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戲劇表演2(2 / 3)

19世紀以後,意大利的G·羅西尼、G·威爾迪、G·普契尼,德國的R·瓦格納、法國的G·比才、俄羅斯的M·I·格林卡、M·P·穆索爾斯基、P·N·柴科夫斯基等歌劇大師為歌劇的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成型於18世紀的“輕歌劇”已演進、發展成為一種獨立的體裁。它的特點是:結構短小、音樂通俗,除獨唱、重唱、合唱、舞蹈外,還用說白。奧國作曲家索貝、原籍德國的法國作曲家奧芬·巴赫是這一體裁的確立者。

20世紀的歌劇作曲家中,初期的代表人物是受瓦格納影響的理查·施特勞斯(《莎樂美》、《玫瑰騎士》);第一次世界大戰後是將無調性原則運用於歌劇創作中的貝爾格(《沃采克》);40年代迄今則有:斯特拉文斯基、普羅科菲耶夫、米約、曼諾蒂、巴比爾、奧爾夫、賈納斯岱拉、亨策、莫爾以及英國著名的作曲家勃裏頓等。

歌劇唱腔

(1)聲音分類

歌手所扮演的角色依照他們各自不同的音域、敏捷度、力量和音色來分類。男性歌手由音域低至高分為:男低音、男中低音、男中音、男高音、假聲男高音。女性歌手由音域低至高分為:女低音、次女高音以及女高音。女高音也可細分為花腔女高音和抒情女高音等不同種類。基本上男聲的音域皆低於所有女聲,但某些假聲男高音能唱到女低音的音域。而假聲男高音唱多見於古代譜寫的由閹伶所唱的角色。

在以音域分類後,往往還會加上一些關於唱腔的形容詞,如抒情女高音、戲劇女高音、莊嚴女高音、花腔女高音、輕俏女高音。這類術語,雖然不能全麵形容一把聲音,但往往能把不同的聲音歸類,放入不同的角色當中去。某些歌手的聲音會突然發生劇烈的變化,或者在而立之年甚至人到中年,聲音才達致成熟的輝煌狀態。

(2)聲音分類的利用

女高音向來是大部分歌劇的女主角的不二人選。然而在古典主義音樂時期以前,往往對女高音的首要要求的聲音控製的技術,而非今日要求的廣闊的音域;而當時要求女高音的最高音往往不超過高音A。而女中音一詞,則是一個比較新近的概念,但也不少角色可以擔綱,如珀賽爾筆下的蒂朵和華格納《特裏斯坦與伊索爾德》中的布蘭甘特。女低音可唱的角色,往往比較少,行家往往開玩笑說,女低音隻可唱“巫婆、潑婦、(穿)長褲(的角色)”。而近年,不少原來由女低音或閹伶所唱的角色,皆成假音男高音的囊中物。

而男高音,則自古典音樂時期至今,都是歌劇中的男主角。很多最具挑戰性的男高音角色,都是出自美聲歌劇時期,如多尼采蒂在《聯隊之花》中寫給男主角的9個連續的高音C。而華格納則要求他的男高音主角比一般男高音的分量更重,甚至要人們發明新字“英雄男高音”來形容這類角色;和華格納要求的分量相當的義式歌劇角色也有如,普契尼《圖蘭多》中的卡拉富。男低音的曆史也是源遠流長,在正歌劇時代便作為配角,往往是娛樂觀眾滑稽角色。男低音可演的角色也不少,如莫劄特《唐·喬望尼》中的利波雷洛和華格納《尼伯龍根的指環》中的沃坦王。界乎男高音和男低音中間,便是男中音,一個直至19世紀中葉才出現的概念,著名角色如莫劄特《女人皆如此》的古烈摩和《唐·卡洛》中的羅迪戈。

【聲樂】

歌劇中的聲樂部分包括獨唱、重唱與合唱,歌詞就是劇中人物的台詞(根據樣式不同,也可有說白);器樂部分通常在全劇開幕時有序曲或前奏曲,早期歌劇還間有獻詞性質的序幕(包括聲樂在內)。在每一幕中,器樂除作為歌唱的伴奏外,還起聯接的作用。幕與幕之間常用間奏曲連接,或每幕有自己的前奏曲。在戲劇進展中,還可以插入舞蹈。歌劇的音樂結構可以由相對獨立的音樂片斷連接而成,也可以是連續不斷發展的統一結構。

