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些,套兒已經做下了,程老太公書就狀紙,招來程謙:“與我換了衣裳,送吳家上公堂去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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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說得好,“前生不善,今生知縣;前生作惡,知縣附廓;惡貫滿盈,附廓省城”,本地名叫安順縣,就是一個附廓之縣。縣令與知府呆在同一座城裏,做好做歹,上峰全看在眼裏。虧得地方富足,縣令又有些門路,方忍住了呆得下去,與知府倒也處得來。
這個縣令最近脾氣十分之不好,他乃是東宮一係,本人本事不大,且入不了核心。他的身份好有一比,便如那名師的“記名弟子”。近來東宮不順,弄得縣令也跟著暴躁,雜事推與主簿等。
接了程老太公狀紙,縣令不由皺眉,縣令往日也是見過這程老太公的,三節兩壽,程老太公也都要備一份禮物送來。且知他是有功名之人,這狀紙是不能不接的了。
程老太公平素因家中無男丁,倒也著意交好些差役,圖個好使喚。他自己是秀才,死了的兒子是舉人,又有些家業,也算是士紳一流。縣令一看他,須發皆白,一身褐色綢袍,紗帽裏一根金簪,腰帶上懸下條絲絛結著塊翠玉,看上去十分整潔,心中自生幾分好感。
再看吳家一幹人等,布衣蓬頭,縮手縮腳,又有些鼻歪眼斜,就十分不喜。
等看了狀紙,縣令便把這不喜變成了惱怒。狀子上寫的是:原有贅婿吳二,因偷家中銀錢偷養賣唱女,被逐出,今又訛詐。我家自姓程,他自姓吳,兩姓旁人,今日要十貫,明日要十貫,是欲集腋成裘,奪我家產,乞明公垂憐。
內有主簿,也與程老太公相熟。程質在日,曾為他說項過,倒也承一分一情,自知該怎麼做——收拾吳家人不用費什麼事、擔什麼風險,又能賣程太公一個好,得些回報,何樂而不為?
主簿便上前悄聲道:“刁民欺士紳,一目了然,且……您這是附廓,萬不可有慢待士紳的名聲傳出啊!”
此語正合縣令之心!又假意翻一回舊檔。
果然是已解了契的,且錯在吳二郎。縣令正不痛快,斷起案來比平日都利落了幾分,端的是快刀斬亂麻。縣令讀書人,見這先背棄祖宗名姓,又對不起後頭嶽家的破落戶極沒好感。又見程太公所呈所前吳二所立字據,合著狀紙一看,坐實了是吳家訛詐。
縣令又傳裏正,裏正也會說話:“吳家三番五次上門,欺淩老弱,每每拿了錢去,花完了又來,竟是不把程家錢拿完不肯幹休!”
縣令大怒:“先前既是贅婿,兒女自不與你相幹。兩姓旁人、無義之輩,有何麵目再登人家門?!國家不寧,皆因有些無賴之輩不安本份、謀圖旁人之業,實是可恨!既生非份之想,便不得不開導一二了!”
當下發簽,把吳家人挨著個兒狠打。
世人總瞧不起一贅婿,無事尚要欺上一欺,何況有事?這些人,打便打了,連事後報複都沒本事的,這等出氣筒,實是難得——縣令近來心情不好,連帶衙內諸人都跟著受罪,皆憋了一肚子火了。
吳家又無錢打點,著實了打,這一頓是打得皮開肉綻。上下衙役自己樂意出力,程謙先又請他們吃過一回酒,眾人心中有數,下手更不留情。人雖未打死,卻要好生將養數月才醫得這棒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