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厭倦了人類,你才會愛上自然。
看夠了他鄉,才可能真正迷上故鄉。
自青春期始,我對自然就有著遠親般的親切感。童年在野地留過足跡的人才會如此吧。二十多歲當記者時,每次有下鄉的機會都很踴躍,午餐前,接待方圍在餐桌邊打牌等菜,我就逃出去坐在田塍或樹陰下發呆,什麼也不想,隻是很享受那種眼中有綠野、鼻中有稻香、耳中有鳥噪的自得。
不過由親切升級為現在的迷戀,還是經曆了十多年時間,人在二十來歲時,愛得更多的還是理想:理想的工作、理想的城市、理想的情人、理想的自己。當這些愛實現或幻滅後,才會把目光投向生命的本源。
這本源除了人類最初的家園——田野,還有鄉情、親情和與日月同輝的精神信仰。
有意思的是,在我身上,這些回歸基本是同階段發生的。
大約2005年左右,我愛田野勝過了城市,愛故鄉勝過了他鄉,隨後幾年,也切膚地感覺到信仰缺失所導致的惶恐和不安。
至少從生態的角度看,我們已錯過地球最適合人類生存的階段。大家現在享用的,不過是古人廢棄的剩餘品,隨時可能告罄。
我深愛田野,同這種危急感有關。每次拜謁,都有告別的意味,所以近些年出遊,總執意把女兒帶上,想把還算自然的一些自然作為禮物儲入她的記憶。這也是為什麼我們去的地方,多是沒有名氣因此尚未被破壞的野風景。基本可以肯定,等她長大後,這些地方將被開發破壞殆盡。
對故鄉也有類似的心態,前些年一年回去三四次,現在頻繁得無法統計,有時一兩個月去一次,有時一個月去好幾次。兩頭的日常用品都很齊全,經常念頭一起抬腿就走,無需準備,幾乎形成兩棲之勢。
另一個重要變化,對曆史、政治、哲學、宗教等東西探尋得更多,思想得更深了。過去總以為這些離自己很遠,現在發現,它們的影響無所不在、無孔不入。我對它們的興趣,漸漸趕上了文藝。
這些變化對於寫作的影響也很直觀。
我早期的散文常被評論者定義為書寫個人青春史,前兩本散文集基本都取材於自己的生命經驗,即便一些社會化的題材,也一律從個人視角切入,這難免會給人記錄青春史的印象。其實,我更內在的動機是,讓寫作和現實相互修正,構建自己的生命哲學和美學。隻有在哲學和美學的層麵上,個人才會衍生為眾人,一生才可能折射一個時代。
也隻有從這個層麵去理解,我近些年的寫作走向才不會被誤讀。
《終結者》、《他們去了比巴黎更好的地方》、《進食的尊嚴》、《詩心與世俗心》發表後,有朋友以為我要轉向曆史大散文和思想隨筆;而《田野的深度》、《跟著湖走》、《追趕草原》、《油菜花的N種美貌》、《雪峰下》之類文字的不斷湧現,又有人以為我在主攻生態散文。