歌劇中重要的聲樂樣式有朗誦調、詠歎調、小詠歎調、宣敘調、重唱、合唱等;其體裁樣式有正歌劇、喜歌劇、大歌劇、小歌劇、輕歌劇、音樂喜劇、室內歌劇、配樂劇等。

(1)詠歎調

詠歎調是歌劇中主角們抒發感情的主要唱段,它們的音樂很好聽,結構較完整,能表現歌唱家的聲樂技巧,因而我們經常也會在音樂會上聽到它們,如《蝴蝶夫人》的詠歎調“晴朗的一天”,《茶花女》的詠歎調“為什麼我的心這麼激動”、和羅西娜的詠歎調“我的心裏有一個聲音”等等。

(2)宣敘調

宣敘調是開展劇情的段落,故事往往就在宣敘調裏進行,這時角色有較多對話,這種段落不適宜歌唱性太強,就用了半說半唱的方式,叫做宣敘調,它很像京劇裏的韻白。京劇中,青衣、小生或老生都有一種帶有誇張語音音調的念白,它雖不是很旋律化,但可使道白便於與前後的歌唱銜接,其功能與西方歌劇裏的宣敘調很近似。歐洲歌劇早期的宣敘調非常不歌唱化,叫做“幹宣敘調”,往往是用古鋼琴彈奏一個和弦給一個調,歌者就在這個調裏用許多同音反複的道白來敘述,這種同音反複譯成中文非常難聽,因為中國語言是有四聲的抑揚頓挫的,我們中國人不能用平平的音調唱:你今天吃飯了沒有?聽起來肯定好笑。所以我們在遇到這種“幹宣敘調”時,幹脆就拿掉了說唱,改成對白了。但到19世紀,隨著歌劇宣敘調的逐漸旋律化,如我們在演唱《茶花女》和《卡門》等歌劇時,就把宣敘調也譯配成中文了,有一點旋律性,就可以隨著旋律的高低,找到四聲合適的中文。

(3)重唱

重唱就是幾個不同的角色按照角色各自特定的情緒和戲劇情節同時歌唱,兩個人同時唱的,叫二重唱,有時會把持讚成和反對意見的角色,組織在一個作品裏;就可能是三重唱、四重唱、五重唱,在羅西尼的《塞維尼亞理發師》裏有六重唱,在莫紮特的《費加羅的婚禮》裏甚至有七重唱,十幾個人一起唱,有時還分組,一組三、五個人,各有自己的主張,有同情費加羅的,有同情伯爵的,還有看笑話的,作曲家卓越的功力就表現在能把那麼多不同的戲劇音樂形象同時組織在一個音響協調、富有表情的音樂段落裏麵,這就與我們的戲曲很不相同了。

還有一個形式就是群眾場麵的合唱,前麵已經說過了,它可以根據劇情要求是男聲的、女聲的、男女混聲的,或者童聲的。

歌劇有故事情節,歌唱有歌詞,它的歌詞與音樂和戲劇發展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因而在中國介紹西方歌劇,是用翻譯的方式好呢,還是唱原文保持它的“原汁原味”呢?曆來就有各有千秋的兩種主張。建國後,中國的歌劇工作者在介紹西洋歌劇時,在翻譯方麵做了很大的努力,這裏,有一個重要的問題,就是文學語言不僅要翻譯得好,在配到音樂裏時,還要符合音樂的規律,聽眾才會覺得舒服,才能讓人接受,這是一門學問,是一個非常艱巨的工作,必須要有音樂修養很高的翻譯家,或者翻譯家和音樂家的合作才能做好。我個人的觀點是:既然觀眾是來劇院看戲,人們就要求能看得懂。在中國介紹西方歌劇,就最好翻譯成中文,才能讓人們較為便捷地隨時懂得劇情和歌劇音樂的戲劇性,欣賞到亦歌亦演的表演,它至少可以讓我們中國聽眾覺得我們的音樂工作者是很希望他們懂得西方歌劇的魅力的。而這幾年的社會時尚是用原文加中文字幕的演唱,它雖然可以表現我們的演員演唱原文的水平,而且有了可能被外國的經紀人看中,被邀請到國外去演出的機會,但據我了解,對聽眾來講,對西洋歌劇的接受程度就更遠了,觀眾麵更狹窄了,大家會覺得算了,反正你們也不希望我們聽懂,何況一些演員的原文水平也不高,其實誰也聽不懂,這樣對推動西洋歌劇在中國的傳播並不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