦了。可是歇洛克·福爾摩斯卻精力十足,他是這樣一個人,當有一個問題解決不了,困擾他心頭時,他就會廢寢忘食一連幾天,甚至反複思考一星期。他在頭腦裏重新梳理自己已經掌握的各種信息,並從不同的角度探索,直到水落石出,才肯罷休。我對我的朋友這種務實的性格已十分熟悉了。我想,今晚他又要熬一個通宵了。他把上衣和背心脫下來,換上一件寬大的藍色睡衣,接著他找遍屋子裏的每一個角落,將那些床上的枕頭和沙發上的靠墊全都收攏起來。然後,他用這些東西做了一個簡單的東方式的沙發。他在沙發上盤著腿,在麵前放著一盎司強味的板煙絲和一盒火柴。在幽暗的燈光下,隻見他端坐著,兩眼茫然地凝視著天花板的一角,藍色的煙霧從他的嘴邊盤旋繚繞,冉冉上升。他沉靜無聲,紋絲不動。燈火閃耀著,正照著他那山鷹般的堅定麵容。我早已進入了夢鄉,我的朋友卻一直那樣坐著,陶醉在他的世界裏。有時,我大叫一聲從噩夢中驚醒,他還是保持原來的姿態,靜靜地坐著。最後,我睜開眼睛,夏日的煦陽正照進房內。那煙鬥依然在他的嘴裏叼著,輕煙仍然繚繞盤旋,冉冉上升。濃重的煙霧彌漫滿屋,前夜所看到的一堆煙絲,已找不到了。
“華生,你睡醒了嗎?”他問道。
“醒了。”
“你願意早上出去趕車玩玩嗎?”
“怎麼不願意?”
“那好,快些準備。現在還沒起床。不過,我知道小馬僮睡覺的地方,我去把他叫醒。”他的神色同昨晚那個緊鎖著眉頭思考的樣子大不相同,他邊說邊開心地笑著,兩眼炯炯有神。
我穿衣時看了一下表,剛好四點二十五分。我穿好衣服時,福爾摩斯走進來告訴我,馬車已經準備好了。
“我要驗證一下我的小小的推論,”他說著穿上他的靴子,“華生,我認為你現在正站在一個全歐洲最大的笨蛋麵前!應當找個人把我踹到查裏兗洛斯去!不過,我已找到了開啟這個案子的鎖的鑰匙了。”
“在哪裏?”我笑著問道。
“在洗手間,”他回答說,“哦,我不是在開玩笑。”他看見我有點不相信的樣子,繼續說,“我剛去過那裏,已經把鑰匙拿出來了,放進克拉特斯通製造的軟提包裏。走吧,朋友,讓我們試一下能否打開那把鎖。”
我們一塊下了樓梯,怕驚醒了別人,就小心翼翼地放輕腳步。一出房門,渾身便灑滿明媚的晨曦。他衣服還未穿好,馬僮已把馬套好了,站在馬頭的一邊靜靜地等著他。我們兩人一躍上車,就順著倫敦大道飛奔而去。路上有幾輛農村大車在走動,它們是運載蔬菜進城的。道路兩側一排排的別墅仍然寂靜無聲,死氣沉沉,猶如夢中的城市。
“這樁案子看上去顯得複雜,”福爾摩斯說著,朝馬抽了一鞭,催促它向前疾馳,“我承認我曾經傻得像鼴鼠。不過,即使聰明得晚了些,但總比在迷圈裏亂轉好得多。”
當我們驅車經過薩裏一帶的街道時,這座城裏起床最早的人正睡眼惺忪地望著窗外的晨光。馬車駛過滑鐵盧大橋,急速地穿過威靈頓大街,然後向右急轉彎,來到布街。門旁站著的兩個巡捕都認識福爾摩斯。他們一個把馬牽了過去,另一個便引我們進去。
“誰值班?”福爾摩斯問道。
“布萊斯特·裏特警官,先生。”
“啊,布萊斯特·裏特,你好!”福爾摩斯和一個警察打著招呼,“我們想和你單獨談點事。”一位身材高大魁偉的警官從石板鋪的通道上走下來,他的頭上戴著一頂鴨舌便帽,身上穿著一件夾克衫,那衣服上帶有盤花的紐扣。
“不錯,福爾摩斯先生。上我的房間來坐一坐,談談情況。”
我們走進一間小小的類似辦公室的房間,桌上放著一本厚厚的分類登記簿,對麵牆上安裝著一部電話。警官在桌邊坐下了。
“我能幫你什麼嗎,福爾摩斯先生?”他問。
“我是為休·卜恩案子來的,就是那個乞丐。這個人被指控與李鎮納維爾·聖克萊爾先生的失蹤案有關。”
“是的,他是被押到這裏來候審的。”
“這我已知道了。他現在在這裏嗎?”
“在單人牢房裏。”
“他守規矩嗎?”
“哦,一點兒也不搗亂。不過這壞蛋太髒了。”
“髒得很?”
“對,我們做到的隻能讓他洗洗手。他的臉黑得像個補鍋匠一樣。哼,等他的案件審判了以後,他得按照監獄的規定洗個澡。我想,您看見了他,您會同意我所說的他需要洗澡的看法。”
“我很想見見他。”
“想見見他嗎?那很容易。我領您去,不過這提包得放在這裏。”
“不,我想,還是放在我身邊吧。”
“好吧!請跟我來吧!”他領著我們走下一條甬道,打開一道上閂的門,從一條盤旋式的樓梯走下去,我們來到一處刷著白色的走廊,兩側各有一排牢房。
“他的牢房就在右手第三個門。”警官說著往裏看了看。“他正睡覺呢,”他說,“你可以看得很清楚。”
我們倆從隔柵往裏瞧,那囚犯臉朝著我們,呼吸緩慢而又深沉,睡得正香。他的身材適中,穿著一件粗料子衣服,他破爛的上衣裂縫處露出了件染了色的襯衫,這身打扮和他的行當很相稱。他真的像警官所說的那樣,肮髒得到了沒法形容的地步,那令人厭惡的麵容遠不能讓臉上的汙垢遮蓋,從眼邊到下巴有一道寬寬的舊傷疤,這傷疤收縮後把上唇的一邊往上吊起,三顆牙齒露在外麵,像是一直在嗥叫,一頭蓬鬆光亮的紅發擋住了他的兩眼和前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